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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綜之我是警察》第476章 一步錯步步錯
  第476章 一步錯步步錯

  “是不是年代的錢出問題了。”

  看著兒子怒氣衝衝的把手機摔到牆上,在清脆的聲響中變成零件,袁柱國知道兒子遇到麻煩了,不由得搖搖頭,還是年輕,沒有受到過挫折,遇到一點小事就亂了分寸。

  是的,小事!
  在袁柱國眼裡,即使是天文數字的二十幾億港幣,也只是小事。

  因為錢到了一定金額之後,就只是數字,多一點少一點都不會影響生活,更別說身家數百億的袁家有一隻金雞可以不斷的下金蛋。

  即使大部分利潤要分出去,一年也有十來億七八億甚至十來億的收入。

  這可是長期利潤,只要港府不改變煙草市場,華南煙草公司就可以一直賺下去,是一個可以父傳子,子傳孫,孫子再傳重孫的產業。

  也就是沒有上市圈錢。

  如果上市的話,以華南煙草公司對香江煙草的市場的壟斷,公司市值破千億小意思,甚至更高都有可能。

  也就是因為有這樣的底氣,對袁柱國來說,才能錢固然重要。

  那二十多億港幣別說兒子袁遠了,就是袁柱國也很眼饞,但相比錢,袁柱國更在意家人的安全,不希望家人出事。

  “許植堯那混蛋,把年代的錢全都卷跑了,我給他的兩個帳號是空的,而年代的錢已經沒有了,二十多億港幣全沒了。”

  想到自己這麽辛苦三年時間才了,了十億出頭,許植堯一下就卷走二十多億,可把袁遠氣壞了,自己當時是眼瞎還是腦殘,要不然怎麽看中這個二五仔,讓他打理自己的錢財。

  現在好了,二五仔狠狠捅了自己一刀,也就是他不在眼前,要不然袁遠非將其凌遲不可。

  也怪自己對他太信任,把所有財務上的問題都交給許植堯操作。

  只是自己也沒辦法。

  這錢是黑錢不乾淨,不能請外面的會計師事務所核查帳目,只能任由許植堯一個人負責,才讓其有機可乘。

  “這幾年,你拿了多少錢,不要想著騙我,我可是調查了,理達貿易集團偷稅漏稅,逃避的稅款超過百億。”

  看著兒子那有些躲閃的目光,袁國柱表情嚴肅的說道。

  “爸,我上次不是說過了嗎,百億是稅收,而我的賣價可比稅收低多了,加上香煙的購買成本,倉儲、貨運、渠道以及海關鍾嘉玲等人要的好處費。

  還有股市上的損失,我這三年也就拿了十億出頭,比許植堯這家夥差遠了,他一下就坑走二十多億將近三十億港幣。

  而我,這十個億基本上都花完了,你就是想問我要也沒有了。”

  “我知道你賺的不多,遠遠比不上許植堯,是不會向伱要的,我就問你,想不想從這件事中抽身,把罪行都推給許植堯!”

  袁柱國擺擺手,表示自己不在乎錢,在乎兒子的安慰,如果能讓兒子從旋渦中出來,即使不要這二十幾億港幣也沒有關系。

  “爸,你沒開玩笑吧,我可是主謀,就是想推給別人也沒法推,除非花錢招人頂罪,只是這麽大的案子,想找頂罪的人也不好找。

  本來陳超群是最好的替罪羊,安家費我都給了,結果這家夥叛變了,成為汙點證人,要不然年代投資根本不會暴露。”

  袁遠搖搖頭,對袁柱國的想法不看好。

  “你呀還是太年輕了,許植堯能不能成為替罪羊不是你說,也不是我說,是法官說的,只要我們把證據準備好,不是他也會是他。”

  拍拍兒子的肩膀,袁柱國意味深長的說道,“首先是錢,你三年拿了十個億,許植堯呢,不說這三年拿的,就說最後一舉卷走二十多個億,他就是最大嫌疑。”

  “可是,理達貿易走私能這麽順,輕而易舉就拿到香煙出口憑證,都是靠我的關系,許植堯就是一個管錢的。

  沒有我他寸步難行,不可能把走私做這麽大。”

  “這個很好解釋,就說你被許植堯忽悠了。”看著兒子焦急的樣子,袁柱國笑了,

  “你的名聲不用我說你也清楚,全香江都有名的花花公子,換女朋友比換衣服還快,花錢可以說如流水,這樣的花花公子肯定缺錢,家裡給的零花錢根本不夠你花的。

  就在你想盡辦法讓家裡給你增加零花錢的時候,許植堯找到了你,要和你一起做走私生意賺錢。

  聽到做走私生意,你本來害怕不敢參與,但許植堯說,你不需要露面,只需要提供一些資源,讓他可以扯虎皮拉大旗,你在後面收錢就可以了。”

  “對對,爸你說的對,真個走私活動我就是打打電話,介紹幾個關系,讓陳超群他們去跑的,我根本沒有露面。”

  袁柱國的話讓袁遠眼睛一亮,他發現自己好像真的能脫罪,即使沒有陳超群這個替罪羊,有許植堯在也可以。

  因為錢都被他拿走了,以誰拿錢誰就是大BOSS的看法,許植堯主謀的嫌疑最大,自己頂多是同夥。”

  “你如果想脫罪的話,就把要說的話整理一下,明天去廉政公署自首做汙點證人舉報許植堯,當然這樣一來,錢肯定沒有。”

  看著一眼兩眼放光的兒子,袁柱國給其潑了一盆冷水,“不說能不能追回來,就是能追回來也不會是你的,需要充公。

  你如果舍不得這些錢,那就自能錯到底,派人去悉尼把許植堯還有他的家人都抓起來,逼問錢去哪了。”

  “這個,我需要考慮一下,要不,爸,你給提示下。”袁遠低著頭,臉色的表情不斷變化,顯然再考慮選那種方法。

  第一種安全,花點錢請個好律師,自己就能逃脫法律製裁,一天牢都不用做。

  第二種就有點危險了,因為自己很可能已經暴露了,只是沒有證據廉政公署不能抓自己,從許植堯手裡把錢追會倆的事,誰也不敢保證百分之百成功,最多也就九成。

  但只要成功就有二十多億將近三十億港幣的收入,這錢足夠自己開銷十幾年甚至一輩子了。

  兩種方法都有好處,讓袁遠沒了主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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