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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卡牌:我打造神話天庭》第231章 規則怪談,信息分析!(對動物園怪
  “我好像……知道這是什麽領域了!”

  很快,金不欺開口道。

  而不光是他,其余所有人也都知道了,因為這個類型的領域……

  可是相當有名啊!
  “規則類領域啊……”

  顏雲心點點頭,同時也面露凝重之色。

  從各種意義上來說,這類領域都是最麻煩的,因為其中的規則繁瑣複雜,而一個不慎,自身的精神力便會遭到侵蝕,被汙染得不成樣子!
  “我記得,上一個出現的規則類領域,好像是叫……【育英中學】?”

  這時候,金不欺回想著。

  “沒錯。”

  顏雲心點點頭。

  “那一次,也是因為一個瘋狂邪教的出現,導致上萬人死於了領域當中,變成了類似鬼魂的行屍走肉,而那領域也成長到了接近傳說級的……”

  成長性,便是規則類領域的基本。

  “要不是事情鬧大了、引來了傳奇級強者出手,那次那個領域,恐怕也會成為城市級的災難!”

  眾人的面色異常沉重。

  不過……

  “好了,既來之則安之,眼下也只有我們自己能自救了,在這規則類領域裡,等待救援是不現實的。”

  顏雲心拍了拍手,將眾人的注意力吸引了過來,也行使起了班長的職責。

  “不管怎麽樣,至少有一點可以確認,根據之前前輩的經驗,這規則類的領域是有著它的特殊性的,只要能夠遵守其規則、並且挖掘規則背後更深的東西,在其中保命……應該是沒問題的!”

