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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長公主》第21章 兩件冤案
  第21章 兩件冤案
  元成四十四年,臘月初五,辰時(上午七點)。

  明珠宮。

  因為是冬季,此時天還有點黑。

  李淑婉早已穿好了藍灰色棉袍,披上了白色大氅,一身男子裝扮。

  為了查案方便,她穿著十分低調。

  小苑也換了一身普通男子所穿的素色棉袍。

  在小苑的侍候下,李淑婉早早地用完了早膳。

  李淑婉心想,都到了約定時辰,這木頭蘇澈怎麽還未前來報到。

  “小苑,出去看看,有沒有人朝我們這邊走來。”

  “是,公主。”

  小苑推開了宮門,同時傳來“啊”的一聲。

  “怎麽了?”李淑婉被小苑這一聲驚住了,起身向門邊走去。

  只見在明珠宮宮燈的照明下,隱約能看見台階之下站了不少禁軍侍衛,領頭的便是蘇澈。

  李淑婉心想,這蘇澈真是個木頭。

  來了不通傳一聲,這大冷的天就傻傻地站在門外。

  她對著台階之下的蘇澈道:“蘇將軍,準備好本欽差的官轎了嗎?”

  蘇澈回話沒有望向李淑婉,只是呆呆地望向正前方。

  “卑職早已備好,可以隨時啟程。”

  “那我們走吧。”

  蘇澈心裡咯噔一下,心想,我和侍衛們都還未用早膳了。

  可他沒有說出口,只是憋在了心裡。

  辰時四刻(早上八點)。

  李淑婉一行人到了明法司府衙外。

  小苑拿了公主令牌遞給府衙前一身白衣的護衛。

  這便是明法司的專屬內衛——護法衛。

  片刻後,段明迎了出來。

  段明雖是八旬老者,卻依舊身形挺直,沒有絲毫佝僂,只是發須皆白。

  段明看見李淑婉帶著金甲侍衛,倒是暗自歎服,禁軍的氣勢還是比明法司的護法衛更為恢弘。

  《大晟律例》規定明法司可配二千護法衛,著白衣,象征公道。

  明法司司首出巡可配二百護法衛。

  不過段明為人素來低調,平日辦案出巡除了四個轎夫外,便隻帶了四名護法衛在旁。

  段明沒有和李淑婉說客套之言,直接將李淑婉請進了明法司正堂右側的暖閣中。

  這裡便是冬季段明處理公事所在。

  小苑及蘇澈跟在李淑婉身後。

  段明因與李淑婉有機密相商,便讓他倆去了正堂左側暖閣。

  那是明法司法曹處理公事所在。

  隨行金甲侍衛都被段明吩咐法曹帶去了護法衛營房。

  李淑婉與段明進入暖閣後,便各自在東西兩把太師椅上落座。

  李淑婉先開口說了話:“段司首有何機密要事與我相商?”

  “公主不是對臣相助公主拿到李慕白被害一案監審權的動機有懷疑嗎?”

  “確實如此,看來段司首是要將動機說與我聽,那就請講吧。”

  段明突然神情變得憂傷,雙手掩面,一個八旬老者不顧顏面的在後生面前小聲抽泣起來。

  過了一會兒,段明擦乾眼淚,道:
  “公主,臣如今已是孤身一人,家中妻兒早已沒了,你可知這是為何?”

  李淑婉不明白段明所說與相助她徹查李慕白被害一案有何關聯。

  “淑婉不知,請老大人明示。”

  “這都是天意啊。

  臣自幼熟背《大晟律例》,剛行冠禮便中了進士,成了明法司四大法曹之一。

  這或許是上天有意安排臣為這不平世間主持公道吧。

  元成十年,臣秉公執法處斬趙衙內奸殺良家婦女案。

  元成二十年,臣不懼聖意,查辦了七大將軍之一的王家嫡長子所犯的私販火藥罪。

  臣名震朝野,晟國百姓皆呼臣為青天。

  可能也是因為如此,上天憐憫臣,在臣五十五歲這年,讓臣的內人以五十歲高齡誕下麟兒,內人卻因難產而死。

  臣知此子得來不易,為了臣的兒子,於是臣在晟國後面發生的兩起冤案上犯了糊塗,退縮了。

  臣辜負了上天賜給臣的天賦和際遇,上天要懲罰臣。

  元成四十年,我兒行冠禮後,沒隔些時日,便被上天雷擊而去!

  現如今留臣孤身一人苟活於時間,恬不知恥地享青天之名。

  那兩件冤案臣退縮了,哪還擔得起青天之名。”

  李淑婉沒想到段明還有如此心酸的家事,她有點糊塗了!

  究竟段明說出這段話是何意?

  段明口中兩件冤案與李慕白被害案有何關聯?
  “是哪兩件冤案讓段司首如此自責?”

  “這都是朝中提都不能提的舊案,關系著聖人的臉面,也是言衛道那奸臣的把柄。

  元成二十八年,雍州軍千裡奔襲血戰北魏軍於京郊。

  言衛道不知用何手段將時任丞相沈知與雍州都督劉勝往來書信全部交予聖人。

  朝中宰輔勾連駐邊大將,而且在如此時機之下被發現,聖人對這二人起了擔憂之心,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最後言衛道設計將這二人下獄,隨後以謀逆之罪將這二人滿門誅殺,雍州軍在保衛京都血戰之中存活的將士也被坑殺。

  當時便是由明法司主審此案,犬子那年才八歲,臣沒有堅持良知,依著聖意判了此案,下了文書。

  當日臣寫完文書回到家中,犬子額頭突然發燙,大夫也藥石無救,最後燒壞了腦袋。”

  段明停了下來,用隨身帶著的絲巾擦拭了臉上忍不住流下的眼淚,喝了口熱茶,然後看著李淑婉道:

  “後面發生的這件大案,公主是知道一些的。”

  “什麽大案?”李淑婉不知段明所指。

  “元成四十年,一枝梅叛逆案由承旨司查辦,一枝梅的人被殺殆盡。

  當時監察司少卿沈念也被冤死在承旨司。

  李慕白怒發衝冠,上殿直陳時弊,大罵聖人,君不明便奸臣當道。

  隨後李慕白及其父母以大不敬之罪交我明法司查辦。

  臣念犬子已成癡傻,為照顧犬子,臣便心生退卻。

  一紙文書治了李慕白的附逆罪!

  就在臣寫完文書那時,突然雷電大作,傾盆大雨直下。

  待臣回到家中,犬子及家中仆人已被雷劈死在樹下。

  都是天意!

  臣寫得那昧良心的文書,不僅害了別人,還害了臣那無辜的癡傻兒!
  天意如若報應在臣身上,臣又何嘗不願接著,可是偏偏讓臣活到這把年紀。

  就在幾個月前,連州太守寄來關於釋放充軍人犯的文書讓臣審核。

  當看到李慕白三個字時,臣明白了上天讓臣仍苟活世間的意義。”

  當年李慕白被父皇李景定下附逆罪,李淑婉以死相逼,這是朝野都知道的事。

  只是李淑婉覺得段明所說另有他意。

  “段司首是說當年李慕白被定附逆罪是被冤枉所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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