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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我在林場當知青》第171章 訂婚
  第171章 訂婚
  盛希平不提未婚夫三個字,周青揚心情還好點兒。

  一聽這三個字,周青揚的臉色越發難看起來。

  “你好。”周青揚朝著盛希平伸出右手。

  盛希平也伸出自己的右手,倆人的手握在一起,幾乎同一時間,二人同時用力。

  周青揚當兵快三年了,在部隊裡受過訓練,自以為手上的力氣很大,想要給盛希平一個顏色看看。

  盛希平沒當過兵,可他是抬大木頭出身的人,力氣還能小了?

  就見到倆人握著對方的手,誰也沒松開。

  剛開始二人表情還挺輕松,逐漸就凝重起來,甚至有那麽一點兒表情失控、面目猙獰的味道。

  “青揚,幹啥呢?這怎還拽著希平的手不松開了?快點兒叫希平進屋啊。”

  周明遠夫妻都陪著盛連成兩口子進門了,回頭一看,自家大兒和盛希平倆人,還在院子裡站著呢。

  倆人杵在那裡跟木頭樁子似的,手還握在一塊兒,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倆人凍住了呢。

  “哦,知道了。希平,進屋吧。”

  周青揚瞪了盛希平一眼,隨即收回力量,松開手。

  盛希平也在同一時間松手,朝著周青揚點了點頭,邁步往屋裡走。

  在經過周青揚身邊的時候,周青揚低聲來了句。

  “以後對青嵐好點兒,要是讓我知道你對她不好,看我怎麽收拾你。”

  盛希平哼了聲,“放心吧,伱不會有機會的。”

  開什麽玩笑,他回來就是要對周青嵐好的,還能對不起她?
  不管盛希平說的是真是假,但是從剛才兩人較勁到此刻,周青揚覺得,眼前這小子應該還能湊付。

  話說他也不知道自家妹子應該找個什麽樣的對象,眼前這個看著還算順眼。

  既然妹妹一心想嫁,周青揚也沒轍,只能事先敲打一番。

  別以為周家好欺負,有他在呢,誰也別想欺負他家妹子。

  “你倆在外頭幹啥呢?有啥話還不能進屋說麽?這大冷天的讓希平在外頭站著?”

  倆小夥子從外頭進屋,王春秀瞪了自家大兒一眼。

  “沒事兒,嬸子,我跟大哥嘮幾句嗑兒。”盛希平微微一笑,隨口解釋了句。

  “快,上炕來坐著,上炕隨便嘮。”王春秀十分熱情的招呼盛家人上炕坐。

  盛連成和盛希平,把他們帶來的東西,擺在了炕桌上。

  “表哥,表嫂,這是盛家預備的定親禮。

  照著咱之前說的,帶兩根肋條的肉、兩瓶酒、兩盒點心、兩條細鱗魚。

  另外呢,盛家嫂子還給青嵐預備了兩塊布料,二斤毛線。

  留著給青嵐做兩件衣裳,再織個毛衣。”

  李玉芹是媒人,這個時候得她開口,給周家介紹一下盛家都送來了什麽東西。

  “還有,這是盛家大哥和嫂子預備的彩禮,一百六,以後一順百順。”

  李玉芹把一個紅包,放在了那兩塊布料上面,滿面笑容的說道。

  “哎呀,盛大哥、嫂子,你們這拿過來的也太多了,真不用這樣。”

  雖然周明遠夫妻之前通過李玉芹透話過去,說是不需要那麽鋪張。

  可真等著盛家送來這些東西和錢,兩口子心裡頭還是挺高興的。

  不要那麽多東西和錢,是不想盛家為難,也是為了以後閨女在盛家著想。

  周家不是賣閨女,做不出趁機會獅子大張口,啥都要的事情。

  周家不要,但盛家給了,這就表明人家是看重這門親事,也是看重周青嵐。
    作為父母,他們更重視的是盛家那份兒心意,是閨女嫁過去之後,日子能不能過的舒心。

  如今一看,那點兒擔心也就沒必要了。

  那頭一直瞅著盛希平不怎順眼的周青揚,在見到這些之後,神色也略有些緩和。

  將來怎樣不敢說,但眼下來看,盛家絕對是實心實意。

  有這一點就夠了,日子也是過出來的。

  盛家看重、愛惜是一方面,周青嵐自己怎麽跟盛家相處是另一方面。

  要是周青嵐嫁過去嬌縱跋扈、胡攪蠻纏,那日子也過不好。

  當然,周青揚相信,他家乖巧又懂事的妹妹,就算嫁到盛家去,也做不出啥過格兒的事來。

  如今也不是舊社會了,訂婚的程序那麽複雜。

  現在基本上就是雙方家人見一面,男方送上四樣禮,雙方家長商議了婚期啥的也就行了。

  之後女方家裡備下一桌酒席,招待媒人和男方的家人,這就算訂了婚。

  當然,多數人家訂婚的時候,女方應該邀請一下至近的親戚,也算提前認認親。

  可周明遠夫妻的家人都不在這邊,眼見著要過年了,也不好大老遠讓親戚過來,所以今天就是兩家人見個面吃頓飯。

  這邊,王春秀收下了盛家的東西。

  然後回過身,也把他們給盛希平預備的一套衣裳,一雙皮鞋拿出來。

  “孩子,這衣裳和鞋,是你叔在首都的時候,照著你的個頭和鞋碼買的。

  你都穿上試試,看看合不合身。”

  周明遠兩口子去前川喝喜酒那回,王春秀就留意了盛希平的身材,回頭又打聽了盛希平的鞋碼。

  回來路上,王春秀就惦記著,要給盛希平做套衣裳。

  正好周明遠出國考察回來的時候,先到了首都,然後才坐車回家。

  周明遠就用了心,抽空去逛了個街,按照盛希平的身材和個頭,買了一套衣裳回來。

  這衣裳是中山裝的款式,青灰色薄呢子的布料,做工非常好,價格那就更好了。

  那雙鞋是三接頭的黑色皮鞋,單的,這年月還沒有棉皮鞋呢,款式和做工也挺不錯。

  反正這兩樣,花了周明遠不少錢。

  “哎呀,你看,還說我們呢,你倆這不是也沒少花麽?”

  盛連成一看,就知道這兩樣的錢肯定也不少。

  “他成天在山上乾活,哪有機會穿這麽好的衣服和鞋啊?”

  當然了,該客氣還是要客氣一下的。

  “大哥,這話讓你說的,那將來希平還能一直在山上乾活啊?總有能穿到的時候。

  他現在個子和腳都長成了,這衣裳留著穿唄。”周明遠一聽就笑了。

  盛家看重周青嵐,周家也挺看重盛希平啊。

  這人情往來嘛,總得有個來回,哪能說是光收盛家的東西,這邊一毛不拔啊?

  “那倒是,衣裳和鞋,都能留著慢慢穿。”盛連成點點頭。

  這年月的人,可不講究啥款式和流行。

  一件兒衣服只要沒破的拿不成個兒,就會一直穿,有的甚至還會一家子兄弟接著穿呢。

  穿舊衣服不丟人,誰要是浪費,那才丟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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