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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簽到三年,樂隊把我開除了?》第105章 大飛技驚四座
  第105章 大飛技驚四座

  此時彈幕裡也都開始熱鬧了起來。

  “大飛在線講法?臥槽這是什麽操作啊?”

  “歌壇無敵了,大飛尋求新的挑戰,決定挑戰法學。”

  “哈哈,你把狗咬死,神舉例,畫面感已經出來了。”

  “大飛有點不務正業啊,不過他說的是真的嗎?”

  “當然,話粗理不粗,我法考已過,我可以證明。”

  “抱樓上大腿!”

  “……”

  林初冬等大家笑完了,繼續說道。

  “為什麽剛才咬死狗是正當防衛呢,因為這隻狗已經是張三犯罪的工具!”

  “但是司法考試有一年曾經考過一個很怪異的題目,說一個女的放狗咬我,我不咬狗,我把這個女的給咬了,問,成不成立正當防衛。”

  林初冬的一個問題,直接給眾人問蒙了。

  還考過這麽奇葩的題呢?
  頓時開始激烈的討論了起來。

  “不構成吧?狗咬你你應該咬狗才是正當防衛吧?”

  “不對,剛才大飛老師不是說了嗎,狗是工具,咬那個女的,那女的才是罪犯。”

  “可是那女的沒動手啊,她沒動手憑什麽要咬她呢?”

  “……”

  聽到眾人的討論,許老師此時也眉頭緊鎖。

  “這題考過嗎?”

  張教授臉上帶著一絲意味深長的笑容,點了點頭。

  這題考過,很冷門,想不到林初冬竟然能拿出來講,難道是有備而來?

  看到大家討論的差不多了,林初冬說道。

  “大家討論好了嗎?成不成立正當防衛?”

  “答案是成立的!”

  “有句古話,擒賊,先擒王。”

  “狗,我是打不過的,但是這個女的我收拾她還是綽綽有余。”

  眾人再次笑了起來。

  “好一個擒賊先擒王,哈哈,我一下就明白了。”

  “好家夥,關於一條狗讓我學會了正當防衛的概念……”

  “大飛還真懂法學啊,他是什麽學校畢業的?”

  “我是大飛粉絲,我記得他是音樂學院畢業的啊?我是不是記錯了?”

  “這水平,至少也是個法律系碩士畢業吧?”

  “……”

  林初冬繼續說道,“再給大家舉個例子,某一天,西門慶帶著潘金蓮在逛街,要給她買一部新出的mate60pro……”

  台下再次轟然大笑,大飛講課太幽默了,狗男女逛街的形象立馬就浮現出來了,根本不用交代故事背景,直接就能代入進去。

  “這個時候碰巧遇見了武大郎,武大郎舉起一個U形鎖,要砸西門慶。”

  “西門慶一看,我帶伱老婆出來逛街,那是看得起你,你蹬鼻子上臉了是吧?西門慶一怒之下,給武大郎打成了重傷。”

  “各位覺得這叫不叫防衛過當。”

  林初冬提出問題,大家的笑聲漸漸的小了起來。

  搞笑歸搞笑,但是問題很嚴肅,這涉及到他們的司法考試。

  講完了正當防衛,現在要講防衛過當。

  這個案子到底是不是防衛過當?
  大家討論了幾句,林初冬沒賣關子,繼續講解。

  “西門慶覺得自己很冤枉,他說是武大郎先動手的,他要拿U型鎖砸我的頭,我是特殊防衛啊!”

  “各位覺得特殊防衛合適嗎?”

  “不合適。”

  “首先肯定不是特殊防衛。”

  “其次理解為防衛過當也不合適,因為防衛過當是應當減輕或免除,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是3到10年,如果西門慶防衛過當那就要判3年以下,這個結論你們能接受嗎?”

  眾人立馬搖頭,但凡有點道德心的法官都不會判西門慶防衛過當。

  “所以這個叫濫用防衛權,因為他是過錯方。”

  林初冬忽然笑道,“這個時候大家換個思路,如果你是西門慶,你勾引別人老婆,被武大郎發現了,你應該怎麽辦?”

  台下學生們笑了起來,忽然一個學生大聲說道。

  “跑!”

  現場再次轟然大笑,張教授也跟著笑了,這幫小子代入還真快啊。

  林初冬道,“回答的非常對,第一反應當然是要跑,如果你一路跑,跑到無路可退,這時候武大郎要打你,可不可以正當防衛?”

