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重回1986小山村》第205章 羊城之旅
  第205章 羊城之旅
  羊城之旅原本計劃需要半個月,但實際上包括來回路上花費的時間,也只有十天。

  許多美第一次出遠門自然是激動的興奮的,但很快她就表現出了水土不服。

  羊城太過濕熱,吃的也不合胃口,湯湯水水的看著多卻也吃不飽,在外面待了幾天,許多美就餓了幾天。

  高明程本想帶她到處玩一玩,見一見世面,但看到她這個樣子也就打消了主意,於是辦完事情後,他就帶著許多美回去了。

  這一路上,他其實經歷了很多,他見到很多扒手在盜竊,見到南下支隊的那夥人在鬧事,也見到飛車黨當街搶人金項鏈,將人拖拽數十米,險些斃命。

  更重要的是,他還見到上輩子一起混過的土夫子。

  這夥土夫子恰好也是去羊城,他們一行五個人,穿的如同老農民一樣,手裡也提著一個絲毫不顯眼的袋子,袋子上還粘著土壤,任誰都看不出他們真正的底細來。

  但高明程知道,這夥人是極其厲害的盜墓賊,專門盜大墓的,那袋子裡,鐵定裝著珍貴的古董。

  他們一路來到羊城,再幾經周轉去了香江,然後一番操作後,那些古董有些流入大佬的手中,有些流入拍賣行,有些更是流向國外,永遠的消失在這片華夏大地上。

  這些,高明程都看入眼中,卻不動如山,並沒有前去招惹任何事端。

  出門前,高國兵叮囑了他,他也的確不願意招惹事端,以免牽連許多美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世間的事情就是如此,任何一個選擇,都有可能影響到事情的發展形勢,因此很多人都習慣獨善其身,對許多不好的事情視而不見。

  在羊城的那幾天,他帶著許多美走遍了大大小小的服裝市場,又盯著來來往往的人群進行分析,看哪一種衣服最受歡迎,穿在身上又是最好看之類。

  除了購買樣衣,高明程還領著許多美買了很多雜志,有文學雜志,也有時尚雜志,香江的《號外》就買了二十來本。

  相比起內地,香江的娛樂業就發達多了。

  許多美看到那些雜志時,滿眼驚奇之色,覺得雜志上的明星個個都十分漂亮,有一種想跟著學的衝動。

  她的頭髮本就是自然卷的,只是為了乾活方便,從來都是扎一個馬尾,現在也學著明星的照片,把頭髮披散開來,然後再換上新買的連衣裙,往鏡子前一站,鏡中的人就變得既熟悉又陌生起來。

  但是,很漂亮!

  高明程笑呵呵的看著她折騰自己,一飽眼福。

  在羊城的最後一天,他還帶著許多美去逛了羊城最熱鬧的地方,又去電影院看了電影。

  他們縣裡也是有一家電影院的,但相比起羊城的電影院來,就顯得破舊不堪,透著一股子小家子氣了。

  如果不是水土不服,食欲不振,許多美說不定會樂不思蜀。

  她看著高明程,很是遺憾的說道:“如果帶上一罐辣椒醬來就好了!”

  白米飯配辣椒醬,她就可以吃上兩大碗!
  高明程笑笑,說道:“下回再來時,你記得帶啊!”

  “嗯。”許多美應著,但她覺得這個下回,應該是很久以後的事情了。

  這一路的花費,簡直沒把她心疼死!
  高明程東湊西湊,總算攢下兩千多現金,在羊城時,又找了個機會把手裡的金子賣掉。

  金價從81年後,就開始下跌,然後開始了長達二十年價格低迷時期,所以把黃金留在手裡,帶來的利潤並不會太多。

  後世的人結婚,講究三金五金的,許多美是一件金飾都沒有,但高明程打算再過幾年攢下錢後,就再給許多美買金飾,反正這幾年的價錢差不多。

  如今的金價差不多一百塊一克,高明程手裡有三兩金子,但因為純度稍微差點,所以價錢就稍微低點,但也一共賣了一萬三千塊!

  拿著厚厚一摞錢,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躍動。

  想當初他偷偷從黑包中拿了三千塊,說要給黃大志分,黃大志卻不肯要,因為自己擔了風險,再加上也不知道後面會不會有別的危險,因此他也沒有硬勸。

  而現在,黃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獨吞偷拿的黃金,卻選擇分給了他一些。

  這可不是幾百塊錢,而是一萬多塊錢!

