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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元輔》第2084章 正國本(卌九)殺豬養廉
  第2084章 正國本(卌九)殺豬養廉

  眼看著這群明顯陷入呆滯,大概率是在琢磨全天下到底有多少大肥豬願意挨高閣老這一刀宰的朝廷要員們,高務實也有些無奈。看來不先把利益擺出來,他們是聽不進去自己後續那些救災辦法的了。

  “咳!”高務實清了清嗓子,順便拍了拍手,道:“諸位,諸位!”

  見是高閣老發話,眾人好不容易從癔症狀態回過神來,失焦的眼神紛紛朝這位屠夫……呃,這位大明計相看了過來。

  “諸位,我大明前些年一直忙於征戰,戶部雖然對財政進行了一些有效的改革,很是提高了不少歲入。但是本閣部也知道,本朝自建國以來一直保持官員低俸之製,許多士人寒窗苦讀,得以晉升官籍,卻甚至連師爺管家都雇不起。

  更有甚者如海公剛峰,以應天巡撫之尊卻家貧難得食肉,如何不為慨歎?故此,數年前本閣部奏明皇上,為天下官員稍提俸祿……”

  他一說到這件事,與會官員無論哪派出身,都不得不欠身以示感謝。實在是大明朝的官員俸祿之前低得沒眼看,高務實那一次的做法真真切切是給大家謀了福利,而且更關鍵的是,他提高俸祿所花的銀子也是他通過各種改革得來的,並沒有增加多少百姓負擔,這就尤其難得了。

  實際上很多人都忍不住在腦子裡冒出一個想法來:如果高閣老此後不亂來,光憑這一條就值得一個“文正”啊!

  此時高務實擺了擺手,製止大夥歌功頌德,繼續道:“雖然如此,但經本部堂計算,眼下官員俸祿其實依舊偏低,這是大大不利於朝廷的。”

  誒?官員俸祿偏低居然不利於朝廷?
  所有人聽了他這番話都有些發怔,官員俸祿低不是減少了朝廷開支嗎,怎麽還不利於朝廷了?
  高務實仿佛知道他們在想什麽,微微一笑道:“官員俸祿偏低固然減少了朝廷支出,但官員也要吃穿用度,也要延攬幕府、雇得下人,才好把一地政務真正操持起來,不是麽?可是,他若沒錢卻怎麽辦呢?

  要麽沾巾墮睫,瀝膽披肝,自己累死在任上,卻也未見得事事周全;要麽輕忽政務,任其糜爛而無能為力,使百姓抱怨,士紳不滿;而最壞的一種則是化為碩鼠,貪墨成性,上欺朝廷,下凌百姓,可謂其害無窮。”

  這話可真是說到眾人心裡去了,紛紛表示讚同,只有身為吏部尚書的陳於陛有些不安,稍顯遲疑地道:“閣老莫非是想要如宋時一般,效法職田養廉或類似之舉?倘是如此,本部堂卻要勸閣老三思——無論慶歷新政還是王安石變法,在這一點上可都未曾取得成功啊。”

  高務實明白陳於陛的意思,不過他其實沒想過職田養廉這個法子,當然他也理解陳於陛為何一下子就聯想到了職田。

  幾乎整個中國封建王朝時期,官員所拿俸祿是有很多種形式的,大體上可以分為四種:土地、糧食、實物以及錢幣。

  先秦時期,俸祿基本上就是以實物、土地為主。後來逐漸發展到了糧食和錢幣,但是也都跟田地是掛鉤。畢竟中國歷來都是農業大國,怎麽都繞不開土地這個話題。

  到了北魏時期,朝廷給官員們發工資就不發錢和糧食了,直接按照官員等級,劃一塊相應大小的地,讓官員們自己去收租,這就是職田的由來。

  職田在北魏時期,是用來發工資用的。當時朝廷也懶,生怕麻煩自己,於是劃一塊地給你自己收租就成了最方便的發工資辦法。你自己給自己發,發多發少你自己看著辦。當然,伱肯定也不會超過“市場價”太多,否則就沒人肯給你家做佃戶了。

  可是伴隨著經濟逐漸發展,情況就發生了變化,職田的范圍是越來越大,這哪裡是在發工資啊,這簡直就是準備搞分封了。

  比如《宋史》中對此就有評論:“其有無職田,選人並親民小使臣,每員月支茶湯錢一十貫文。內雖有職田,每月不及十貫者,皆與補足,所以厚其養廉之利。懼其病民,則委通判、縣令核實,除其不可力耕之田,損其已定過多之額。”

