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霍格沃茲:從戰錘歸來的伯恩》第14章 納爾拉克的發家史
  第14章 納爾拉克的發家史
  這篇報道,通篇都是以華生醫生口吻來描述夏洛克如何熟練運用演繹法,一路追查出“彈簧腿傑克”納爾拉克的整個流程。

  只不過,僅看言辭的話,真就讓人感覺華生醫生其實就是在講一個故事。

  “你們看,就像這樣。”畫像中的夏洛克先是衝著漂浮在一眾小巫師身後的華生醫生眨了眨眼,然後又撥弄了一下嘴唇上的胡須。

  “只要我們能夠遵循一個原則:迎合麻瓜們的偏見——

  華生醫生就是使用麻瓜們更能夠接受的‘演繹法’,來解釋並代替我當年在探案時使用過的、諸如‘尋蹤顯跡’、‘攝神取念’之類的咒語,麻瓜們就會自動忽略和魔法世界有關的真實信息,更關注我們所希望向他們傳達的一個部分真實信息——

  也就是‘彈簧腿傑克’納爾拉克已經伏法被捉,這一則對麻瓜還是巫師都十分重要的消息。

  換而言之,這篇報道其實就是當年魔法部向麻瓜們發布的一份公告。只不過,當時那些麻瓜都僅僅把它當成小說故事罷了。

  但無論如何,在沒有違反《保密法》的前提下,我和華生醫生一起完成了一次向麻瓜世界輸送大量信息的壯舉。”

  此處應該有掌聲。

  伯恩是第一個拍手鼓掌的小巫師。

  妥妥氣氛組帶頭人。

  在他的帶動下,其它小巫師也不管聽沒聽懂,同樣也都以熱烈的掌聲作為回應。

  就好像登台表演的舞台劇演員向觀眾致謝,夏洛克也摘下帽子兩腿交叉向下半蹲了一下,飄逸地給小巫師們行了一禮。

  眼見氣氛到了,伯恩在台下馬上開口詢問道:“那個納爾拉克到底幹了些什麽?為什麽巫師們也要向麻瓜透露他已經被捉拿歸案的消息?”

  實話實說,關於【文法與寫作】課程的第一堂課——如何寫出應對麻瓜的“糊弄文學”——伯恩的興趣其實不大。

  而且,他估計夏洛克給他們這些小巫師講這些,也壓根不是為了單純地授課。

  那多沒意思啊。

  如果夏洛克和華生醫生二人組真像他們介紹的那樣,就是麻瓜那套著名偵探小說原型的話,夏洛克絕對是一個討厭無聊而遠勝其它的人。

  果然,當伯恩問出這句話之後,畫像中的夏洛克立刻給了他一個讚許的眼神。

  你小子有前途。

  ……

  納爾拉克真想把夏洛克刀了。

  要不是真打不過,他早就衝過來撕爛這家夥的臭嘴了。打人不打臉,罵人不揭短對這家夥惡趣味,納爾拉克實在感到有些深惡痛絕。

  之前夏洛克給納爾拉克安排的NPC任務,僅僅是截取並講出自己的幾個故事片段就行。可現在,因為有人(伯恩)捧哏,所以夏洛克乾脆講嗨了,把他全部的黑歷史都拿出公開處刑。

  這讓妖精納爾拉克直接破了大防。

  他這一輩子就如同過山車一樣,被人拉出來強行回憶一波,絕對不是什麽美好的經歷。

  年輕時,和很多比較聰明伶俐的妖精小夥子一樣,納爾拉克也跑去古靈閣當了學徒。

  可惜的是,因為被發現擅自偷開客戶的金庫大門,所以受到了來自經理的懲罰,被永久地掰彎了十根手指。“斷指”記號出現在一個妖精身上,其實就等同於他已經被開除出了族籍。沒有一個妖精會相信他。

  無可奈何之下,納爾拉克只能在族群之外獨自漂泊,甚至很快作出了一個令人所有妖精想都不敢想的決定:跑到麻瓜社會裡討生活。

  在17世紀初到18世紀,由於反對巫師對於他們的歧視和偏見,特別是針對巫師不允許其它類人生物持有魔杖這一條,妖精發起的一系列反叛運動。

  雖然迄今為止《預言家日報》仍不時會發布幾篇“有妖精顛覆集團企圖反對魔法部統治’的博眼球新聞,但是巴希達·巴沙克女士在其所著《魔法史》上則早已經對這段歷史做了蓋棺定論。

  “……這段血淋淋且驚心動魄的往事,隨著巫師對於妖精族群的完全壓製,已然徹底成為了一段歷史。現代妖精已經完全習慣遵守由巫師制定的《保密法》,他們甚至會主動維護這項法律的實施,這種情況恰恰是上述觀點的最好證明。”

  現代的妖精族群需要依托巫師才能夠生存——無論是負責鑄幣和金融的古靈閣,還是生產各種魔法器材的妖精工廠,其服務的對象其實都是巫師。

  雖然少部分妖精的確享有一些財富特權,比一般巫師還要富有,但實際上他們的資產卻一直受各國魔法部和純血巫師家族的轄製。
    通過各種層層加碼的契約,再套上《保密法》的外衣,巫師牢牢控制了妖精族群。