  高明程深吸一口氣,將錢貼身藏好。

  他穿著一件寬大的衣服,戴著一頂鴨舌帽和蛤蟆鏡,打扮的和平時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鏡,滿大街的年輕人,十個就有七個是戴著蛤蟆鏡的。

  高明程出了買賣黃金的地方,然後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訴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後的人。

  而這些跟上他的人,其實就是經營買賣黃金那一夥的人。

  這些人會通過跟蹤他,來推測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獨行俠,是惹得起的,那麽他們就會伺機搶劫。

  也就是說,黃金他們要,錢他們也要!

  可惜他們對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會兒就是在這兒摸爬滾打過,對這裡的地形較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靈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將身後的人甩掉。

  身後的人幾次跟蹤,又幾次失去目標的蹤跡,於是就知道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為首的人卻不甘心,他長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盡是戾氣,他看著手底下的人說道:“那可是一萬三千塊!你們舍得放棄?”

  一提起錢,大家立即就又心動起來。

  他們這個黃金買賣的生意,雖然經常有人上門來賣黃金,但一口氣賣掉三兩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氣賣掉三兩金子,那麽是不是說明他手裡還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們把人找到,不但能夠把剛剛給出去的錢重新搶回來,還可以搶到更多的金子!
  這是一筆十分劃算的生意,因此沒人願意放棄了。

  於是他們吆喝了更多的人前去跟蹤,並且許諾會分給大家一部分利潤。

  這街道附近的混混們,都組織起來,一雙雙利眼在人群中掃過,試圖把高明程尋找出來。

  然而高明程早就有備而來,他不但換了衣服,摘下帽子和蛤蟆鏡,還扛著一袋子貨物,樸素又精明的模樣,和大街上來來往往的小販差不多。

  他隱入人群中,偽裝的極好。

  但奈何有些扒手,專門針對小販下手!

  眾所周知,小販的身上肯定是有錢的,再加上他們的注意力大多放在生意上,難免有疏忽的時候,一個不小心,一天忙碌賺下來的錢,就得被扒手給扒走了。

  高明程正要經過一段擁擠的巷子,突然間他的手猛地探出,於自己的褲兜處抓住一隻手來。

  那隻手細長又靈活,兩人擦肩而過時,那隻手已經不知不覺探入到高明程的褲兜中了。

  若非高明程五感出眾,只怕褲兜裡的東西就不保了。

  偷東西偷到自己頭上了,這就不能忍了!
  高明程沉下臉,扭頭看向扒手。

  扒手年紀不大,也就十五六歲左右,他被高明程抓住手的一刹間,臉上閃過驚慌。

  但很快,他就扭動身體,試圖甩開高明程的鉗製,但高明程豈能如他所願,手依舊抓的緊緊的。

  “王哥!”扒手一聲呼喚,躲藏在暗處的同夥立即從四面八方走了出來。

  扒手往往不是單獨行動的,他們散開來,彼此照應,如果遇到了麻煩,一群人一哄而上,也足以解決大部分的麻煩了。

  這些人個個面色凶狠,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周圍的人見狀,紛紛避開,讓出了一小塊空地。

  高明程不想惹麻煩,但同樣的也不怕麻煩。

  如今他身懷巨款,有扒手找上門來,自然更是憎恨。

  他把手裡用來偽裝的袋子丟在地上,然後一個甩手,直接把手上抓著的扒手給甩飛了出去。

  扒手被甩飛的同時,正好撞擊在其中一個同夥的身上,使得兩個人撞在一起,紛紛倒地,發出哎喲的聲音。

  這一手露出來後,立即引起一片倒抽氣聲。

  這力道……

  “怕什麽?瘦猴子還不到一百斤而已!”那為首的王哥說道,直接上前幾步,發號施令:“上!乾他!”