  說著,她開始招呼眾人圍攏,然後研究起手中的規則……

  ……

  ……

  【1】

  第一條規則,可以拆分為四個部份:
  一、安全措施沒有問題,動物不可能出逃。

  二、“小型食草動物”被關押在不可觸摸的封閉環境。

  三、看見路邊有逃跑的兔子,立刻遠離並報告工作人員。

  四、不要靠近兔子、不要觸摸兔子,尤其是兔子發現並開始高速靠近你的時候。

  其中,第一部分“動物沒有出逃的可能”與第三部分“路邊逃跑的兔子”明顯矛盾,這也就說明,這些“逃跑的兔子”很有可能有問題。

  而這一點在第四部分的內容也有證實,其中強調了“不要靠近”、“不要觸摸”,同時也表示兔子會“發現”,還會“高速移動”……

  結合規則類領域對精神力的侵蝕與汙染能力,不難確定,這種“逃跑的兔子”很有可能就是其中的一種“汙染源”。

  再看第二部分,“小型食草動物”被“關押”在“不可觸碰的封閉環境”,這顯然也不符合正常邏輯。

  而且其中提到的是“小型食草動物”,並非直接說“兔子”,也就代表除了“兔子”以外,應該還有別的動物也被關押著。

  同時,“關押”與“不可觸碰的封閉環境”,明顯不像是對待動物,而像是對待某種“危險的東西”……

  這也和第四部分的“不要靠近”、“不要觸碰”形成呼應,基本將“汙染源”這一猜測確定。

  第三部分,“逃跑的兔子”和“工作人員”則是重點,結合第一部分,就能說明這些兔子並非是真正“逃”出來的……

  它們很有可能是通過其他方式出現,只不過這個方式是什麽,還需要繼續探索。

  然後就是“工作人員”,很明顯,《遊客守則》是希望遊客信任“工作人員”的。

  至少目前來看,“工作人員”很有可能能為己方提供很大的幫助,這一點必須牢牢記住。

  最後是第四部分,其實前面都已經分析得差不多。

  重點就是“不要靠近”、“不要觸碰”,只是不知道,這所謂的“高速”能高到什麽程度。

  如果說是普通人難以反應的速度,那或許就有點麻煩了。

  那這一條的重點就變成了“不要被發現”,嗯……最好是做到這種程度比較穩妥。

  總結來講,光是從第一條規則,就能得出一下幾點信息:
  1、兔子很危險,且很有可能是汙染源。

  2、除了兔子以外,還有別的危險動物,那也有可能是汙染源。

  3、兔子的出現方式值得探究,這或許和汙染有關。

  4、工作人員應該可以信任(暫定),且能夠提供幫助。

  5、如果看見兔子,盡量不要被發現。

  ……

  【2】

  一、猿類園區只有一條街道,隻展示猿類動物。

  二、如果發現了兩條街道,且展示動物包括兔子。

  三、選擇左邊那條街道。

  四、盡可能迅速地結束該園區的參觀。

  同樣將第二條規則分成四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只有”、“隻展示”,應該是在進行強調,正常的情況是怎樣。

  這在規則類領域中相當重要,同時也意味著,有發生變化的可能。

  而發生變化,很有可能並非實際上存在的變化,而是精神力已經受到了某種影響、所產生出的“幻覺”。

  這也就意味著,自己的精神已經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汙染”,必須要盡快想辦法。

  第二個部分,則是闡述有可能出現的變化……

  這包括了“第二條街道”,和“多出來的兔子”。

  毫無疑問,“第二條街道”是絕對不能去的,鬼知道它會通向哪裡。

  至於“兔子”,在第一條規則裡已經被判定為了“汙染源”,只不過既然是“展示動物”,說明其應該還沒有“逃跑”,那麽大概率無視就好。

  第三個部分很簡單,當“第二條街道”出現的時候,應該選擇“左邊”那條。

  這大概率是一條保護措施與正確指引,應該要盡可能參照。

  不過這其中也還有一個信息,那就是其中隻提了“選擇左邊”,而沒有提“原路返回”。

  這就說明,在這種情況下,可能只有“繼續前進”才是最安全的,返回依然會遇到危險。

  第四個部分,“盡可能迅速地結束參觀”,翻譯過來,就是“盡可能快地離開這片區域”。

  這也就說明,在上述情況出現的時候,這片區域也出現了某種未知的影響,即便沒有走入錯誤的街道,也需要盡快遠離。

  而到此為止,根據第二條規則所得出的結論也就產生:
  1、應該始終堅信、並向自己強調猿猴區裡只有猿猴。

  2、當異常情況出現時,應該果斷選擇左邊的街道“繼續前進”,並且快速離開猿猴區。

  3、猿猴區中可能會出現“范圍汙染”,這可能和“兔子”有關。

  4、多出來的一條街道不知道通向哪裡,但和“汙染”肯定脫不了乾系。

  ……

  【3】

  一、大象是一種體型很大、扇子耳朵、鼻子很長、腿像柱子的生物,且不是白色。

  二、請確保在大象園區看見的是且只有大象。

  第一部分,依然是在強調應有的認知,同時也提到了目前為止的第三種動物。

  考慮到體型,大象本身應該是安全的,因為它明顯不屬於“小型食草動物”。

  但最後一句“不是白色”值得注意,結合前面的強調,說明大象之中是有可能混入“白色的東西”的。

  而這個“白色的東西”,從目前得到的信息來看,顯然極有可能是“兔子”,這也就說明,“兔子”、或是說“汙染”,也是會侵入到大象園區的。

  第二部分,“請確保”這三個字,其實是不符合邏輯的。

  作為遊客,是沒有辦法“確保”園區不混入異物,而唯一符合邏輯的方式,那就是一旦發現問題,立刻采取應有的措施。

  而這個措施是什麽,目前來說,“找工作人員”應該不會有錯。

  至於還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再繼續往後。

  如此,從第三條規則能得出的結論也就產生了:

