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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我的技能不正經》第3章 你見過魔頭講江湖道義嗎?
  第3章 你見過魔頭講江湖道義嗎?
  酒肆裡的人驚呆了。

  小二左手提著茶壺,右手拿著茶碗,身子一哆嗦,差點把碗打了。

  當街殺人?殺得還是官兵?
  那小子知不知道自己幹了啥?

  而且他手裡的武器是什麽?
  一個造型更加精美,在陽光下熠熠生輝的琉璃方盤。

  哪裡來的二愣子?
  用這個砸人,磕壞了寶貝怎麽辦?
  楚平生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想的,就算知道,他也不會在意,拚夕夕9.9包郵,收貨好評還有兩塊錢紅包返現的大路貨,寶貝個渣渣。

  “良心賣家啊。”

  他小聲感慨一句,在光頭金兵身上抹掉煙灰缸上的血跡,正準備去拿被搶走的玻璃杯,就聽到身後傳來一道驚呼,然後是踏踏的腳步聲。

  “去死吧!”

  隨著一聲暴喝,後心一涼,二月尚寒的風灌進毛衣,嗖嗖地往腰眼鑽。

  楚平生愣了一下,方才起身回頭,正迎上另一名金兵錯愕的目光,臉上的猙獰正被內心的迷茫迅速吞噬。

  怎麽會呢?

  我幹了什麽?
  他為什麽那麽硬?

  明明一刀劈中了年輕人的後背,衣服都劃破了,可是一點受傷的跡象都沒有。

  而且手裡的彎刀昨天才磨的,砍個人跟切西瓜一樣毫不費力才對,現在刀刃居然被崩出了一個大口子?

  “啊……”

  到底是上過戰場的人,那金兵很快反應過來,臉上茫然退潮,猙獰再現,大吼一聲,雙手握住刀柄順勢一扎,刺向楚平生心口窩。

  沒有鮮血噴射,沒有入肉的感覺,刀尖隻沒入一點就再也進不去了。

  我扎。

  我再扎。

  我還扎。

  一連三扎,刀尖都懟彎了,對面的小子就這麽看著他,在看他,還在看他。

  這還是人嗎?
  酒肆裡的人一臉呆滯地看著像是在唱獨角戲的金兵。

  “夠了嗎?還扎不?”楚平生問。

  “……”

  “那該我了。”

  嗚得一聲,煙灰缸在兩名行商肉疼的目光中砸在金兵頭頂,不過他比前面的光頭幸運,皮盔飛了出去,但也緩解了力道,沒有立即見閻王。

  噗通。

  金兵把刀丟掉,膝蓋一彎,跪倒在地,磕頭如搗蒜。

  “少俠饒命,爺爺饒命,小的錯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他認為自己遇到了武林高手。

  楚平生摩挲著煙灰缸:“馬呢?”

  “那邊……那邊的兩匹……”

  楚平生順著他的指向看去,左前方不到十米的楊樹下拴著兩匹肌肉虯結的黑鬃馬。

  “錢呢?”

  金兵趕緊掏出拴在腰上的錢袋,倒出幾塊碎銀子,也就三四兩,根本不夠數。

  楚平生沒有說話,隻一瞪眼,唬得他跪爬到光頭金兵的屍體旁,三掏兩掏拿出一個黑色錢袋,倒出裡面的碎銀子,加在一起勉強湊足十兩。

  楚平生冷冷一笑,看來光頭金兵不只在馬匹上動腦筋,銀子都沒打算給夠。

  “玻……琉璃杯。”

  金兵摳開同伴的手指,把玻璃杯拿出來,高舉過頭。

  楚平生接在手中揣進背包,又摸摸被刀劈壞的毛衣:“這衣服怎麽算?”

  金兵呆了一下,伸手去解棉衣。

  “誰要你的兵服。”

  他這才醒悟,打量一眼左右,撿起卷刃的彎刀,走到那名白袍書生面前:“衣服,拿衣服,快點。”

  白袍書生臉都嚇白了,兩手哆哆嗦嗦解開放在長凳上的背包,找出一件乾淨長袍推過去。

  金兵拿在手裡,轉奉楚平生。

  他不是沒想過趁機逃命,又不敢這麽做,因為異服年輕人是絕世高手,對方想要他的命就跟碾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

  其實楚平生就會三板斧,雖說防禦無敵,可要說武功絕技,左右不過猴子偷桃,神仙摘葡萄,體術奧義千年庫拉西,他要騎馬逃命,還真拿他沒轍。

  “少俠,你看現在馬也……”

  金兵話說一半,隻覺惡風襲面,沒等做出反應就被掐住了脖子。
    嗬嗬……

  嗬嗬……

  楚平生用力一扭。

  咯。

  金兵兩眼翻白,沒氣了。

  他將屍體甩到一邊,拎著錢袋走向酒肆,奪過一臉懵逼的小二手裡的水壺和碗,給自己倒了杯茶飲下。

  “我要的饅頭和羊肉呢?”

