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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重生真的很煩》第422章 我爸說了
  第422章 我爸說了
  兩人又坐了五站,然後起身向後門走去。

  同時起身向後門走的還有那個平頭少年和他的同伴。

  雖然寶潔個頭比陳雨澤高,但兩人在外面時,一向的陳雨澤護著她。

  比如走路讓她走裡面,坐公交時也讓她坐在裡面靠窗的位置,他坐外面。但下車時又讓她走前面,他護在後面。

  此時他也同樣走在寶潔身後,小小的少年像個護衛一樣護著她。

  突然他的左肩膀被人一撞,沒有任何防備的陳雨澤腳步不穩的往右邊一個趔趄,要不是有別的椅子擋著,他大概就摔倒在地了。

  而寶潔這時已經兩步走到了後門處,察覺到身後的動靜時,撞了陳雨澤的平頭少年和他的同伴已經走到了她身後,兩人並排站在她身後,將她堵的嚴絲合縫的,坐旁邊座位的都不太能看清楚小丫頭的臉。

  不過其他人也沒太在意,因為下車的基本都會擠在後門,就那麽點地方,個子小的孩子看不見不是很正常?

  寶潔也沒察覺到異樣,只是她聽到陳雨澤叫她,回頭又沒看到他的人,就以為他是落後一步沒趕上來。

  “陳雨澤?”

  寶潔扶著後門的一根柱子,扭頭見看不到人,直接就對平頭少年和他同伴說了句,“麻煩讓一下,讓我小弟過來。”

  小弟?

  反應很快的陳雨澤當即就發現了越過他走向寶潔的兩個人不對勁,他不顧被撞到的一邊的腰部,借著刹車的趨勢向兩人並在一起的中間位置撞過去。

  嘭!
  陳雨澤撞開兩人後正好跟轉過身正踮著腳要找他的寶潔碰到了一起,那聲響就是他的腦袋撞到了寶潔的下巴上,同時電光火石間他眼角的余光也瞥到正有一隻手從寶潔的口袋邊縮回去。

  搞半天想偷錢?

  寶潔被他撞的身子不穩向後倒去,陳雨澤眼疾手快,一隻手抓住車門旁的柱子,一隻手抱住她的腰,可即便如此兩人也從後門的台階處掉落到下面,寶潔的後背還撞到了後門上,但因為陳雨澤一隻手抓住了柱子,所以只是堪堪撞了一下,並不是很嚴重。

  恰好這時公交車停了下來,車門砰的一下打開了,彈開的後門再一次撞到了寶潔後背上,小丫頭疼的忍不住叫出了聲。

  陳雨澤怕她傷到了,都顧不得看那兩人,忙拉著她先跳下車,然後走到一旁著急問道,“哪兒疼?我看看。”

  疼在後背,怎麽看?
  寶潔嘶了一聲,甩開他的手,嫌棄道,“下個車都站不穩,你說你還能乾點啥?這要不是我擋著你,就你這臉是不是得趴門上去?”

  還有力氣罵他,看來傷的不是很嚴重。

  陳雨澤放心了,隨後扭頭看向五步外那兩個下車後還沒走的少年。

  那兩人手插在褲兜裡,也在看著他們倆。

  這是錢沒偷成,要上來明搶?

  雖然剛才撞過去的一瞬間有點亂,但他可以確定寶潔的錢還在她兜裡,沒被偷走。因為她的這件白色羽絨服是寶悅姐從京都給她帶回來的,兩邊的兜又大又深,等閑小偷伸手進去不容易把東西偷出來。
    陳雨澤伸手抓住寶潔的手腕,拽著她往後退了兩步,一邊警惕的看著兩人,眼角余光還一邊打量著四周。

  這裡是市區,兩人下車是為了去肯德基吃飯的,所以周圍來來往往的人並不少。

  當著這麽多人的面,他們敢動手?

  不知是不是為了對應他的想法,平頭少年慢條斯理的從兜裡掏出一把彈簧匕首,拿在手裡唰唰的把玩著。

  呵呵
  就為了這百十塊錢,打算動刀子?
  陳雨澤感覺這兩人挺蠢的,但同時也說明了一點,他們很窮,還有就是這種事做慣了,碰到年紀比他們小的就想從中弄點錢,雖然不多,但夠花,也不會惹出大亂子,同時被搶的人還可能不追究。

  慣犯無疑了。

  還在嘶嘶哈哈喊疼外加埋汰陳雨澤的寶潔終於發現了不對勁,特別是看到平頭少年手上把玩的匕首時不時對著他倆。

  她忍不住“啊”了聲,然後扭頭一臉茫然的看向陳雨澤,問道,“你認識他們?他們找你報仇的?”

  陳雨澤嘴角抽了抽,她這是看著自己不認識,所以就把這鍋往他身上蓋。

  他冷哼道,“我不認識,不過他們認識你.兜裡的錢。”

  要不是你傻不啦嘰的在車上掏出一把錢,他們會跟著咱們倆?
  畢竟像他們這麽大的孩子出門,一般身上只會帶十幾二十塊錢,撐死了五、六十。像寶潔一掏掏出一百多的並不多,而且他們可能還會認為這丫頭身上估計不止這麽多。

  畢竟她身上穿的羽絨服一看就是牌子貨,價值不菲。

  很明顯這是個有錢又有點傻的小公主。

  而寶潔聽到這句話則呆了,她伸手進兜,掏出卷在一起的那遝票子,吃驚的看向平頭少年和他的同伴,問道,“你們真的是想搶我的錢?就這麽點,犯得著用搶的?你們倆是不是窮瘋了?還是腦子進水了才會想著拿刀乾這種事?”

  老林經常跟刑警接觸,法律方面的事沒少跟小女兒普及,因此寶潔也清楚搶劫是大罪。

  更何況還是用刀搶一百來塊錢,所以這不是腦子進水了是什麽?
  平頭少年兩人聽了就是一頓,隨即面帶怒色,正要上前兩步讓他們把錢交出來,就又聽到這死丫頭繼續道,“你們知道你們現在的行為是在犯罪吧?別說你們不到十八歲還是未成年人,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少管所請了解下,十八歲以下的犯了罪就得送那兒去。我爸說了,搶劫的至少要在少管所待三年,所以你們確定為了這點錢要進少管所?”

  兩人腳步一頓,倒不是聽到‘少管所’三個字害怕了,而是聽到那句‘我爸說了’才停下了。

  平頭少年和他同伴對視了眼,兩人的眼神分明是說這丫頭的爸爸莫非是警察?
  搶劫搶到警察的女兒頭上,那這事他們就很可能不會被善了。

  被抓住縱然因為年齡的問題可能最終還是會被放出來,但到時又是保釋又是什麽的,忒麻煩。

  為了這點錢就要走那麽麻煩的手續,確實不值當。

  想到這點,平頭少年衝同伴使了個眼色,兩人轉身快步離開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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