  1、大象園區同樣有可能出現異常,但這個異常應該沒有猿猴區那麽猛烈,因為並沒有強調“盡快離開”。

  2、一旦發現異常,最好采取相應的正確措施,比如:找工作人員。

  ……

  【4】

  一、動物園的飲料店不提供“兔子血”。

  二、如果在貨架上發現“兔子血”,不要購買。

  又是典型的“強化認知”與“異常警告”,既然前面已經確認“兔子”有問題,那麽“兔子血”自然也有問題。

  同時,作為一直會有“工作人員”存在的飲料店,依然會出現這種明顯的異常,也就說明,“工作人員”的能力也十分有限,無法阻止異常情況的發生。

  這也就得出結論:
  1、不要購買“兔子血”,否則可能有危險發生。

  2、工作人員的身邊也並非絕對安全,依然需要自己時刻保持清醒的認知。

  ……

  【5】

  一、不要獨自停留在兔子園區的樹蔭下。

  這條規則的重點是“獨自”和“樹蔭”。

  既然“兔子”有問題,那麽兔子園區的問題自然也應該不小。

  但是動物園依然開放兔子園區,同時也沒有更多異常的提醒,也就說明,被關在園區中的兔子是相對安全的。

  那麽,現在來看,兔子園區唯一有問題的就是“樹蔭”。

  而“樹蔭”是由陰影構成,擴展來看,或許有問題的其實是“陰影”。

  接著就是“獨自”,這也就意味著,危險大概率是只有在一個人的時候才會降臨。

  反向來看,如果一直保持和其他人在一起,安全系數也會有所提高。

  接著,根據第五條規則得出的結論:
  1、園區中的陰影可能有問題。

  2、獨自一人會提高危險出現的概率。

  ……

  【6】

  一、沒有海洋館。

  二、如果有工作人員賣海洋館的票,拒絕他們。

  又是一個強調認知的規則,不過這一次,提到了“工作人員”。

  在前面的分析中,原本被暫時劃分為“能夠提供幫助”的“工作人員”,現在又有了新的變化。

  而這一變化則是說明,“工作人員”同樣也有可能會受到某種影響。

  結論:

  1、牢記“海洋館”不存在。

  2、工作人員不僅能力有限,且同樣有可能造成危險。

  ……

  【7】

  一、如果看見海洋館,立即離開。

  二、同時打通地圖上標記的電話進行告知。

  從這一規則可以看出,“海洋館”其實是有可能出現的。

  但其中也大概率有著未知的危險,因此最好不要靠近。

  與此同時,規則還給出“撥打電話”的提示,這也就相當於向“工作人員”求助。

  也就是說,一旦看到“海洋館”,即便立刻離開,“海洋館”也大概率依然存在,需要“工作人員”的介入才行。

  結論:

  1、“海洋館”的出現,或許也和“精神汙染”有關,但也有可能是一棟隨機出現的危險建築。

  2、負責地圖電話的“工作人員”應該可以信任,當然同時也保持一定的懷疑態度。

  ……

  【8】

  一、不要投喂兔子。

  二、其余動物都可以。

  簡單明了的警告,可以直接下結論:

  1、不論是“逃跑的兔子”,還是“關在園區的兔子”,都是危險的。

  2、投喂“兔子”很可能會引起某種變化。

  3、其他動物的危險程度比“兔子”小得多,至少是可以投喂的。

  ……

  【9】
    一、兔子不會發出笑聲。

  二、如果在參觀兔子園區時聽見明顯不來自遊客方向的笑聲。

  三、離開兔子園區前,把地圖上虛線處撕下來握住,直到徹底離開動物園時不要離手。

  第一部分,是在提醒如果“笑聲”,那必然不可能是“兔子”發出的。

  而第二部分的“明顯不來自遊客方向”,就說明“笑聲”也有可能不是遊客發出的。

  結合這兩點,也就能得出一個結論——發出“笑聲”的另有其人,是“遊客”與“兔子”之外的某種存在。

  同時,當這個存在“發出笑聲”的時候,也就說明危險即將降臨了。

  這就不得不讓人想到前面所得出的“陰影”,同樣也沒有提到兔子。

  也就是說,在兔子園區,是有某個並非“兔子”的危險存在,隨時準備伺機而動。

  至於這個存在是什麽,還不得而知,但卻能看出其危險程度比“兔子”更高。

  因為第三部分的“解決方案”裡沒有再像之前那樣提到“工作人員”,而是提到了一個新的東西——“地圖的虛線部分”!
  從地圖上來看,虛線部分只有一處,撕下來後就不會再有。