  “答案是可以的!”

  瞬間,台下響起熱烈的掌聲。

  之前他們看林初冬講課,還覺得新鮮,以為是要整活兒,結果沒想到是真的講課,而且講的這麽生動!

  要知道法學課是極其枯燥的,大部分都是定義,很多學生們都聽的昏昏欲睡,而林初冬的講解簡直像是聽相聲一樣,又搞笑又好理解,讓所有人都沉浸在了學習的海洋中。

  講解了一番之後,林初冬拿起張教授的教案,說道。

  “張教授的教案上課程內容就這些,接下來是提問時間,大家有問題可以舉手提問。”

  張教授來了興趣,眼睛死死的盯著林初冬。

  如果他刻意準備的話,剛才那一段還是能夠準備出來的。

  但是現場提問就做不了假了,要是沒有強大的知識儲備,根本不能遊刃有余的回答這些人的問題。

  他們的問題很多時候張教授都難以回答,更別說林初冬一個外行了。

  他就不信林初冬一個歌手,能如此精通法學?
  此時,台下一個女生舉手。

  “大飛老師,我想問問,我要是在野外遇到危險,幾天沒吃飯了,我能吃大熊貓嗎?”

  頓時,眾人都忍俊不禁。

  這幫小年輕腦子裡也不知道在想些什麽,什麽奇葩的問題都能提出來。

  還想吃國寶?這可真刑啊!
  林初冬笑了笑,“這個就涉及到我剛才講過的一個概念,緊急避險。”

  “如果你在野外遇到危險,餓的快要死了,什麽吃的也沒有,見到大熊貓能不能吃?”

  “當然能吃。”

  “蒸著吃,煮著吃,烤著吃。”

  女生說道,“老師,大熊貓可是國寶啊!”

  林初冬笑道,“它不就是個寶貝嗎,我們可是人啊,人要永遠高於動物。”

  “你今天吃大熊貓,明天吃東北虎,後天吃金絲猴,一天吃一個。”

  “客觀上,的確是符合故意殺害珍危野生動物罪的構成條件。”

  “但這屬於違法阻卻,人命和大熊貓哪一個更重要?當然是人命了。”

  “所以這屬於緊急避險。”

  所有學生都鼓起掌來,恍然大悟,提出問題那個同學也是衝著林初冬鞠了一躬,老師講的很生動啊!

  張教授此時看他的眼神也發生了一絲變化,這小子還真會啊?
  “許老師,查到了嗎,他是哪個政法大學畢業的?”

  許老師低聲道,“張教授,他是魔都音樂學院畢業的,不是學法律的。”
    張教授有點驚了,“那他什麽時候把法律學的這麽精通?”

  許老師也是有些震驚,“我也不知道啊!”

  此時這屆公開課的直播間人數已經超過了百萬,上了熱門被置頂到了首頁。

  正常情況,張教授這種級別的人物,也只是在法律圈子內很有名氣。

  外行根本不知道他,不想參加法考的同學也不會進來看這種枯燥的法律課。

  但是林初冬這麽一講,頓時吸引了不少人,還有一些進來看熱鬧的,想著看一會就走,但卻被大飛生動幽默的講課給牢牢的吸引住了。

  此時的天訊視頻總部,一組組長李庚拿著手機來到黃薇面前。

  “黃總,您看,這個直播間人氣爆了,是大飛在直播。”

  黃薇愣了一下,拿起手機看了一會,隨即有些驚訝。

  “大飛去政法大學講課了?開玩笑的吧?他專業對口嗎?”

  “黃總,我看了一會,講的很好,大飛學過吧?”

  黃薇點了點頭,“有可能,那李智霖這次可要慘了,大飛這麽精通法律,打官司能輸嗎?”

  “領導,抄襲的事兒鬧得挺大的,副總剛才來電話問了。”

  黃薇道,“嗯,沒事,《開端》不會下架的,出什麽事我黃薇負責!”

  ……

  梁音這邊忙完了,想看看《開端》的評論,結果也在首頁看到了這個直播。

  “我靠,你們快來,大飛去當老師了!”

  眾人連忙圍過來,看到大飛在教室裡侃侃而談,眾人都震驚萬分。

  “飛哥不是去請律師了嗎?怎麽給他們上上課了?”

  梁音道,“我母雞啊!”