  為此朝廷就把職田給收回去了,轉而支付相應的俸祿給官員們。而到了宋朝的時候,經濟異常發達,這就又出現新問題了,那就是貪汙腐化的情況太嚴重了。

  最開始,宋仁宗主持慶歷新政時就提出了這個貪汙腐化的問題,希望朝廷能把職田給妥善安排了。可惜慶歷新政最後失敗了,於是改革的重擔就落在了王安石頭上。

  王安石腦門一熱,表示解決貪汙問題很簡單,那就是高薪養廉!只要給官員們發足夠高的工資,那他們當然就不會貪汙了。為此,王安石決定,將職田作為俸祿以外的獎賞發放給各位官員。

  他想要以此杜絕貪汙的問題,可是問題真的解決了嗎?怎麽可能!

  不得不說,王安石這個想法簡直只能用天真來形容——是,你王安石本人或許道德覺悟夠了,但凡工資到位就絕不可能貪汙。可是,天下這麽多官員,有你這個覺悟的能找出多少?恐怕大部分都差得遠。

  職田是不用交稅的,純粹就是官員們自己的收入。於是果然,地方官員們開始以各種理由非法佔有更多職田,反倒是讓職田成為了一種新的貪汙工具。

  其實吧,除了基本工資和職田收入以外,宋朝官員的收入是非常豐富的。比如說他們有綾羅綢緞的補貼,也就是買衣服的補貼;還有茶酒錢,也就是喝茶喝酒的開銷;廚料錢,也就是吃喝報銷的錢;薪炭錢,也就是家裡燒火、取暖的補貼;馬料錢,也就是給自己的馬匹吃喝的開銷等等。

  可是就算是這樣,依舊堵不住貪官汙吏們的手。

  宋之後,元不論,到了大明呢?朱元璋當年的做法已經說過多次,就懶得再拉出來鞭屍了,不如說說原歷史上張居正的搞法吧。

  張居正在後世最出名的財政改革就是“一條鞭法”,雖然這玩意根本不是他的首創——首創者為桂萼;甚至也不是他第一個開始強力推進——第一個強力推進者為高拱。但是無論如何,後世把這個功勞算在了張居正頭上。

  當然,這個算法倒也並非完全沒有道理,因為桂萼提出之後因為爭議太大,朝廷搞搞停停,雷聲大雨點小;高拱倒是強力推進了,但是他步子穩,主要推進在江南富裕地區,沒有全國鋪開,而且他執政時間太短。

  這麽一比,張居正是第一個全國推進一條鞭法的,而且一搞多年,把這功勞記在他頭上也沒什麽大問題,只是不該忘了桂萼和高拱,那太不公正了。

  不過,在全國范圍統一推行一條鞭法,除了本書前文曾經多次提到的地區發展不平衡所以導致貧瘠地區深受其害以外,還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那就是火耗。

  一條鞭法簡單的說就是把以前的各種實物稅全部改為收銀子,而且只要整錠銀子。那麽問題來了,都收銀子的話,哪裡有這麽多銀子呢?

  為此,各地官府就不得不想辦法。銅錢、實物都可以換銀子,但是往往都是換成碎銀子收上來,這些都是可以繳納賦稅的,而官府必須要拿著這些碎銀子去熔成整錠銀子。

  然而熔銀子的過程,是有損耗的。也就是說一兩碎銀子,肯定熔不出一兩整銀來。為此官府就必須要收取一個火耗的錢,也就是差價。而最終這個火耗,也就成了地方官員們的主要收入。

  相對有良心一點的地方官員,一兩銀子只收它兩三錢的火耗,可是也有那種沒良心的家夥,一兩銀子能收半兩銀子的火耗,那簡直就是要人命了。

  張居正對這一點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為什麽呢?因為他——或者說朝廷,是不想出這個錢的,既然地方官們自己有辦法撈錢,那也不錯,反而省得朝廷再花錢來高薪養廉。至於最後誰倒了霉,張居正顧不得,或者說他找不到兩全其美的辦法,隻好“苦一苦百姓”了。