  再加上,經過兩百多年的潛移默化,就算大部分妖精也都適應了這種統治。

  但凡有哪個妖精敢於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甚至不用巫師們出手,妖精們之中的既得利益者、那些妖精中的精英也都會出於“種族利益”和“傳統習俗”而對其進行懲罰。

  事實上,除了納爾拉克之外,那些作出和他類似嘗試的妖精最後不是失敗,就是由於其行為破壞了《保密法》而遭受極刑。兩者並行的案例也並不少見。

  而納爾拉克的聰明之處,就在於他一開始就對“祖宗之法不可變”有著深刻的理解。

  他壓根就沒想過要違反《保密法》,也就不會像之前那些失敗者一樣,僅僅是希望通過在魔法界和麻瓜社會之間販賣貨物掙錢。

  他知道,那麽乾因為會觸犯一部分純血巫師家族的利益,所以必然遭到針對。

  在複盤了往期同業者的經驗後,通過對勢能積累的簡單複用實現了價值轉化,通過特有抓手找到了自己擅長的垂直領域,實現了行業共建和載體打通,通過點線結合的對焦打發找到了紅海行業的精細化引爆點……

  簡單來說,他找到了《保密法》的一個漏洞:這項法律只是規定巫師與麻瓜之間不能互通有無,可是卻沒有規定巫師不能把麻瓜用品販賣給麻瓜來牟取利益。

  這個妖精定製了一批質優價廉的保險箱,沒有使用任何魔法,純粹就是依靠純手工。

  在魔法界,妖精善於加工各種金屬材料是出了名的,每個妖精都有這方面的天賦。納爾拉克雖然離經叛道,但手藝確實也大差不差。他不僅用彈簧鋼改良了鎖具,將普通的鑰匙鎖換成了複雜的機械鎖,還為那些保險箱套上一層厚實的鐵殼子。

  雖然這種改造會使得保險箱增重許多,但是卻正好以此來作為宣傳噱頭:與其買能夠被盜賊一個人拎走的樣子貨,倒不如買他這種幾個人都很難移動的沉重的大塊頭。

  別說,效果還真不錯。

  再加上,納爾拉克給他的保險箱定價十分便宜,所以由他親自製作的幾十個加重保險箱一經出手,很快被一些有錢的麻瓜買走,搬回到自己家中。

  然後,那些人的禍事就找上門了。

  出於管理方面的考慮,巫師對待妖精族群的傳統態度就是打一棒子,可也要給一個甜棗。

  雖然巫師對妖精設計了嚴苛的刑罰,但是也同樣默認了它們的一些傳統。

  比如,妖精的價值觀念和人類(無論是麻瓜還是巫師)有許多不同之處:在產權認證方面,他們覺得只有物品製造者才掌握著物品的所有權,購買那件物品的人其實只是花錢租借了使用權限。

  古靈閣發行的金加隆、銀西可和銅納特,在古靈閣的妖精管理層看來,那其實都是他們妖精自己的東西,巫師持有它們只是將其作為一種等價物來使用。

  因此,巫師在古靈閣開戶存錢要繳納一筆保管費,而並非古靈閣將利息付給存錢的巫師。

  除此之外,妖精工廠裡生產的日用煉金商品,巫師將其購買回家使用,一定年限後出現損壞、被丟棄之後,會有專門的妖精將其從垃圾箱裡撿走帶回工廠報廢,或者回收一些原材料重複使用。

  很多巫師只是覺得這是妖精們貪財的天性使然,想通過在廢品收購賺點小錢。但實際上,妖精們卻認為,他們乾的工作是收回那些物品的使用權。

  還有就是,霍格沃茲四巨頭之一的格蘭芬多曾經找妖精國王為自己打造了一把魔法劍,而在格蘭芬多死後,打造那把劍的妖精國王后代不止一次提出想要收回那把劍。

  只是,因為妖精不知道那把劍到底在哪裡,以及霍格沃茲歷任校長全都是不好招惹的強大巫師,所以那把格蘭芬多之劍千年之後還沒被妖精國王的後代成功回收。

  不過,那些買走保險箱的麻瓜有錢人可沒有霍格沃茲歷代校長的本事,自然也沒法抵擋上門回收保險箱的納爾拉克。

  每一次,這個妖精會踩上用彈簧鋼打造了高蹺,再套上獵鹿鬥篷——嚴格遵守了《保密法》裡對於“必要情況下與麻瓜進行接觸必須化妝”的要求——然後趁著黑夜潛入那些麻瓜有錢人家中把保險箱直接取走。

  除了保險箱,以及和保險箱裡面裝著的東西(被默認為租金)之外,他不會亂動那些有錢人家裡其它任何值錢的東西。

  在這一套商業流程中,納爾拉克既沒有向麻瓜泄露魔法界的信息,也沒有向麻瓜兜售有可能造成信息泄露的物品。

  而且,在行使回收物品權利的時候,他還特別注意偽裝(喬裝打扮成‘彈簧腿傑克’)、挑一個不容易與麻瓜遇到的時間點(午夜時分)。

  納爾拉克的一系列行為不僅沒有觸犯《保密法》,反而按照魔法界對法律解讀,甚至他還是一個典型遵紀守法的好妖精!
  離大譜了屬於是。

  (本章完)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