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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年,趕山也是一種生活》317.第317章 打仗圍
  第317章 打仗圍

  這裡面的大樹,那是又大又粗,沒有任何一棵樹,是單獨一個人能抱的過來的。

  雖然這些樹稀稀拉拉的屬實不多,但這片林子裡的光線,卻並不怎地。

  因為往上方看的話就會發現,每棵樹的樹腦袋,那是真大啊!
  而且樹腦袋與樹腦袋之間,都是緊緊挨在一起的。

  所以人站在樹的下面,就相當於是在一大片遮天蔽日的雲彩下面。

  說實話,像這樣的地方,在整個小興安嶺山脈以及大興安嶺山脈,都是非常常見的。

  只不過極少會有,像仨人眼前這麽大塊的面積而已。

  正常來講,只要是產果實的大樹周圍,一般都挺乾淨的。

  因為這一切,都是特麽野豬乾的!

  是野豬把所有的草,所有的灌木叢,以及所有的小樹,全部拱死了。

  而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野豬找食物的時候拱的。

  因為這些大樹所產的果實,都是野豬的糧食,而這些果實所生的蟲子,也是野豬的糧食。

  經過左一遍右一遍的翻拱,就把這些地方拱成這逼樣了。

  所以,野豬並不是隻對莊稼傷害較大,對林子裡的植被,傷害同樣不小。

  仨人看到眼前的景象,全都懵逼了。

  木雪離下意識的小聲說道:“臥槽,這草鏟的,也忒基霸乾淨了,比我家院子都乾淨。”

  王安也邊四處打量,邊小聲說道:“嗯呢唄,這特麽誰家院子,能一根草都沒有?”

  只見王利聞言,也點點頭道:“那可唄,我家院子裡的草,確實比這兒多多了。”

  這麽空曠的地方,自然要選擇威力和射程都更加優秀的56半,所以仨人又全部把手槍收了起來。

  王安想了想,低聲說道:“這地兒可能野豬少不了,咱們都把刺刀掰出來吧,以防萬一。”

  倆人聞言,立刻照辦,然後仨人端著上刺刀的槍,就小心向前摸了過去。

  野豬嶺不愧叫野豬嶺,仨人隻走了不到10分鍾,就看到了豬群的存在。

  這群豬大約有二十多不到三十頭,由於距離太遠,也看不出公母。

  若是按季節來說的話,應該是沒有炮卵子才對。

  不過啥事兒都沒個準,母野豬又不是不會流產,然後再次發個情啥的,或者說偶爾有一兩個炮卵子回到豬群,那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所以不管有沒有炮卵子,都按有處理,就完事兒了。

  不過豬群距離仨人較遠,大約得有400多米差不多500米左右,仨人見狀,連忙蹲了下來。

  雖然這個林子裡基本沒啥風,並且在這個距離下,野豬鼻子也未必能聞到仨人的氣味,但誰也不敢保證一定不會被野豬發現。

  56半的有效射程,高達400米,並且800米內都有一定的準度,1500米的話也有殺傷力。

  而500米的距離,想讓子彈打在野豬身上的話,其實仨人都是能夠辦到的。

  只不過,除非是打中了野豬的腦袋,才能讓野豬一槍斃命。

  不然的話,想要在這麽遠的距離,一槍就把野豬打死,那絕對是一件非常懸的事兒。

  關鍵是500米的距離,誰敢保證子彈會打在哪兒?

  因為即使是個頭兒挺老大的野豬,在這麽遠的距離下看的話,那也就跟家雀差不多大小。

  再說這年代的56半,使用的子彈都是7.62X39mm的子彈,也就是人們說的中威力彈。

  超過400米,打在人身上的話,人肯定是夠基霸嗆了,但是打在野豬身上,雖然野豬早晚也得死,但當時是肯定死不了的。

  所以為了穩妥一點,仨人必須得靠近過去,或想個好點的法子才行。

  王安想了想,便低聲說道:“豬群的北面,是山坎子,南面是個大溝,一會兒你倆去西邊,分別找個高點的地方守著,我繞到東邊,去把它們轟起來,然後攆到你倆跟前兒去,你倆打的準點,都明白了嗎?”
    木雪離聞言,有點興奮的說道:“姐夫,咱們打仗圍啊?”

  王利一聽說打仗圍,也是有點小激動。

  王安點點頭道:“嗯呢,伱倆看這個地勢,多好啊,東西貫穿就一趟道,你倆只要開槍的速度快點,那咱們今天就是大豐收。”

  王安又非常鄭重的說道:“對了,你倆找的位置,盡量高點,別再讓野豬給你倆霍霍了。”

  “嗯呢姐夫。”

  “放心吧四哥。”倆人幾乎同時答道。

  王安聞言,點了點頭,便率先起身離去。

  王安仨人剛才所在的位置,其實就是在豬群的西南方向。

  所以相對來說,王安所要走的距離,要比木雪離倆人遠很多。

  這就導致王安還在雪地上踏雪而行的時候,木雪離和王利。已經分別找了一個,各自認為比較完美的射擊地點。

  木雪離選擇的,是一棵不是特別粗的樹,但是這棵樹有兩個像彈弓一樣的樹杈子。

  然後木雪離就騎在了這個樹杈子上。

  王利的運氣很好,找到了一塊大石頭,就是王利上去的時候有點費勁。

  而且上去後王利才發現,這塊石頭的上方,不太平整,坐在上面很是硌腚。

  倆人分別就位後,就靜靜地等待了起來。

  而王安距離目的地,才走了一半多一點的距離。

  並且,王安此時還停住了腳步。

  因為王安發現了幾個腳印,準確的說,是4個人的腳印。

  腳印的時間已經很長了,很多腳印都被雪蓋了一半,並且腳印上面,還有野豬踩過的印記。

  這本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因為在大山裡打獵的人,實在是太多了,簡直數不勝數。

  而讓王安駐足的原因,是因為這腳印有問題。

  有三個人的腳印,是並排著的,並且看的出來,兩邊的人是正常朝前走,中間的人卻是走的七扭八拐。

  並且中間這個人的腳印,也是時有時無,偶爾還會看到一兩道凹痕。

  王安跟著腳印走了一段距離,越發覺得這腳印,有大問題。

  因為王安斷定,中間這個人,是被旁邊這倆人,架著走的。

  關鍵是最後一個人的腳印,也不正常,因為他時常變換道路,偶爾在旁邊跟著,偶爾就跑到中間這個人的後邊。

  最最關鍵的是,中間這個被架著的人,腳印比較小,也就是說這人要麽是個女人,要麽就是跟王逸一般大小的半大孩子。

  不過王安感覺,還是女人的可能性大一些。

  因為就這年頭,要個半大孩子有個雞毛用?

  王安又跟了一段距離,便收回了腳步,本就跟自己無關的事兒,再說也已經過去不短的時間了,在跟下去的話,可以說毫無意義。

  不過其中兩人的腳印,王安倒是記下來了,除非這兩人換鞋,不然只要再被王安看到,那就一定可以認出來。

  因為這兩個人穿的鞋,是那種普通的皮鞋,關鍵是這兩人的鞋底正前方,竟然釘著鞋掌。

  正常來說,這年頭穿皮鞋的人就沒有多少,而在鞋底前面釘掌的,那就更少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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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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