  明朝滅亡以後,韃清基本沿用了火耗這個做法,讓地方官們結結實實地發了一段時間財。可是到了康麻子末年,貪腐情況又變得十分嚴重了,才七八十年的光景,韃清也開始腐朽了。

  為了改變腐朽的局面,雍正對火耗這一塊又做出了新的改革。這是需要很大勇氣的,因為這項改革觸碰到了天底下所有地方官的利益。

  然而雍正下了決心,讓各地官員們把火耗都要交給朝廷。也就是說不管你一兩銀子收多少火耗,全部都要當成賦稅交上來,這就是大名鼎鼎的“火耗歸公”。

  然而,這麽一來地方官們可不就少了一樣油水了嗎,他們當然是不會答應的。為此雍正也不得不做出妥協,便突發奇想地提出了養廉銀的說法。

  這個辦法其實也是個奇葩,因為養廉銀本質上就是收上去的火耗,一般根據不同地區的富裕程度,發放不同檔次的養廉銀。而且不知怎的,這養廉銀是真的高,一般都是薪水的十倍以上,最高的甚至能到百倍。

  比如說清末台灣巡撫劉銘傳,他的年薪只有155兩,可是養廉銀卻發了一萬多兩。由此可見養廉銀的數目高到了何等離譜的地步。

  為什麽養廉銀會如此之高?這事說來有點複雜,限於篇幅,這裡就先不詳述了。總之一句話,養廉銀的多少其實與火耗上交的數額成正比,因此各地官員為了自己的養廉銀,反而更加拚了命的上交火耗——能上交意味著他們製造的火耗多呀。

  當然,韃清更有意思的是養廉銀隻屬於地方官,京官是沒有的。但是沒關系,京官也有辦法——我是中樞官員,地方上的官員能不巴結我?因此就有了所謂的“炭敬”、“冰敬”。

  由此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火耗高了,地方官們到手的養廉銀才高,那麽他們就能向京官們送去更多的冰敬和炭敬;京官們得了好處,就會默許地方官們收取更高的火耗。

  至於誰倒霉,反正不是官員們,那就隨便是誰唄。

  官員俸祿太低,與其社會地位嚴重不匹配,是不是需要高薪養廉?或許是的,因為這種不匹配會激發人性的貪欲,使得官員必然想辦法去搞權力尋租。

  但是,這養廉雖然不是不能養,卻肯定不能這樣養,至少不能讓同一批官員自己掌握了養廉銀的多寡,因為這和自己給自己發工資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尤其當這筆銀子的來源是老百姓的稅金時,那問題就更嚴重了,勢必造成對普通老百姓的嚴酷剝削。

  由此,高務實琢磨出了一套新辦法:你們不是喜歡剝削麽?可以,我給你悄悄放個口子,只是這剝削的目標不是對著普通百姓,而是對著富商大賈、地方士紳的。

  “大塚宰勿慮,本閣部並非此意。”高務實說著環顧眾人,宣布了自己的方案:“本閣部的意思是,今後全國上下由‘三等製外爵’所獲之銀,將被集中起來成立一個基金,其中會有三成被作為官員養廉銀。

  這筆養廉銀會在每年年終之時審計多寡,然後按照品級、職務,在次年二月左右,全部分發給全國官員,不分京官外官。”

  此言一出,眾人頓時坐不住了,下意識裡都開始琢磨這筆錢到底有多大規模,以自己的品級每年能分多少錢。可是這一琢磨就發現了其中一個關鍵點:既然是固定的三成比例,那麽歸根結底這筆錢想要多一點,那就需要全國上下願意花錢獲得高閣老口中這“三等製外爵”的人足夠多。

  可是,怎麽才能讓這樣的大肥豬……不對,是這樣的爵士、賢士、良紳能多一些呢?

  高務實看著面前眾人笑而不語。

  十萬、三萬、一萬,這樣大的數目,你們找尋常百姓可搞不到,只能去動員富商大賈和本地豪強。

  哼,大明朝國貧民富,地方上的有錢人可多了去了,你們要是不去壓榨他們,那他們就只會把銀子埋起來當傳家寶,對國家經濟一點屁用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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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書友“曹面子”的打賞支持,謝謝!
  感謝書友“書友20170107012220447”的7張月票支持,謝謝!

  PS:不好意思,可能是前幾天缺覺嚴重,昨晚吃了晚飯之後有點困,本來打算稍微打個盹,結果就睡著了。凌晨四點醒來一看大事不好,趕緊補上這一章……這章算昨天的,今晚的另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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