  同時在園區門口也沒有看到有任何提供新地圖的地方,也就是說,地圖是一人一份的。

  同時,在前面的任何危險情況中,都沒有讓撕下“虛線部分”,說明這並非“護身符”,而是“臨時手段”。

  也就是說,“虛線部分”或許可以抵禦“精神汙染”,或許可以“對抗危險”,但其一定是有“時效性”的!

  同時也能看出,這個“笑聲”的源頭,很有可能就是這個動物園裡……

  最危險的東西了!

  結論:

  1、兔子園區可能有整個動物園最危險的東西存在(重點)!
  2、結合前面的規則,這個東西很有可能藏在陰影之中。

  3、地圖的“虛線部分”可以讓人脫困,但必須一直握在手裡。

  4、“虛線部分”的效力是有時效性的,最好盡快離開動物園。

  ……

  【10】

  一、觸犯以上任何一條、並發現自己正處於迷路狀態、和其他熟人走散。

  二、立刻在一刻鍾內找到最近的飲料店,告知身穿藍色工作服的售貨員(如果看見黑色工作服的售貨員,不論對方說什麽都假裝沒聽見)。

  三、藍色工作服的售貨員會馬上將您帶到獅子園區的工作通道,獅子不會襲擊您,躲到假山後面。

  四、等所有白獅子開始吼叫後,工作人員會帶您離開園區,但需要確認對方的工作服是藍色。

  五、家人朋友會在獅子園區門口等您,之後立即離開動物園。

  從第一部分可以看出,當觸犯規則之後,自己就很有可能會受到“汙染”,導致認知出現偏差。

  在這種情況下,即便自己並不想,也很有可能會與同伴走散,變成“獨自一人”的狀態。

  而從前面的規則可以得知,在動物園中,“獨自一人”是相當危險的。

  同時也說明,動物園中的“汙染”,或許恰恰就是從使人“脫離人群”、變成“獨自一人”為起點。

  接著是第二部分,第一個關鍵詞——“一刻鍾”。

  這或許就意味著,從“脫離人群”開始,能夠獲救的時間只有“一刻鍾”。

  然後就是“藍色工作服的售貨員”和“黑色工作服的售貨員”,也解答了之前對工作人員產生的疑惑、對工作人員進行了區分。

  很明顯,“藍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員”能提供真正的幫助,“黑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員”則恰恰相反。

  第三部分,可以信任的“藍色工作服”,會將人帶到獅子園區。

  這也就說明,獅子園區是解決問題的一個辦法,但需要有工作人員帶領。

  獅子不會襲擊人,應該不是因為訓練的好,而是因為獅子是站在人類一方的。

  而“假山後”應該就是一個“安全區”,因為“獅子不會襲擊人”,所以很顯然是在躲避別的東西。

  至於這個東西是什麽,或許是“汙染的源頭”,或許是“兔子”,反正肯定不是什麽好東西。

  第四部分,“等所有白獅子開始吼叫後”,工作人員才會帶離,說明“白獅子吼叫”是一個信號,或許是成功驅逐或是壓製了“汙染”。

  當然,“驅逐”顯然不太可能,否則動物園不需要整這些花裡胡哨的了,應該是“壓製”更有可能。

  然後,在被帶離的時候,同樣也要注意工作人員的衣服顏色,這就更加說明,即便是“白獅子”,也不可能驅逐汙染。

  在這種情況下,“黑色工作服”也依然有可能出現,必須要保持警惕。

  最後,第五部分提到在被“藍色工作服”帶離後,家人朋友會在獅子園區的門口等待,這或許是因為園區內有專門通知的緣故。

  但也有一種可能,在一個人被“汙染”後,家人朋友可能也同樣意識不到他的消失,只有當受到的“汙染”被“壓製”之後,親人朋友才能順利匯合。

  最後一句話的“盡快離開動物園”,也同樣說明著,“汙染”並沒有真正消失,隨時都有可能再度出現。

  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自然是盡快離開。

  結論:

  1、汙染最初期,被汙染者很可能會自動離群,且不會引起家人朋友的注意。

  2、從受到汙染開始有“一刻鍾”的安全時間,需要在這個時間內盡快找到工作人員。

  3、工作人員暫時可分為“藍色工作服”和“黑色工作服”,“藍色工作服”能提供最大的幫助,“黑色工作服”則相反。

  4、獅子園區的白獅子是“友方”,吼叫聲或許能夠壓製“汙染”,幫助被汙染者脫險。

  5、獅子園區的假山疑似“安全區域”,或許可以躲避未知存在。

  6、應該時刻注意工作人員的工作服顏色,以免再度陷入危險。

  7、白獅子並不能完全驅逐“汙染”,只能盡快離開動物園。

  ……

  【11】

  一、本園只有四頭白獅子。

  二、在第十條的情況中發現有四頭以上白獅子在吼叫,不要離開,並告知工作人員。

  三、等白獅子數量恢復到四頭後再離開。

  作為第十條規則的補充,第十一條的第一部分,依然是“強調認知”。

  接著,第二部分則再度說明,“白獅子”的能力也是有限的,同時也可能會有未知存在混入其中,為被汙染者帶來新的危險。

  “告知工作人員”,應該是通過提醒讓工作人員進行處理,這也說明,或許只有被汙染者才能發現多出來的“白獅子”。

  而很顯然,工作人員是有能力讓“白獅子”恢復到正確數量的,這就意味著這多出來的“白獅子”應該並不算強大。

  結論:

  1、牢記“白獅子”只有四頭。

  2、有“未知存在”能混入“白獅子”中,且只有被汙染者能夠發現。

  3、這個“未知存在”在獅子園區的力量並不強,能夠被驅趕走,說明獅子園區的確是動物園的各個園區中相對最安全的。

  ……

  【12】

  一、可以給12歲一下的孩子購買任何動物周邊,包括兔子。

  二、13-17歲的孩子購買兔子玩偶後,請在一個月內丟棄。

  三、18歲以上的人不能購買兔子玩具。

  第十二條規則,非常好理解,只要是對“精神汙染”有認識的人。

  很明顯,不管是“兔子”還是“兔子玩具”,都是作為一種“汙染源”而存在,而“汙染”最關鍵的一點,就是打破並扭曲一個人的“固有認知”。

  只是,人類在十二歲之前,意識是一片混沌,不論是對世界的認知還是自身的三觀都還沒有完全成型。

  在這種本就混亂的狀態下,也就不存在扭不扭曲,因此“精神汙染”對於十二歲以下的孩子是無效的。

  然後就是十三到十七歲,這是所有認知和觀念逐漸建立的一個年齡段。

  而在這期間孩子的認知是處於一個從混沌到清晰的變化狀態,因此對於“精神汙染”依然有著一定的免疫力。

  以此類推,到了成年之後,一個人對於世界的認知也基本成型、穩固,有了一套完整且清晰的框架。

  這也就是“精神汙染”最能夠發揮作用的土壤,能夠令一切都回歸到混亂狀態。

  結論:

  到此可以完全確定,動物園裡存在著強大的“精神汙染”,“汙染源”之一,就是“兔子”!
  【13】

  一、如果看見有戴著兔子耳飾的人跟隨人流進入大象園區,必須放棄參觀該園區。

  二、如果違反本條,本園不負責,且無法提供解決方案。

  第十三條規則,第一部分又提到了“兔子”,只不過變成了“戴著兔子耳飾”的“人”。

  同時,也特別指出了,是在這類人進入到“大象園區”之後,就必須要放棄參觀。

  這就說明,當“戴著兔子耳飾的人”和“大象”碰到一起,將會發生非常恐怖的事情。

  而這個事情所造成的後果也相當可怕,和之前完全不同。

  “無法提供解決方案”,也就是說,這種影響或許會將“汙染程度”直接拉到最高,導致沒有任何辦法去抵禦。

  而之所以能如此判斷,就是因為前面的危險情況裡其實都提到了“時間”,比如“一刻鍾”、比如“離開園區前”,雖然都無法治本,但卻有著“能夠反應的時間”。

  因此,目前來看,動物園裡的危險排序應該再度發生改變。

  原本被認為是最危險的兔子園區的“某種存在”要下降一級,最危險的則變成了“大象園區外戴著兔子耳飾的人”。

  結論:

  無論如何,都不能在這種情況下違反規則!!!

  ……

  【14】

  一、獅子園區是安全的。

  二、如果遭遇任何無法解決的危險、且無法求助,請立即、不擇手段、盡一切可能前往獅子園區。

  到這一條為止,終於看到了一條讓人稍微安心的規則。

  “獅子園區是安全的”,這正是前面規則裡得出的結論,在此也得到了證實。

  結合前面所說,除了遇到上一條規則裡,那種很可能無法反應的情況外,只要能有反應時間,那就有救。

  “立即”、“不擇手段”、“盡一切可能”,這些詞無一例外不在證明著獅子園區的安全。

  “白獅子”是絕對的盟友。

  這便是這一條規則的結論!

  ……

  【15】

  一、警惕和您走失過一次以上的朋友。

  二、尤其是他們反覆勸您前往海洋館或大象園區的時候。

  最後一條規則,似乎是對“正常人”說的。

  前面已經分析過,“脫離人群”、“獨自一人”很有可能就是“汙染初期”的表現,那麽,“走失過一次以上”的朋友,也就很有可能已經受到汙染了。

  而在第二部分裡提到,這個被汙染者,很有可能做出兩種行為:

  其一,勸你去海洋館。

  其二,勸你去大象園區。

  首先,勸你去海洋館其實非常好理解,因為在之前的規則中已經能看得出,“海洋館”很可能也是“被汙染”的代名詞。

  它本來就不存在,卻又有可能被看到,同時還有“工作人員”會售票,但又必須得拒絕,也就意味著不論是賣票的“工作人員”、還是看到“海洋館”的人本身,都已經不再是“正常范疇”。

  如此一來,若是一個人真的被拉去了“海洋館”,多半也會被“汙染”。

  當然,現在來說還並沒有提到看見海洋館、甚至是進入後,會有什麽後果,但從前面的規則來說,應該還是有救的。

  但是第二種行為——拉你去大象園區,就有些耐人尋味了。

  因為前面並沒有說“正常”進入大象園區會有什麽大危險,無非就是要“確保”看到的是真大象罷了。

  而目前唯一會出現在大象園區的危險只有一種,那就是在進入的人流裡看見了“戴著兔子耳飾的人”。

  但這種情況其實也很好避免,那就是在進入之前好好留意一下,是否有這樣的人存在。

  在這樣的情況下,還需要警惕“朋友”的建議,就只能說明一種情況……

  那就是,一旦跟著這個“朋友”去了,很有可就會有最嚴重的情況發生!
  這也就意味著,你的這個“朋友”很可能在別人眼裡就是那個“戴著兔子耳飾的人”,你自己卻無法察覺。

  同時也說明,當與你失散的“朋友”再度出現、並向你提出這樣的勸說之時,你也同樣受到了“汙染”!
  結論:

  1、警惕失散了一次以上的朋友。

  2、人在受到“汙染”後,很可能就會變成“戴著兔子耳飾的人”!
  ……

  到此為止,《遊客守則》上的十五條規則才算是全部分析完畢。

  尖子班的眾人也越發意識到……

  這規則類領域的恐怖……

  簡直是身處地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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