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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寒郡的日記書》規則
故事都閉合了,結束了。男神最近給我推薦那個壞小孩什麼的和這本書故事差不多。我自然不想用後生可畏來形容,只能,只能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要做一個好人,別的都無所謂了,就是要做一個好人,好不好。

自言自語屬於是,偏見太重,還是什麼呢?或許說是,積累偏見的一個過程吧。呵,自圓其說罷了。

珠聯璧合。emmm,漲知識了。男生的世界幾乎不存在不喜歡,而女生的不喜歡其實是判死刑。當然,這是我的看法。畢竟書裡的主人公都不是平均的人,而有時候我也覺得自己,不是一般的二。我知道我一定會栽栽愣愣,但卻墮不進愛河。可能沒有花前月下,更多的是瓜田李下,戰戰兢兢,如履薄冰。

據說我們上一輩子會搖一枚骰子,對下輩子有用,於是我們就在這個基於概率的法則裡出生了。果然,這世界是個大大的分流裝置,有的地方要點數大的人,有的地方要點數小的人,有的地方純看點數,我們被一個即是二進位又好像是六進位的一層又一層抽屜所分類。

有一個巫師和我說,人可以重新搖骰子,並且這次可以作弊。作弊並不是能任意修改你的點數,而是你可以把某一個點數的概率增加,以便你再搖的時候能更如人意。結果我又搖了搖。呸!呸!上帝不擲骰子,但是人倒霉了,就真的沒得選,更操蛋的是,居然都不清楚自己的點數是多少,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點數。

後來我發現,人生的骰子,是20面的……

後來又有人說什麼能量守恆動量守恆什麼人,就是你想往前走,就得在過去裏面留下一點代價,以便自己可以往前走,呵呵,我沒法不信……

漸漸明朗。一切都可以歸罪於讀書太少,或者讀書種類太單一,或者讀的書沒有挑戰難度。看書沒什麼用,但一直看,自然就有用了。

我明確,我不該有非分之想。不不,不是,我只是驚訝,驚訝於自己為什麼會如此無所事事。或者,隻做自己喜歡的事,不做自己不喜歡的事,多少有一點任性吧!據說老天會奪走你最喜歡的東西,我信吧,木秀於林風必摧之。得,雖群滴東奔大海,亦不惑門前流水向西。

完全沉浸其中,就不想寫什麼了。可能是自己懶了吧!或者是浪費掉自己全部的小聰明,變成榨乾的海綿,擠不出一滴水來了,可能是自己本就單薄,又非得殺雞取卵,說成讓自己的大腦提前沙漠化了也不為過吧!總之,不想寫什麼,呵呵,借用別人家的先生的話,還是有寫點什麼的必要吧。

我有正事要做,可偏偏不做,喜歡把時間浪費在別的地方,就是一種不浪費即可的思維,既然不想做有用的,那麼至少不讓自己沉溺於純粹的無用之物之中,即便如此想也不可得,我低估了慾望的力量,在內耗與被消耗之間反覆掙扎。我嘗試去學一些東西,可總是思前想後,總覺得自己非要想出來點什麼,後來發覺不必如此,僅僅了解得多一些,就很好了。而更多的是,我要了解得更廣,不需要深與精。

於是,我變成了一個十分淺薄的人,遇事只是浮於表面,刮痧,然後就放棄,是嗎?不是,我刮痧歸刮痧,卻學不會放棄,要總是刮一個地方也好,東邊扒拉扒拉,西邊又捅咕捅咕,生怕讓別人知道自己閑,可是自己清楚,自己是閑的要死才會如此。

究竟如何才好呢?

他在全文的一半寫了,他在白夜裏行走,我不明白,我盡量不讓人生留下汙點,我知道做不到,過去的事只能引以為鑒,卻反覆折磨著內心無法超脫,未來會如何全然不清楚,只是我不會做壞事,同時,也做不了什麼事而已罷!

說說寫作手法。如果以後再寫,必須要有事件,如我寫20章,大約六萬字,我就得先寫好大約80左右事件當然,沒必要那麼多吧!就著這本小說,我可以數數有多少個事件。

人物,地點,事件1,描述內容,詳細,逐步展開,如,先看見了什麼,對新鮮事物的忍耐和主線任務的完成度,需要做出一定的犧牲。然後可以跳躍得大一點,繼續對本事件進行談話,中間摻雜其他不必要的環境描寫。事件2,事件1被動人物的一些日常生活描寫,可以展開他們發現了事件1而採取不屑一顧的態度,以便於事件1繼續發展,為最後摧毀自身埋下伏筆。事件3寫一些大環境,由1生4,以便故事可以繼續展開。

心裏也一直在變化著吧!從遺憾,到醒悟,到自知而無能為力,唉,事情大概就是如此吧!

我真的很廢嗎?管他呢?

如果一個東西在作品裏重複了,甚至多次重複,那麼就必須給它安排一個出路,否則就是惹人討厭,或者挖坑不填。唔,果然I我還是不行。

emmmm,一頓撓頭也無發可脫呵,要怪就怪自己窩囊吧。

主人公是真的執著啊!令人欽佩不已。

但是到最後,覺得窩囊也是一種優點,一種福分,於是,請讓我繼續窩囊下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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