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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列顛之影》第213章 文學雜志的真正意義
  第212章 法國文豪圈

  貝斯沃特區,亞瑟宅邸的客廳裡。

  大仲馬、亞瑟與維多克三人坐在客廳的餐桌前。

  亞瑟一邊替維多克斟茶,一邊靜靜地傾聽著這位被譽為世界上最好的刑事犯罪調查者講述他的故事。

  “我其實並沒有大夥兒想的那麽傳奇,既然你看過我那本出版的《回憶錄》,那麽應該也了解,我這個人從五六歲開始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小混蛋。

  當然,這和我那個親哥哥或多或少有點關系。我們家裡是在奧斯坦德開麵包店的,我和我哥哥小時候經常偷店裡的錢。

  這種行為被我父親發現以後,他一怒之下把我哥哥送去了裡爾的一家裁縫鋪做學徒,而我因為年齡小再加上還有我母親求情,所以躲過了一劫。

  不過我並沒有就此悔改,反而還變本加厲。店裡的錢偷不到了,我就偷家裡的銀餐具,還和我那些狐朋狗友演雙簧,假裝綁架自己找家裡要贖金。

  但那次被我父母識破了,我還因此第一次蹲了監獄,沒記錯的話我應該是被關了兩個星期。”

  亞瑟聽到這裡,忍不住打趣道:“維多克先生,你得慶幸自己生在法國,如果是在我們這裡,你的這些罪行即便上不了絞刑架,也得被流放去澳大利亞。”

  維多克哈哈大笑道:“流放去澳大利亞?那樣的話,說不準還真如了我的意。我那時候就是個十三四歲的混蛋玩意兒,我從家裡偷了兩千法郎,一門心思的想跑去美洲。結果還沒出法國,身上的錢就被別人騙的一乾二淨。那段時間,我只能靠著在馬戲團扮西印度來的侏儒和食人族混口飯吃。”

  亞瑟問道:“那伱後來又是怎麽離開馬戲團去巴黎的?”

  維多克聽到這話,有些尷尬但又隱約覺得有些得意,他挑眉笑道:“這事兒說起來挺丟人的,不過都過去這麽多年了,現在想想也算是一樁趣聞。我之所以被趕出馬戲團,是因為我和團長的太太發生了感情。

  那是位年輕漂亮的女士,我沒飯吃的時候,就是她好心收留了我。現在回頭想想我這一輩子遇到的女人裡,或許只有她是真心對我好的。

  至於其他的,比如那位巴黎的女演員,又或者是那個瞞著我懷了別人孩子卻跑來找我結婚的妻子,雖然我們也曾渡過一段快樂的時光。但是在我落魄的時候,她們都先後離開了我。”

  亞瑟喝了口茶,開口道:“雖然我這麽說可能會惹您不高興,但是我覺得正式交往和做情人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前者是需要物質基礎的,而後者兩個人都不需要負責任,所以只要湊到一起玩就行了。如果那位馬戲團的太太和您結了婚,您多半也會對她抱有和女演員與妻子那樣的同感。”

  維多克靠在椅子上嘴裡叼著一根麵包乾,他朗聲笑道:“小夥子,你非要把事情說的這麽直白,難道不會覺得生活很沒意思嗎?”

  亞瑟笑著點頭道:“我偶爾確實會有這種感覺。”

  維多克摘下帽子放在桌邊:“不過看問題直白也確實是優秀偵探不可或缺的素質之一。前陣子我還在巴黎查了一樁公司錢款去向不明的盜竊案,你知道我是怎麽破案的嗎?”

  亞瑟笑著開口道:“如果您不吝賜教的話,我很願意聽聽您對於這種案子的看法。”

  維多克開口道:“我到了那家公司後,先是詢問了經手款項的相關的人員,然後就指著一個45歲的記帳員說,這個女人就是罪犯。

  當時在場的沒有一個人相信我,但是經過後續調查,事實證明我是對的。我們在那位女記帳員的家中發現了大量來路不明的錢財與珠寶。”

  亞瑟聽到這裡,忍不住好奇道:“僅僅是了解了幾個涉案人員,就能夠下判斷了?您究竟是怎麽看出來的?”
    維多克拍著大腿大笑道:“我不是看出來的,而是聞出來的。就像是我剛才和你說的早年經歷那樣,我就是從那位馬戲團太太的身上明白了——一個早上九點鍾就渾身散發貴重香水氣味的女人,一定是為了某個男人。而如果這個女人有一個情人,那這個情人就是她偷盜錢財的動機。

  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那位公司的女記帳員之所以要盜竊公司財物,全都是為了供養一個好吃懶做、生活奢靡的小白臉。”

  亞瑟聽到這裡,也禁不住笑道:“您這不是活的比我還明白嗎?既然如此,您為什麽還要在書裡把自己寫的好像什麽都不懂呢?”