  於是一夥人都朝著高明程衝了上去。

  高明程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一絲冷笑。

  這一路上,他見到太多黑暗,但都因為沒有招惹到自己的頭上,他能忍則忍,當做沒有看到。

  如今有不長眼的人招惹到自己頭上了,那麽正好可以發泄發泄內心的壓抑之情。

  他拳腳並用,即使對方有七八個人,也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他拳頭狠,腿功力道更大,往往一拳一腳,就足以廢掉一個人了。

  挨了他一拳後,當場就有種失去半條命的感覺。

  說來遲那時快,從扒手團夥圍上來到他們紛紛倒下,整個過程不足一分鍾。

  把人打倒後,高明程習慣性開始尋找他的戰利品了,把倒在地上的每個人都收刮一遍,零零散散的得到了小一千。

  這筆意外之財,他笑納了!
  那些扒手看到他如此行事,簡直腸子都悔青了,而周邊的人,更是不敢靠近招惹麻煩。

  高明程撿起地上的袋子,往肩上一扛,快速的消失在人群中。

  人群中,有人目睹了這一幕,於是心生退意。

  一般的地頭蛇,也是不願意招惹過江龍的。

  高明程特意繞了好幾條街道,確定沒人跟蹤後,這才坐在無軌電車上,回到他和許多美租住的賓館。

  這賓館居住的人,大多是大江南北前來做生意的販子,有販服裝的,有販電子產品的,也有販舶來品的,比如國外的手表。

  高明程願意的話,可以和任何人都有共同話題聊,他精通大部分方言,又對很多事情都多多少少懂上一些,就很容易搭上話,於是他知道有人專門販賣勞力士、豪雅、潛水表等,還看了人家的貨。

  這些貨在以後,大多都會身價上漲,是值得收藏的好物。

  起初高明程沒想買,但現在賣掉黃金後,他陡然間有種富裕的感覺,於是想給自己買一塊手表,結果走了一圈,發現一塊勞力士要一千多塊!
  這個時候的一千多塊,可不是小數目,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一個月五十塊左右,如果靠工資買的話,不吃不喝得幾年!

  猶豫了幾秒後,高明程還是買了,不但買了,還買了兩塊。

  投我以桃,報之以李。這黃金是黃大志給他的,他現在出門一趟,自然得給黃大志帶點禮物回去。

  勞力士名氣大,性能佳,所以高明程沒有多想,就買它了!
  羊城之旅結束後,高明程帶著許多美,大包小包的去趕車了。

  許多美因為水土不服,整個人氣色不好,有些蔫蔫的,直到要走時,她都滿心糾結,既想留下,又迫不及待的想回去。

  高明程買了很多東西,貴重的貼身放著,便宜的裝進大麻袋裡,直接扛在肩膀上。

  至於錢,他學了黃大志,在褲子裡面縫了一個內袋,把剩下的錢都放進內袋裡了。

  那個大麻袋裡,也裝著許許多多的東西,有各種各樣的樣衣,也有高明程自己販的貨物,他沒選佔地方的,而是販了一些電子表和蛤蟆鏡。

  這兩樣東西價值高,也賣的很火,幾乎是不愁賣的。

  大城市早就流行了,不過他們那兒是小地方,只有少數人才用上了,但沒關系,只要有貨,就不愁賣!

  一路磕磕絆絆回到熟悉的縣裡,下火車時,許多美隻覺得頭重腳輕,身體還似在搖晃般。

  這會兒的火車體驗感不太好,體質不好是會暈車的。

  許多美背著一個女式背包,又提著一個小包,這是她堅持要拿的,否則看到高明程扛著那麽大的一個麻袋,而自己兩手空空,她會覺得不好意思。

  高明程看許多美這麽疲累,於是也不急著去警局那邊拿自行車了,並且他東西多,用自行車也帶不回去。

  他想了想,決定先在縣裡找個賓館住一晚,然後明天把大部分貨給賣掉,然後再去一趟高國兵家,給他們送上伴手禮。

  出門一趟,他帶回來的不只是貨物,還有很多伴手禮。

  這伴手禮是後世的說法,他們這兒沒這說法,但如果有人出了遠門,或者從外地回來,那麽給家裡人帶些東西,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高明程就給每個親朋都帶了一件禮物。

   PS:我兒子是手口足,醫生說這會兒是手口足的高峰期,今天在醫院打了針,明天還得去。

    悲慘的是我帶著女兒騎共享電車時翻車摔跤了,然後我女兒叫我趕緊去學車,我……

    打算秋天學車,爭取年底時,這世上會多個女司機!

    
   
  (本章完)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