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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重生了為什麼還要卷?》208.第208章 鬼都不信
  “骸骨已全部拚裝完成,總共是三副,一大兩小。大的是名成年女性,根據骨齡推測年約三十,腦袋一分為二,從接口可以看出是生前被利器所傷,初步推測應該是個大砍刀或者大號西瓜刀。另外兩副一個是年約三歲男童,以及六個月左右的小嬰兒。死亡時間.”

  中午十二點,溫和柔軟的陽光照耀大地,在老城區西北角的一戶院子裡,穿著警服的辦案人員進進出出,照相機的哢哢聲不絕於耳。

  “徐茜?”

  周佑明忍不住拉了把一直蹲在院落一角發呆的小姑娘,都呆一上午了,跟個雕塑一樣一動不動,臉色慘白,看著挺讓人擔心的。

  拚好的骸骨擺放在院子裡,用白布蓋著。徐茜的眼神一錯不錯的盯著中間最大的那一個。

  聽到周佑明的喊聲,她眼睛動了動,終於有了反應。

  “大叔,那個真的是我媽媽嗎?”

  這要看鑒定結果了,已經有法醫過來取了徐茜的兩根頭髮,會跟那名女屍做DNA鑒定。

  周佑明試圖安慰她,“也有可能不是。”

  他能理解她的心情,畢竟直面自己最親的人死亡是一回事,但這麽殘忍的死法卻又是另外一回事,很難讓人接受。

  “大叔,他們、能抓到那個人嗎?”

  “肯定能!”

  “謝謝.”

  周佑明輕歎口氣,“去警車裡坐著吧,這裡太冷了。”

  徐茜緩緩起身,因為蹲的時間太久,起來的時候頭有些發暈,雙腿也略顯僵硬,所以她閉上眼緩了好一會才抬腳往外走。

  “大叔,我可不可以問一下,那個小妹妹,是你什麽人?”

  “是我妹妹。”

  “要是有機會,我能不能見見她?”

  周佑明點頭,“我會把你的話轉告給她的。”

  “謝謝大叔!”

  “趙有順,男,45歲,未曾婚配。自十四年前離開雲州後再沒回來,但他母親趙婆子否認趙有順殺人,說人是他帶來的朋友殺死的,還詳細描述了那人的外貌長相,中等身材,微胖,左邊眼角有一道疤,塌鼻子,厚嘴唇。她聽到她兒子叫對方老潘,具體名字不清楚,還說那人沒事就在她家院子裡磨刀,是把很長的西瓜刀”

  “兩名男童的死因均是窒息,初步推斷是被捂死的,趙婆子說她不知道孩子為什麽會死,她兒子嫌那兩孩子老哭,然後那個磨刀的就進屋了一趟,沒一會就沒哭聲了。她發現孩子死了還是在幾人離開之後,因為太害怕,就把她兒子在西屋床底下挖的埋女屍的洞又重新挖開,把兩孩子塞進去。之後怕陰魂索命,重新貼了門神,又燒了香燭元寶,而且還每年都燒一回.”

  “根據趙婆子回憶,女人被殺是在半夜,她先是點燃了西屋的窗簾,然後趁亂帶著兩個小女孩逃跑,之後被那個眼角帶疤的胖子一刀給砍了。趙婆子說那女人很邪門,腦袋都變成兩半了,還緊抱著胖子的腿不放,以至於他寸步難行,其他人也被驚到,最後沒能及時把兩個不大的孩子給追回來。”
    “因為怕頭一天晚上的動靜驚到別人,第二天這夥人就帶著幾個孩子匆忙離開了。女人的屍體被趙有順埋在了西屋床底下”

  “十七年前最早的一例西瓜刀把人腦袋砍成兩半的案子發生在北省和東省交界處的一個小山村,死者李某因為羊啃了他家的菜,辱罵鄰居潘大龍,被潘大龍一斧頭將腦袋砍成兩半。之後潘大龍潛逃不知所蹤。十五年在陵州郊區的一個廢工廠發現一具腦袋被砍兩半的女屍,當時陵州的警方推斷砍人的是把西瓜刀,跟十四年前這樁女屍案類似.”

  “鑒定結果已出,徐茜與女死者母女關系成立.”

  十二月六號,周四。

  江言趴在陽台的欄杆上,一手拿著手機在耳邊,一手食指和中指夾著煙。

  “潘大龍原本就是通緝犯,現在趙有順也被全國通緝,另外,據趙婆子交代,她兒子無意間給她透露他們的老大在京都,是能帶著他們掙大錢的大人物。所以初步推測,趙有順和潘大龍現在很有可能在京都。雲州警方已經跟京都警方取得聯系,下一步怎麽做就是他們的事情了。”

  等周佑明說完事情的整個來龍去脈,江言問,“知道那位阿姨叫什麽名字嗎?”

  “徐茜隻記得自己母親名字裡有個‘芳’字,全名不記得了。”

  “那她親生父親呢?有消息嗎?”

  “暫時沒有。十幾年前電腦還沒有普及,想從系統裡查詢失蹤人口並不是那麽容易的,所以還不清楚十四年前徐茜母女失蹤,她父親有沒有報過案。當然,主要也是因為徐茜想不起自己老家是哪裡的。”

  “加加現在已經能模糊的想起那個阿姨的樣子了,她畫了一張素描,不是很清晰,但五官臉型應該沒出入,回頭我寄給你。她還想畫那幾個人販子,這周心理醫生還會給她催眠,看看到時候能不能想起來。”

  周佑明皺眉道,“為什麽非得要催眠?不能不想嗎?警方自然會破案,不會去依賴她一個小孩子。”

  在他看來,加加能順利長大並沒有屈服於那段經歷造成的童年陰影,已經相當不容易。三歲的年齡,有些事能忘還是忘記的好。

  要是真能忘記當然好!
  江言沒有跟周佑明解釋她常年噩夢並睡眠不好,只是道,“放心吧,加加比你以為的要堅強。”

  兩人又交流了各自的信息,好一會才把電話給掛了。

  江言保持著趴在欄杆上的姿勢,緩緩朝窗外冰冷的空氣吐了一口煙。

  上次在火車站抓到的那夥人,有對自稱是女孩養父母的夫妻到刑警隊去領人,領養手續齊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孤兒院領養。

  這種情況下按說是不得不放人。

  刑警支隊副隊長林飛卻在放人前將這‘一家三口’分開單獨問了話,等問話結束,這對夫妻也被留下了。

  原因很簡單,他們連小女孩的小名,愛吃什麽,喜歡什麽,甚至上幾年級說的跟小女孩說的全都不一樣。

  這要說是一家人,鬼都不信!
  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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