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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萬人迷兒子是什麼體驗?》第一章
  第一章

  一張客桌,對坐兩人。

  高誓抱臂,雙腿交疊,自上而下俯視著自己剛從警局帶回來的好大兒。

  “說吧,怎麽回事?”

  高顧笙垂頭喪氣,厚重的劉海遮住眼睛,看起來像一顆萎蔫的小白菜,“我也不知道怎麽回事。”

  高誓一拍桌子,桌子上的橘子們跟著跳了跳,“不知道怎麽回事你怎麽在賓館?”

  一說這個高顧笙可就不喪了,他也跟著一拍——沒拍下去,一轉手拿了個橘子。

  他一邊剝橘子一邊道,“老子把那狗東西……”

  “啪!”

  這次高誓的巴掌落在高顧笙的腦袋上。

  進入大學之後,高顧笙依舊保持著這樣一幅造型,卻意外得到了溫涼學長的青睞,高顧笙與溫涼一見如故,他本以為自己又將交到一個好友,卻沒想到發生了之後的事情。

  “總之,就是我把他當兄弟,他居然想上我!”

  “老爸,吃橘子。”

  揉亂的頭髮翹起,露出耳側一道血印子,那是他與溫涼打鬥的時候被剮蹭到的。

  高誓定睛一看,只見這一對眉毛,一根被剃得極細,而且高高上挑,大有“開天”的陣勢;一根剃成橢圓還被修地下垂,頗有“辟地”的雄風。

  “老爸,你怎麽了?又頭疼了?”

  “我有留意過,那啤酒是從同一個瓶子裡倒出來的,我旁邊的同學喝了沒事,單單我喝就醉了。”

  此後,身邊果真清淨了很多,為他擋狂蜂爛蝶的老父親終於也能消停幾年。

  高誓按按額角,想到了另一個可能。

  “你……”高誓的頭有點疼,他估計自己應該是著涼了,草草揉了揉,繼續道,“你那什麽溫學長,怎麽回事?你怎麽招惹上的?”

  他不在乎外貌,為了以絕後患,乾脆剪了個狗啃似的髮型,把眉毛剃了,又帶了個能遮住半邊臉的巨大眼鏡,把這張招人的臉徹底遮了起來。

  “嗷——!疼死了老爸!”

  老父親忍了忍,默念兩遍“這是親的”,到底沒一巴掌拍下去。

  高誓看了一眼,就覺得眼睛受到了暴擊。

  高顧笙苦惱地揉了揉腦袋,道,“我也不知道溫涼怎麽會對我動手,難道是我沒注意的時候,他看到了我的臉?”

  但是,當初高誓在賓館撞見兩人的時候,高顧笙臉上一堆亂七八糟的東西已經被擦淨了,即便是被亂剃的眉毛也掩不住他的好顏色。

  零散的碎片灌入腦海,高誓猛地一震,心頭湧起難以言喻的壓抑感,隨之而來的是頭部的劇烈疼痛。

  高誓放下揉額角的手,看見自家兒子滿臉擔憂,問,“爸,你是不是每個月那幾天又到了?”

  “爸知道溫涼為什麽會注意到你了,不過具體原因還需要找道長確認一遍,這幾天找老師請個假吧。”

  慘不忍睹。

  高顧笙連忙放下橘子,幾步邁到高誓身邊蹲下來。

  “我的酒量老爸你也知道,白酒兩斤開胃——但是這次我喝了半杯啤酒就覺得暈暈乎乎提不起力氣了。”

  雖然高誓懷疑,他就是懶得收拾自己。

  高誓:拿走拿走快拿走
  這張臉用一個詞就可以形容。

  他毫無所覺,輕輕一拔,將一顆橘子從白色的蒂上完整地拔了出來,被他討好地獻給高誓。

  而事實也如此,能透過高顧笙平庸老土近乎邋遢的外貌,看到他有趣的靈魂【高顧笙自我標榜】的人,最後確實都成為了他的至交好友。

  這還不算,眉毛的主人為了讓自己的“藝術細菌”得到超常的發揮,特地用眉筆把下垂的那一根描了又描,力求得到蠟筆小新同款。

  “他肯定做了手腳。”

  高顧笙撩起前額的劉海,被剃得亂七八糟的眉毛暴露出來。

  高顧笙從小就知道,自己格外容易招惹奇怪的人。

  “老爸,你看我的眉毛,這次剃得不夠前衛嗎?”

