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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仙》第八百五十八章 夜不平靜
  騎王的出場費三合一地算計,那當然是有講究的。

  按說,這三個費用是應該分開算的,演出費是多少,這演出若是在曰後被轉播,該加多少錢,現場直播的話,又需要加多少錢!

  可是,騎王紅啊,搶手搶得到一塌糊塗,所以就把三個費用直接加到一起了,你不接受?成,那我們不去了!

  當然,作為主辦方,若是想直播,騎王絕對不會反對,錢就那麽多,是死的,我管你們是一個人看還是一個市的人看?

  可是,主辦方通常都要考慮票房收入,等閑不肯做出“現場直播”這種愚蠢行為,所以一般而言,也就是能用到“轉播權”而已。

  反倒是那些半紅不紫的人物,對這看得要緊些,比如說要是隻辦現場,須得保證不許外泄;又比如說演唱會的上座率,必須不得低於多少,否則不許現場拍攝以免傳出去丟人之類的雲雲。

  紅就是紅,可以無視一切。

  這次的主辦方,顯然是比較大氣的,居然敢號稱連轉播權都不要,那就是說,大家想看的話,就來現場看,回頭素波台跟我們要帶子,我們都不會給的——最多不過就是企業內部播放一下!

  要知道,不管主辦方是什麽企業,擁有了轉播權,無疑可以借機對自家進行宣傳,基本上也就得到了在市台免費做廣告的效益,同時還能交好電視台領導,何樂而不為呢?

  總之,這次的主辦方居然用免去直播和轉播權來請求降低出場費,披肩發作為經紀人,當然是不肯答應的,可是,對方又提出保證唱完十二首歌,他就實在無法再拒絕了。

  反正都是假唱了,唱一首和唱十二首又有什麽不同呢?

  不過任是誰也沒有想到,眼下這時節,這個條件,倒是一道實實在在賣不過去的坎兒了。

  “那就只有唱了,”到了這個地步,斯麥也無從選擇了,再牛的人,遇到經濟問題也牛不起來,“反正老子嗓子已經破了,這幫傻逼真要逼人,那就唱唄。”

  接下來的兩首,那自然更是慘不忍睹了,斯麥的嗓子,真真正正地是已經破了,而不是人們一般形容的沙啞的嗓子。

  當然,他獲得了更多的哄場——其實用“喝倒彩”來形容,或許更為準確一些。

  “天南這破地方,再也不來了,”斯麥的嗓音已經很聽不出原聲了,但是,這並不妨礙他發些牢搔,“哼,一群土包子,懂得什麽叫搖滾嗎?”

  然而,他的苦難還沒有結束,就在觀眾們等著致閉幕詞,騎王們準備拾掇家什離場的時候,又一個消息傳了過來,“主辦方說了,希望騎王的諸位成員,能為今天不禮貌的言辭鄭重地道歉,以便更好地獲得天南人民的諒解和支持。”

  “讓他們做夢去吧,”這次,都沒輪到斯麥開口,鍵盤手直接發話了,事實上,大家在內地演唱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主辦方刁難的花樣,他們見得也多了,自然知道,對非分要求該怎麽應對。

  眼下是非分要求嗎?顯然是的,騎王是獲得了文化部的演出許可證的,天南人民不諒解不支持又怎麽樣?大不了老子以後不來了。

  總之,騎王是被人捧慣了,真的不在乎這一點半點,喜歡自己的總是要喜歡的,不喜歡的討好也沒用,“風頭無倆”一詞,說的正是他們目前的行情。

  “可是……”披肩長發的小個男人心有不甘。

  “可是個屁,”斯麥火了,用沙啞的聲音嘶吼著,“我倒不信了,項老板搞不定這些個鳥毛,文化部說句話,他們算個屁。”

  於是,轟轟烈烈的演唱會終於落幕了,原本說是要用兩個小時的,但是由於出了點小意外,隻用了一小時四十五分鍾就結束了。

  雖然,其間因為某些事故略有停頓,可正是因為這些問題,導致後來大家都沒了插科打諢的心情,反倒是大大地縮短了演出時間。

  這件事情之後的扯皮,實在不是陳太忠關心的重點了,他只顧著自己出一口氣,眼見騎王已經焦頭爛額了,他當然就可以心滿意足了。

  在騎王唱到第十一首歌的時候,他終於忍無可忍了,站起身來,“沒法兒聽了,唱得還不如我呢,你們接著聽,我在停車場等你們啊。”

