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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到商品價格曲線》第438章 長跑健將是怎麽煉成的
  麥勞利斯一直跟在隊伍後面,這是他的習慣。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只要他能跑到最前面,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乾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麽,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裡,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只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復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裡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只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只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衝在前面。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麽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麽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只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只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麽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面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只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裡,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只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裡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裡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只需嚴格控制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裡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麽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這裡是跑道,他參加的是比賽,就算體力真的耗盡,也不會有任何危險。

  麥勞利斯加速後,立刻超過了幾個跟不上節奏變化的人。

  很快,他離第一名只剩十米的距離。

  而他前面還有五六個人。

  這五六個人兩個人或者三個人並排,組成兩道人牆,後面的人想要超過去,需要從外道發力。

  而進入外道趕超,可不僅僅是多跑幾步的事。

  因為這會改變運動員的節奏。

  何況跑在前面的幾人,一旦發現有人試圖通過外道趕超,也會突然加速,始終和對方處於同一平面。

  時間一長,那個趕超的人就會消耗掉大量體力。

  大家有資格站在這裡同台競技,水平其實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這麽消耗,基本就與獎牌無緣,除非對方的實力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麥勞利斯雖然不知道這樣的策略,但在野外積累下的豐富的奔跑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應該低調。

  所以他並沒有選擇外道強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後面。

  現場觀眾除了將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麥勞利斯。

  原因很簡單,這家夥實在太另類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側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麽?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為了喝?”

  “難道拿水不應該就是喝嗎?”旁邊另外一名觀眾顯然是個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頂級的運動員,跑一萬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嗎?”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說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騙你幹什麽?”

  平均配速說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時間。

  正規跑道一圈的距離是四百米,也就是說,對這些長跑運動員來說,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間完成。

  這是什麽概念?
  雖然這位問話的觀眾不太懂一萬米跑的具體細節,但他上中學的時候參加過百米短跑。

  他記得當時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點,在整個年級段排名第八。

  那時他身體素質比現在好多了,現在再讓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傾盡全力,十六秒也很難完成。

  這說明什麽?
  說明眼前這些運動員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們跑的可是一萬米啊,一百個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邊那位比較懂的觀眾看到他震驚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現在明白了吧?
  沒錯,這些運動員以這種速度奔跑,一旦距離超過三千米,身體就開始釋放大量的熱。

  這種熱量如果不能及時排出去,輕則受傷,嚴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險。

  發過燒嗎?

  他們現在就等於是在發燒。

  所以運動員一般跑到場外拿水,只是為了將水淋到身上降溫。

  就算喝上一口也會吐出來,不會咽到肚子裡。

  因為隻喝到嘴裡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裡更好。

  可這個黑人竟然直接喝,還每過一段時間喝一口,簡直離譜。”

  他說的是真心話。

  因為頂級運動員在跑一萬米的過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沒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對方不僅下去拿水,還順帶破了世界紀錄,一時間成為傳說。

  可問題是,對方的確下去拿水了,但他只是喝了兩口後將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麥勞利斯是一邊拿著瓶子一邊跑,而且看起來從容淡定,兩隻腳踩到跑道上猶如閑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參加一萬米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來這裡遛彎。

  可問題是,這家夥的速度一點都不慢,那種舉重若輕的狀態,是如此賞心悅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會吧?這麽輕松就超到了第一梯隊?”

  “我看到了什麽,他跟在第一梯隊後面又喝了兩口水?”

  “這哥們是人嗎?”

  “……”

  不能怪觀眾這麽震驚,實在是麥勞利斯的表現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細的觀眾,他們發現麥勞利斯在跑步過程中,一直看著第一名。

  也就是說,他現在雖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雙方始終保持十米距離。

  蘇鐵軍也注意到這一幕,他將這個細節和張嶽說了:“厲害啊!這家夥的水平半點不比法拉赫差。”

  張嶽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勵麥勞利斯,只是看在對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關系,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這麽厲害。

  “當然!”

  蘇鐵軍語氣激動的對張嶽道:“我剛才和麥勞利斯聊了幾句,他從未經過系統的萬米訓練。

  但這並不代表他弱,相反,對方的實力可能比那些經過系統訓練的運動員更強。”

  張嶽不解的看著他:“是嗎,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張嶽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幾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選手同樣有可能拿冠軍。

  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的訓練更科學更系統,再加上細致入微的競技技巧,野路子選手根本沒辦法比。

  蘇鐵軍道:“對短跑運動員來說這當然不可能。

  但長跑運動員不一樣。

  尤其是麥勞利斯。

  沒錯,專業的訓練的確更科學,也更合理。

  但對這些運動員來說,運動只是他們的職業。

  麥勞利斯不一樣,長跑是他在肯尼亞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備技能。

  他只要跑不過受傷的羚羊就會餓死。

  你覺得工作和死亡,哪個給運動員的壓力更大?”

  張嶽一愣,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經有一場自行車拉力賽,這場比賽的冠軍竟然是一位二流選手。

  他以前參加過的類似比賽,成績從來沒進過前十。

  以至於裁判一度懷疑他作弊,這位運動員聽到後十分憤怒,他要求裁判將比賽錄像調出來觀看。

  結果證明他真是無辜的,至於對方獲勝的原因,並非他刻苦訓練,提高了自己的運動水平。

  而是在比賽開始後的不久,一頭棕熊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拚了命的在他後面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運動員,隻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於是為了活命,他贏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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