  高顧笙胡亂揉了揉自己的頭髮,厚重的劉海被掀開,露出一張令人呼吸一窒的臉。

  他抬頭,看著兒子又拿起一個橘子撥了起來,纖長白皙的手指動作靈巧,撫弄橘皮時帶著股莫名的誘惑力。

  高顧笙這一抬頭,挺翹鼻梁下,特地畫成香腸嘴的“血盆大口”也暴露出來,讓人不由得想起《東成西就》裡的西毒。

  “不許說髒話!”

  高顧笙一直為自己這個主意而洋洋得意,他說自己這樣交到的朋友,都是不在乎外貌的真心朋友。

  “後來的事情,咳、爸你也知道了,他把我帶到賓館去,我當時沒徹底醉死,打了他個措手不及。”

  高顧笙看著高誓將最後一塊橘子放進嘴裡,簡潔有力地為這件事做出最後的總結——

  看高誓接過橘子,高顧笙才正色道,“其實今天是溫涼的生日,他叫了很多同學去參加聚餐。”

  高顧笙的“保護色”,開始失效了。

  他抬手往高顧笙腦袋上一放,使勁兒揉了兩把,和搓狗頭似的,“沒事。”

  血印子的周圍泛著青紫,他皮膚白,顯得格外觸目驚心。

  高誓的手頓了頓,迎著高顧笙詫異的目光,他把人拎起來,又把人腦袋按進懷裡順了順毛。

  “怕不怕?”

  高顧笙本想說兩句玩笑話活躍活躍氣氛,或者打個哈哈混過去。

  他知道爸爸因為自己的事情,已經很久沒好好休息過了,不想再讓他擔心,可到底還是個孩子,當腦袋埋進爸爸懷裡的時候,在賓館受的委屈與險些被性|侵的恐懼猛地湧了上來。

  他把頭往爸爸懷裡鑽了鑽,像一隻遇到危險的鴕鳥,悄悄掉了兩滴眼淚。
    可過了一會,他深吸一口氣,把腦袋從高誓懷裡拔蘿卜似的拔出來,蓬松的頭髮根根翹起,像一顆海膽。

  他的眼眶沒有紅腫,眼角也沒有淚痕,沒心沒肺似的咧嘴笑,露出一口大白牙,“說什麽呢老爸!”

  “在你面前的可是跆拳道黑帶、泰拳精通者、太極資深發燒友、防身術集大成者、無限制格鬥八連勝的——高誓隊長的兒子!溫涼這種小弱雞,老子一拳一個!”

  高誓一巴掌拍在高顧笙的頭頂。

  “你跟誰老子呢?!”

  高顧笙一溜煙地跑走了,臨走前還不忘順走一個橘子,“老爸,我去找老師請假了!”

  “快滾快滾。”

