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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的自在日子》第762章 往事(修改了一部分內容。)
  七百五十八 往事(修改了一部分內容。)
  眼下居然肯讓一個年輕人扶著!

  而已經走遠的張振華並不知道老戰友的心思,他默默注視著身邊的張宇,眼中滿是複雜。

  許久之後,像是做出了什麽決定一樣,張振華眼神轉為堅定。

  有些事情,不該隨著他葬進墳墓裡,更不應該被人忘記。

  他突然開了口:“小宇,你剛才也應該聽到那老頭子我叫啥了?”

  張宇點點頭,表示聽到了。

  “小宇,你知道嗎?我今年已經六十六了。”

  聽到六十六,張宇確實有些震驚,他雖不知道張振華具體擔任的職位,但光看對方現在享受的待遇,以及門口的守衛每次聽到他的名字時所表現出的態度,就知道對方的等級絕對不低。

  現在建國才不過十多年,也就是說,建國的時候他也已經五十多了。

  看出了張宇的震驚,張振華笑著搖搖頭,接著說道:“我幾乎是最早一批參軍的人,年紀大一些也正常。”

  說著他好像陷入了回憶,自顧自的說道:“我出生在沈陽,家裡雖不是什麽高門大戶,但也小有財產。因為上面有一個哥哥,大哥自幼就擅長經營之道,不僅能夠子承父業,而且還能更上一層。

  所以家裡對我的要求就少了很多,見我聰慧,就提出送我去留學。

  我留學六年,學成回國,本以為能夠憑借自己所學的東西成就一番事業,結果回來沒半個月,就遇了日本人做亂。

  日本人狼子野心,窺探我國山河,在九一八之前就多次在東北三省掀起混亂。

  而張家因為小有財富也被那些間諜盯上,企圖用張家的錢財壯大他們組織。”

  說到這裡時,張振華眼角有些濕潤了。

  就算是過去這麽多年,他也忘不了父母無辜慘死街頭,大嫂為了不受辱,跳井自盡,更忘不了大哥為了救自己,將自己塞進地窖,獨自引開敵人的那一幕。

  他不知道大哥遭受到了多少磨難,只知道對方再次回來時已經奄奄一息,衣服被鮮血染紅。

  在將一雙兒女托付給自己之後,便離開人世。

  “大哥為了救我才沒了,臨走之前將一雙兒女托付給我,可我糊塗啊,錯信他人,害了他留在世上的最後一絲血脈。”

  從老人的敘述中,張宇逐漸還原了當年發生的事兒。

  老人的大哥為了救他喪命,臨走之前將一雙兒女托付給他。

  他強忍著悲傷,勉強收拾了家中易帶的部分錢財之後,帶著哥哥的一雙兒女逃離了沈陽。

  靠著那些錢財,他們在新的城市買了一座小房子,找了份工作,慢慢的恢復了“正常”的生活。

  如果事情到這兒,那麽一切還好,但是天不隨人願。

  不用在為生存忙碌之後,那股子恨意再也掩蓋不住了,他開始一門心思復仇。

  因為無暇照顧侄子和侄女兒,經人介紹,他花錢錢雇傭了一位姑娘照顧兩個孩子的日常起居。

  但壞事兒就壞事兒在那姑娘身上。
    因為過於信任朋友,他沒怎麽調查那位姑娘的背景,就跟人簽了契約。

  不知道那位姑娘雖勤奮,但背後卻有一個致命的缺點,這也是導致沒人願意雇傭她的原因。

  那姑娘有一個嗜賭如命的哥哥,把家裡的財產敗光之後,就全靠家裡的幾個姐姐妹妹養著。

  每次還不上錢,那些債主就會找到幾個姑娘身上,每次都會弄的主人家一團糟。

  這次也是如此,有位債主甚至提出,如果還不了錢,就哪幾個姑娘抵債。

  而不知道這一切的他雇傭了那姑娘,導致那姑娘對他心生好感,做出了一系列莫名其妙的事兒。

  在遭到他拒絕之後,心生恨意,趁著他因為某件事情焦頭爛額之際,與人勾,卷走家裡的東西不說,還將侄子和侄女兒一並綁走。

  那些人之所以會抓兩個孩子,也是想敲詐勒索一番,從他手裡拿到更多的錢財,結果他們所在的那座城市,又遭內亂。

  戰爭響起之後,那些人自己逃還來不及呢,又怎麽顧得上兩個年幼的孩子。

  反正在張振華千辛萬苦,通過各種關系找到綁架侄子侄女的人之後,他們身邊已經沒了兩個孩子的身影。

  他用盡手段逼問一幫綁匪,想從他們口中得到兩個孩子的下落。

  結果卻是,因為太亂,光顧著逃命,幾個綁匪也不知道孩子在哪丟的?
  自那之後,他開始瘋狂尋找侄子,侄女。

  但數年都沒有得到一絲結果,滿心後悔,孑然一身的他在絕望之際,投奔了軍隊。

  在張振華心裡,造成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那些日本間諜,如果沒有他們,就不會發生之後的一切事情。

  因為這個,在戰場上將生死置之於度外,一門心思殺敵,報仇!

  只是老天眷顧,他活過了一次又一次戰役。

  多年之後,老天又給了他一次眷顧。

  在某次全軍比武中,他見到了一個眼熟的青年,那青年特別像他大哥。

  隻一面,那青年的相貌就記在了他心裡。

  於是他頭一次以權謀私,利用手中的權利讓人幫自己查詢那青年的背影
  只是在得知對方有父母,而且很多人都能證明,對方是其父母親生的之後,他心裡有些失望,懷疑自己是不是想多了?
  但是多年之後,他又撞見了那個女人,在逼問過後,終於得知了侄子侄女兒的一些下落。

  原來那女人一開始並沒有放棄自己,她之所以勾搭綁匪,一是想要一筆錢財給哥哥還貸,二來也是想演一出救命恩人的戲份,想要借此嫁給張振華。

  所以在綁匪跑了之後,她並沒有第一時間放棄兩個孩子,反而還回了一趟家裡。

  只是從大哥那裡聽到事情敗露,已經查到她身上之後,女人害怕被抓,轉頭就抱著孩子離開了。

  這下她留下孩子的目的徹底達不成了,那要兩個孩子還有什麽用?

  於是憤恨之下,抱著就算目的達不成,也不讓你好過的念頭,她轉頭就把孩子扔了,因為兩個孩子已經記事兒,她怕兩人找到家,就直接將兩個孩子扔進了山裡。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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