  “來了,來了。”

  不等小二有動作,掌櫃面帶恐懼把他點的東西一股腦端出來。

  雖說當下世道不太平,但是像這種殺官兵如割草的家夥,實在是不多見。

  楚平生從錢袋的碎銀子裡揀出最小的一粒丟在桌上,揣好饅頭和羊肉,走到栓馬的地方解開韁繩翻身上馬,薅住頸後長鬃,飛揚長鞭,猛夾雙腿。

  架!
  唏聿聿。

  黑馬痛叫一聲,四蹄攢動飛奔而去。

  楚平生挺美,第一次騎馬居然有模有樣,難不成自己天賦過人?
  至於殺金兵的事,早被他拋到腦後了。

  武俠小說兩大法則,好人亡於聖母,反派死於話多,饒了金兵的命,給他回營搖人追殺自己嗎?
  酒肆裡的人看著迅速消失的一人一馬,懸著的心終於落回肚裡,扭臉看到兩名金兵的屍體,又覺頭皮發麻,後脊梁骨冒寒氣。

  黑吃黑啊。

  誰能想到那一臉人畜無害的年輕人殺起金兵來跟砍瓜切菜一樣,而且這貨一點江湖道義不講,卸磨殺驢玩兒得賊溜,平日裡打家劫舍殺人越貨的事指定沒少乾。

  剛才看到琉璃杯心動的行商更是驚出一身冷汗,得虧兩名金兵做了替死鬼,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他的忌日了。

  ……

  楚平生清楚記得,江南七怪和丘處機的醉仙樓之約在三月二十四,眼下還有一個多月,時間很富裕,想來郭靖不會連夜趕路,加之騎的不是汗血寶馬,所以自己只要在太陽落山後多跑一兩個時辰,定能提前趕到燕京城。

  第三天,當太陽的光芒照進溝渠,春風送來一陣人聲,他知道目的地就在前面。

  當下的燕京城是金朝中都,說是北方最繁華的城市並不過分。

  賣包子的,演雜耍的,捏糖人的,挑著竹籃叫賣青菜的,擺著胭脂水粉,香包頭簪的攤位,還有打著赤膊鍛造鐵器的匠人……

  楚平生看得眼花繚亂,比過年回老家趕大集都新鮮。

  不過很快他就反應過來,找到一家客棧,把馬交給小二牽到後院喂食草料,隨後問明方向,朝著甘泉坊的位置走去。

  行不多時,就聽到前方傳來陣陣叫好聲,他踮起腳尖抬頭一看,只見前方街口站滿了看熱鬧的百姓,中間擂台上紅布黑字,寫著“比武招親”四個大字。

  還好沒有錯過。

  楚平生長籲一口氣,用蠻力分開人群走進去。

  本來現代人夥食好,身高就比古人高,他一米八的個子往那一站,可謂鶴立雞群,前面兩個一臉不爽的男子剛要發火,意識到雙方的身高差,頓時偃旗息鼓,乖乖地讓到一邊。

  楚平生平視前方,只見對面掌影翻飛,一身紅衣鮮豔似火的穆念慈讓過橫掃之拳,飛身一腳踢中男人面門,將人踹下擂台。

  英氣逼人帶著三分嫵媚的眉眼,鮮潤欲滴的小嘴,秀氣的鼻子和鵝蛋臉,搭配一襲紅色勁衣,不簪不戴,自有風華。

  嘩……

  周圍響起一片叫好聲,有人鼓掌,有人吹哨。

  男人丟了面子,捂著臉倉惶離場。

  “好俊的小娘子,好俊的身手。”

  “這是第幾個了?”

  “從我到這兒算起,第七個了吧。”

  “這個還算好的,撐了有半盞茶的時間,之前那個,一招就被打下來了。”

  “……”

  楚平生不知道楊康幾時來,也不知道郭靖現在哪裡,他可沒興趣等候他們,想著先把新手福利任務完成,拿到獎勵再說。

  於是不等楊鐵心上場說話,噔噔噔走上階梯。

  其他人登擂台,各種花活,要麽瑤子翻身,要麽大鵬亮翅,還有個擺童子拜觀音造型的花和尚,只有他,是那麽得樸實無華。

  幾名武林人士看得直搖頭,因為無論從肢體動作,還是氣質打扮,楚平生都不像一個習武之人,更像一個錦衣玉食嬌養長大的書生。

  紅裙女子好看是好看,但是武功頗高,年輕人圖啥呢?圖美人在茫茫人海中看你一眼,然後一腳踹飛?何苦來哉!

  不過讀書人普遍矯情,不然怎吟得出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風流這種歪詞。

  這樣一看,他的行為倒是可以理解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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