  維多克用小指頭掏了掏耳朵:“沒辦法,不著麽寫的話,我的《回憶錄》怎麽賣呢?難道你要我在書裡指著讀者們的鼻子破口大罵——你們這幫自私自利的家夥,其實就連內衣內褲都已經被我看穿了?
  拜托,寫書嘛,又不是真的辦案,總得給大夥兒留出點幻想的空間。這樣一來,他們收獲了安全感和滿足感,我也能賺的盆滿缽滿,大家都擁有美好的未來。”

  亞瑟本以為這位法國警界的大人物肯定會是位嚴肅的人,但接觸之後,他才發現維多克先生顯然要比他想象中好相處的多。

  不過轉念想想,能夠在法國黑白兩道都吃得開的家夥,又怎麽可能會是個端著架子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呢?
  當然,對於維多克的話,亞瑟也不敢全信。

  畢竟他也沒忘了對方到底是怎麽發跡的,這可是一位為了擺脫絞刑,不惜拿從前的黑道兄弟向大巴黎警察廳納投名狀的狠人。

  如果亞瑟沒記錯的話,維多克統領巴黎犯罪調查局的第一年,就親自參與了811起逮捕。平均每天至少獻祭兩個兄弟,以這個效率處理案件,足以見得維多克的社交與偵查能力了。

  弗朗索瓦·維多克肯定不是絕對意義上的壞人,但也談不上是什麽好人。不過萬幸的是,亞瑟同樣也是這樣的人。

  或許就像維多克說的那樣,擁有兩副面孔也是能做情報工作的必要素質之一?

  亞瑟和維多克談的正高興呢,忽然,坐在對面椅子上閱讀雨果信件的大仲馬忽然皺著眉毛抬頭問道:“維多克先生,您和雨果先生也是一個意思?想要勸我回國?”

  維多克靠在椅子上道:“我不會給予你任何建議,至於回不回去也看你自己。你應該也知道,我在路易十八逝世後,馬克·杜普萊斯被任命為大巴黎警察廳廳長以來,一直就受到廳內打壓,所以我後來才會一怒辭職。

  這次七月革命之後,如果不是新廳長再三邀請,我才不願意重出江湖。遠離警界和權力圈子那麽久,所以我也不清楚上頭對你到底是什麽態度。

  不過雨果既然敢勸你回去,多半是他受到了什麽風聲吧?如果你覺得他的話可信,在倫敦也待的不習慣,那麽也可以考慮考慮重回巴黎。”

  大仲馬聽到這話,又看了眼手中的信,猶豫再三,他還是鄭重回道:“我當然渴望回到法蘭西的土地,但是我覺得不應該是現在。我剛剛和倫敦的一份文學雜志達成了一年期的供稿協議,如果我現在走,就得算作違約了。”

  維多克聽到這話,不無遺憾道:“是這樣嗎?那就太可惜了。不過我能理解你。作家嘛,一動起筆來,不等到寫完就放不下筆。奧諾雷也是這樣的。”

  語罷,他從隨身攜帶的小包裡抽出一本書放在了桌面上:“這次過來,我也沒給你帶什麽禮品。索性就給你帶了一本奧諾雷剛剛出版的大作解解饞,也算是讓你在異國他鄉不至於太寂寞,最起碼還能看到家鄉的文學作品。順帶一提,這本新書裡麵包含了以我為原型的事跡。”

  亞瑟盯著那本書的封皮,雖然他不認識太多法語,但是簡單的拚寫名字還是沒什麽問題。

  作者:奧諾雷·德·巴爾扎克
  至於書名,亞瑟雖然看不懂,但他猜,多半是《人間喜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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