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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86小山村》414.第413章 三個月看到老?
  第413章 三個月看到老?
  大雪一下就是好幾天,天氣太過寒冷,這讓高明程頗為擔心小旭旭的身體,害怕他會因此感冒。

  現在這會兒,取暖設備太少,有錢都買不著好東西,因此取暖還是得靠老辦法——火籠。

  火籠有兩種,一種是小的,可以提在手上,主要是供手部的取暖,手因為常年擱在外面,冬天時,很容易覺得手冷,一旦手不冷了,整個身體都會覺得溫暖。

  還有一種火籠是大的,外形就是一個半圓形的罩子,罩在火盆上,然後把衣服覆蓋在罩子上,用以烘烤濕衣服。

  這兩種火籠,都是用竹篾編織而成的。

  小火籠就像是縮小了的圓柱形花籃,采用光滑的竹篾織成的身子,裡面是陶土或鐵皮製成的大缽,用來盛木炭。

  最上面,再配上彎彎的拱橋狀的柄,蓋上圓鐵絲編織的蓋子,這樣裡面燒著火時,就可以把手擱在蓋子上,既能夠感受到木炭燃燒散發出來的溫暖,又不會燙到手。

  大火籠的編織就容易多了,就是用竹篾編織出鏤空的花樣子來就行。

  後者的話,高明程自己會編織,前者的話,做工就精細很多,他沒這個手藝,主要是不耐煩。

  但錢是個好東西,只要肯花錢,不管是大火籠還是小火籠,都能夠買得到。

  高明程就買了好幾個回來。

  小旭旭雖然已經出了月子,但也還小,一天要換好多尿片,如果運氣不好,還會弄髒衣服,還得換衣服。

  這樣的天氣,指望自然乾是不現實的,所以需要放在火籠上烘乾。

  高明程的房間裡,直接放著兩個大火籠,既能夠烘乾衣服,也能夠使得室內的溫度上升,只是這樣一來,就必須開著一些窗戶,保持通風才行。

  下雪天,出門不便,但高明程家的生意卻很好。

  天冷時,棉衣自然就很好賣。

  許多美的熟客張秀秀,就又過來買了好多衣服,什麽厚棉衣厚褲子的,都有。

  除了女裝,她還買了很多男裝,從裡到外的都有,這些顯然是給她那個寶島男朋友買的。

  張秀秀對許多美說道:“成友快要被凍死了,他說這輩子他從來沒有這麽冷過,哈哈!”

  她男朋友的名字叫做吳成友。

  寶島的氣溫,確實比這邊高很多,今年又比去年冷多了,所以吳成友已經冷到出不了門了,就連買衣服,都靠張秀秀出門來買。

  好在張秀秀是本地人,之前又是很能吃苦耐勞的,因此騎著自行車,冒著風雪就到縣裡來給她男朋友買衣服了。

  除了給她男朋友買,她自己自然也要買的,光做她這一單生意,營業額就有八百多塊了。

  和許多美閑聊時,她看到許多美有一個用皮毛做成的手兜,於是就問這個東西好不好用。

  許多美就讓她試用了下。

  這個手兜是高明程口述,高淑芳做出來的,做法倒也簡單,就是用硝製後的兔皮裁剪縫合而成的。

  外形上,像是一截寬松的長袖子,可以容納兩隻手放進去取暖。

  這種一般是皮毛那邊朝裡,如果皮毛多,就再用一層朝外的,如果皮毛少,就用印花布包一圈,也能起到裝飾美觀的作用。

  許多美的這個,就是裡外都是兔毛的,摸著很漂亮舒適。

  這些兔皮,都是高明程平時攢下來的,一些皮毛好的,他就拿到作坊裡,讓師傅給硝製了。

  兔皮經過硝製後,就會變得潔白、柔軟、美觀富有彈性,保溫好,可長期存放,是冬天經常使用的好皮料。

  這種手兜,不止許多美有,高淑芳和羅麗也都有。

  在沒有客人時,就可以把手放進去取暖,這種手兜比手套還要暖和,但是人戴著手套時,是可以乾活的,把手放進手兜裡,就什麽活都乾不成。

  張秀秀如今已經不要乾活了,於是就問許多美這個手兜要多少錢,她想買。

  這玩意都是自用,還沒有賣過,於是許多美就看向高明程。
    高明程算了一下材料費和手工費,說了一個價錢來。

  結果張秀秀就大氣的表示要買下。

  買好衣服後,張秀秀就提著大包小包的準備回去了。

  只是東西太多,自行車都不好放,最後高明程拿了一根繩子來,把那些棉衣棉褲都綁在後座上,這樣一來,就方便攜帶了。

  至於前面的鐵框也不會空著,已經裝滿各種零食和水果了。

  “秀秀,路上小心。”面對大顧客,許多美親自送到門口。

  張秀秀衝她揮了揮手,騎著自行車就走了,車輪在薄雪上軋出一道花印。

  服裝店裡的大方顧客不只是張秀秀,還有很多不差錢的人,他們也紛紛前來店裡選購最新款的棉衣。

  自從高明程引用了會員積分制度後,顧客的複購率就提高了,在需要服裝時,第一個選擇就是新新服裝店。

  在生意一片大好時,放寒假的高嶽來找高明程了。

  高嶽是帶了禮物來的,當然了,這禮物不是給高明程,而是給小旭旭的。

  他盯著小旭旭看,滿眼的驚歎。

  打小,他們幾個就是一起長大的玩伴,感情很不錯。

  現在看到高明程的兒子,高嶽就有種不可思議的感覺,又有種自己和哥哥高宏掉隊的感覺。

  心底莫名的滋生了一股緊迫感。

  “小旭旭,叫叔叔!”高嶽逗弄著孩子。

  出了月子後,小旭旭醒著的時間就變長了,如果你把他放在床上久了,他就會發出啊啊啊的聲音,示意該抱他去走動去玩了。

  如果遇到孩子哭的撕心裂肺時,更是需要母親抱著哄才行。

  高嶽來時運氣不錯,小旭旭的情緒很好,並沒有哭鬧,高嶽嘗試著抱他時,也沒有認生,反而用好奇的目光看著高嶽。

  這種奇妙的感覺,令高嶽無端的就喜歡上這個孩子了。

  也是,如果你去抱一個孩子,如果你一抱,那個孩子就哭,那麽你就很難喜歡上那個孩子。

  相反,如果別人抱會哭,你抱就不哭,反而還對你笑,那麽你的內心深處,就會有一種驕傲得意的情緒,自然也會更喜歡那個孩子了。

  高嶽得意的表示:“看,小旭旭喜歡我!”

  高明程見狀,只是隨意的笑了笑。

  經過一個多月的相處,他已經摸清小旭旭的脾氣了,他是一個情緒很穩定的孩子,除了哪裡不舒服了,不然很少哭鬧。

  有句話說,三歲看到老。

  要高明程說,三個月就能夠看到老了!

  上輩子,他和大兒子雖然相處不多,卻也知道大兒子雖然沉默內向,但他遇事不慌不忙,處理事情也是很有條理的。

  總體而言,他對大兒子是頗為滿意的,唯一的遺憾就是錯過了他的成長期,沒有好好的培養好他。

  至於小兒子……

  高明程瞥了眼許多美的肚子,兀自想著,要不……乾脆這輩子不要小兒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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