  高顧笙走後,高誓背靠在沙發上,從煙盒中掏出了一根煙。

  他沒有點燃,只是叼著,而後點了點佩戴在左臂的手表。

  這塊手表是機械表,銀白的表盤與表帶,看起來平平無奇,與路邊十幾塊錢買的並無不同。

  然而在高誓的輕擊之下,手表迅速變形,本應是調節時間的按鈕處開裂,露出了一個USB接口,表盤亮起,一個笑臉顯露在表盤上。

  “星星為您服務。”^v^
  高誓將手表與筆記本連接,打開手表文件夾,數個文檔滑過電腦屏幕。

  點開被命名為“劇情”的文檔,找到其中一段,高誓將其標紅。

  【劇情開始於樂樂十八歲。】

  整個文檔密密麻麻,記載是他在八歲到十歲期間,做的一個噩夢。

  高誓八歲那年,經歷了一場詭異的車禍,當時車上的所有人都看到了在車前一閃而過的白色身影。

  為了躲避白影,司機猛打方向盤,車身擦過一旁的護欄,高誓的頭撞上車玻璃,留下一塊紅腫,昏了過去。

  奇怪的是,等眾人下車後,那白影卻不見了,行車記錄儀也沒有拍到任何東西,隻拍到司機莫名其妙的打了方向盤,車身在護欄上蹭掉了一片漆。

  更加奇怪的是,車禍之後,高誓陷入了昏睡。

  醫生檢查,那塊紅腫不應該對他的大腦有任何影響,高誓也並不是昏迷,只是睡著了。

  可不管怎麽叫,都叫不醒他。

  這一睡,就睡了整整三天,在這三天期間,高誓做了一個夢。

  這是個噩夢。

  他像是觀影一樣,觀看了一個少年的一生。

  三天后,他醒來了,卻再不記得曾夢到過什麽。

  只是從那之後每當入睡,這個夢便會如期而至,醒後什麽都不會記得。

  或許是因為夢的次數實在太多,又或者是別的什麽,在他十歲那年,他從夢中醒來,眼睛還未睜開,便大聲吼出了一個地點。

  【凌山!】

  不知為何,這次的記憶沒有完全消退,或許與他喊出了夢境中的地點有關。

  他抓住零散的記憶片段,讓父母帶著自己往凌山趕。

  到達凌山後,像是有什麽在牽引著他。

  他憑著感覺一路走,找到了一個小孩。

  只有兩歲。

  渾身光溜溜的,閉著眼蜷縮在草叢中。

  高誓將這個小孩帶回了家。

  這個小孩,便是高顧笙。

  高誓想到這裡,不由得露出了一絲笑意。

  當時高誓父母想將這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因為凌山在郊外,荒無人煙,高顧笙光溜溜地躺在草叢裡,周圍除了他們的腳印外,再無任何生物出沒痕跡,怎麽想怎麽詭異。

  為了高誓的安全考慮,父母打算將高顧笙送到福利院。

  當時高誓死死抱著小孩不撒手,直覺如果把小孩送走,那個記不清的噩夢就會變成現實,情急之下脫口而出,“爸爸,不能送走,這是你孫子!”

  高誓如今還記得高父臉上那個抽搐的表情。

  偏偏當初的高誓越說越覺得有道理,昂首挺胸且理直氣壯,“爸媽,你們看,這小孩和我長得多像。”

  高父高母無語至極,然而高父向來信奉證據,喜歡講道理,即便是面對著高誓如此離譜的借口都沒有敷衍,為了讓高誓不再執著於這個小孩,乾脆道,“既然你這麽說,那就做個DNA,看看你們有沒有血緣關系。”

  “如果這不是我孫子,那就送到福利院去,你如果想這個小朋友,可以去找他玩。”

  為了兒子一句狡辯的話,硬要拉著倆加起來還不到鞋碼一半大小孩去做父子親緣鑒定,聽起來是不是很離譜?

  哎,高父就能做出這種事來。

  所以說,在高家,胡攪蠻纏是行不通的。

  小高誓傻眼了,他當然知道什麽是DNA鑒定,也知道這小孩不是自己的孩子。

  他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標本被送進檢測室。

  面對隻講道理的父親,撒嬌賣乖撒潑耍賴都是紙老虎。

  然而,三小時後,醫生一步一頓地出來了,僵硬的手指夾著一張鑒定書。

  上書:

  【檢測結果:綜合父權指數47271128.1234,父系可能性為99.9999%。】

  這下子,不止父母傻眼了,高誓也傻眼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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