  ……

  一個青年舉手,還沒等說話就先笑了起來。

  “大飛老師,我想問問,我跟一個小姐姐情投意合,約定好了一千塊做我一小時的女友,最後我給了她一千塊冥幣,請問我犯法嗎?”

  此言一出,再次哄堂大笑。

  這些敏感的問題若是放在其他學校的課堂,那是不可能說的,教室這神聖的地方怎麽能讓你講這種髒東西?
  但是法律系的課堂,就是專門講這種東西的。

  林初冬笑道,“這個問題很好。”

  “你花一千冥幣,去跟小姐姐發生關系,請問大家,構成強奸罪嗎?”

  眾人愣了一下,有不少學生搖頭。

  林初冬道,“顯然是不構成強奸罪的,因為沒有違背婦女意願對吧?”

  “那我再問,構成使用假幣罪嗎?顯然也不構成。”

  “那構成詐騙罪嗎?”

  看到大家被問懵了,林初冬道。

  “司法中所說的白嫖,實際上是不構成詐騙罪的。”

  “但是你小子是個人渣,我怎麽處理你呢?”

  “別忘了,還有行政處罰,按嫖娼罪處理,大家明白了沒有?”

  那青年笑了笑,帶著大家鼓起掌來。

  “好,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裡,下面交給許老師吧?”

  所有學生全都起立,熱烈的鼓起掌來。

  要是法學都能這麽詼諧幽默,那他們人人都能考下來律師證了。

  想不到大飛一個歌手,居然講法學還能講的這麽好,真是深藏不漏啊!

  ……

  梁音等人瞠目結舌。

  “飛哥什麽時候還有這個才能了?”

  梁音道,“大飛會的可太多了,前幾天還自學了中醫,路上給一個老頭治病,沒想到那老頭是黃總監她爸!要不你們以為黃總監為什麽照顧我們?”

  “臥槽,飛哥這自學能力也太強了吧?法學,中醫,一個比一個難,飛哥自己就能學到這種程度?”

  如果說中醫是碰巧蒙的,那給法學系大學生講課也是蒙的?那地方你要是蒙事兒的能混得過去嗎?

  而且沒有一定的知識儲備,能把枯燥的法學課講的這麽生動?
  大飛也太天賦異稟了吧?

  王志忽然眉頭緊鎖,思考著林初冬剛才的話。

  “飛哥是不是教了我一招?”

  郭小亮一瞪眼,“你幹什麽,你要拿冥幣去找小姐姐是吧?”

  梁音狠狠的瞪了他們一眼,“都學點好!”

  ……

  政法大學辦公室,張教授握著林初冬的手說道。

  “人才啊,小夥子,你在哪學的法律?”

  林初冬笑了笑,“我是看您網課自學的。”

  “啊?我的網課教你這些詼諧的東西了嗎?”

  “我這不是舉一反三嗎?”

  張教授笑了笑,“那你真是天才,你這水平怎麽還要請律師?”

  “我沒律師證啊,現在去考來不及了。”

  “張教授,我真是遇到麻煩了,請您幫忙。”

  張教授想了想,說道。

  “我去給你打官司可以,兼職法務總監也可以,那你得答應我,來我這兼職客座講師,每隔一段時間來講講課,怎麽樣?”

  “那沒問題!”

  張教授點了點頭,“那帶我看看你的公司去?咱們順便聊聊幾個新案子。”

  “好。”

  張教授的確不是愛財之人,學術研究到他這個程度,肯定是不缺錢的。

  他最有興趣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

  來到公司,一路上跟林初冬聊的很過癮。

  想不到他年紀輕輕,竟然對法學有這麽透徹的研究,而且道德感還很強,這種人才太難得了。

  張教授聽了一下林初冬成立法務部的意願,說道。

  “法務總監我可以兼職,我要是帶一些畢業生的話,也可以帶來你這實習,工資你給不給都行,怎麽樣?”

  “當然可以,我這也不是經常有案子,但是有您坐鎮,我心裡踏實。”

  林初冬實在是太忙,檔期都快排不過來了,不可能自己去打官司去。

  以後公司壯大了,搞不好還會有這種糾紛,成立法務部那是必然要走的一步。

  既然李智霖這狗東西撞在槍口上了,那就拿他先開刀!

  張教授道,“你們這個案子我看了,沒什麽問題,還是之前那個條件,你去我那講課,我給你當法務總監,咱們互惠互利。”

  “成交!”

  林初冬站起來,握住張教授的手。

  “歡迎加入涼音傳媒!”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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