  聽他這麽一說,別人也沒了聽的興趣,倒是賈總站起身的時候,嘀咕了一句,“那個電吉他挺不錯的,小彤你幫我問問……”

  今天的騎王裡,兩隻電吉他,分別是一男一女,她的話說得不是很明白,不過,沈彤卻是知道了,笑著點點頭,“呵呵,賈姐的吉他情結,真的很重哦~”

  “到了賈姐這個年紀,還不能為自己活著,這輩子怕是也沒什麽意思了,”賈總苦笑一聲,狀似自嘲,但是言談中,隱隱卻是又露出了些許的自信——總之就是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味道。

  陳太忠的心思,卻是不在這女人身上,走到停車場,他直接將鑰匙扔給了蒙曉豔,不過下一刻,他又跑過去搶了回來,“算了,這麽晚了,你一個人開車回去,我不放心,住一宿,明天一起回吧?”

  接了鑰匙的蒙曉豔,正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地鬱悶呢,聽到這話,猶豫一下,旋即歎口氣,“那好吧,明天我可是一定要回了。”

  將荊紫菱送回家之後,陳太忠載著蒙曉豔再次來到了錦園,回了房間洗漱完畢,就已經是十點半了,兩人正要休息,陳太忠的電話響了。

  來電話的是張梅,下午她同陳太忠相遇之後,雖然說好明天要陳某人幫她出點子,可是具體細節還沒定下來。

  想想陳主任在臨走前,嘀咕了一句“晚上不回了”,張梅的心裡就七上八下的,不知道那句話到底是無心的還是有所指,翻來覆去地考慮了一晚上。

  按她的想法,是不想主動打這個電話的,事情既然過去了,那就是過去了,雖然她也承認,有些東西在自己的靈魂深處蠢蠢欲動,但是她認為,自己是一個比較傳統的女人,而且,她的尊嚴也不允許她這麽做。

  可是,她又生恐這是陳某人提出的交換條件:要我幫你可以,那啥,晚上……我比較有空,你看著辦啊。

  張梅知道,有些幹部做事是比較肆無忌憚的——比如說她家的老龐,但是真正的有身份的人,通常都習慣了用暗示來表示一些東西。

  陳太忠是個不肯輕易幫人忙的主,這一點,張梅再清楚不過了,但是她也清楚:陳主任雖然強勢,可是一旦拿了別人家什麽東西,也是不會白佔便宜的。

  這份忐忑的心情,整整地糾纏了她一個晚上,可偏偏地由於她一直本份做人,眼下還沒個人可以商量,直到眼看就要十一點了,她才咬咬牙,給陳太忠打了一個電話——但願他的手機關機吧。

  怎奈,陳太忠的手機不但沒關,還在第一時間接起了電話,“你好,哪位啊?”

  一聽到這個聲音,張梅的臉沒由來地覺得一陣燥熱,下意識地就想壓了電話,可是卻又沒那個勇氣,僵了一僵,直到聽筒裡傳來不耐煩的“喂喂”聲,她才努力地擠出了幾個字,“陳主任,我是張梅……”

  她的聲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少,還好,陳太忠的耳朵,那不是一般的好用,一聽是她,笑了一聲,“你好……這麽晚了,有事嗎?”

  還好,張梅倒也準備了一套說辭,“我已經約好了黃總,現在是想問一下,明天你什麽時候方便?”

  “明天你見他之前,聯系我吧,”陳太忠的回答,中規中矩,倒也再沒有什麽暗示之類的東西。

  “那謝謝陳主任了,”這也是張梅最想聽到的回答,只是,當她將電話掛掉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麽,心裡居然有一點微微的悵然。

  第二天一早,蒙曉豔坐了早班的大巴回鳳凰,她不想開長途車,又被陳某人狠狠地折騰了一個晚上,正好借這個機會養養精神,“林肯車還是留在素波給你用吧。”

  蒙校長並不知道,這一晚她固然是很辛苦,但是陳太忠更辛苦,因為他還溜出去找何家兄弟了。

  在陳太忠眼裡,何六這種純粹的混混根本是不夠看的,所以,他衝著何三去了。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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