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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吹》第六百六十二章 宋朝的奴隸制度
梁師成見張安安沈默不語,以為自己還得再加一把火,於是向張安安介紹起了工匠對於一個家族的重要性!

趙宋的經濟一向搞得很好,除了朝廷開明之外,民間那些手藝高超的匠人也是功不可沒的。

趙宋的匠人在當時可是品質、工藝的保證,代表了當時最高的技術水平,在商人的運作下遠銷海內外!

市場需求是如此巨大,北宋時期設立了一種匠籍制度,使得工匠走向了職業化。

所謂匠籍制度,就是與正常的戶籍和軍籍不同,政府將那些從事於官營手工業作坊優秀的工匠,或者有些技術要求極高、操作程序極為複雜的門類工匠集中起來,納入到匠籍之下,使他們直接成為為政府機構,為皇家直接服務。

後苑造作所,屬入內內侍省,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並造作所、後苑作置,掌內廷及皇屬婚娶所需物品,設監官三人,以內侍充任,下設專典十二人,有兵校、匠役數百人,分七十餘作,管理著龐大的工匠群體。

隨著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和文官集團佔據廟堂之上,趙宋已經具備了經濟、文化基礎,仁宗時期私人奴隸的權利得到保障,與平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奴婢」一詞被「人力」和「女使」所替代。

不過也不要把趙宋想像的過份美好和高尚,趙宋之所以不惜餘力地打擊奴隸制度,完全就是為了自己。

趙宋得國不正,欺負了孤兒寡母得來這天下,怕啊,就怕有人向自己學習,不斷地加強對內統治,太祖便建立了複雜的監督網絡,目的是防止官員集團出現異動,監督機構與行政機構之間盤根錯節,互相牽製。

增強了禦史的權力,諫官的話語權得到保障。禦史對皇帝、百官、王公貴族以及平民都有監督之權。

監督和司法領域都是相互分離又相互製約的關係,地方上設四司,分別掌管行政和監察事宜,但是他們彼此之間並沒有直接管轄關係,而是平級關係,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要互相監督和配合。

宋朝在保證權力製約的時候,對朝廷內部機構進行了改革,宋神宗時期增設門下後及中書後省,兩省官員之間可以互相監督,但也相互配合,且在職位設置上出現親職與不親職兩種,以此作為發放俸祿的依據和行使實權的標準。

禦史台的改革主要是設置六察司,彈劾要嚴格執行法規,朝中還專門設置置禦史房,用來監督禦史行使權力,這樣宋朝所有的機構和個人都被包含在監督網絡中,

趙宋經過幾代皇帝的努力,建立起監察與行政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網。

趙宋之所以不惜餘力地打擊奴隸制度,完全就是為了加強統治,在宋朝之前,「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唐律疏議·名例六》),認為「奴婢有價」(《唐律疏議·詐偽》)可由主人隨便買賣,一切依照「奴法」,「合由主處分」(《唐律疏議·戶婚下》)。

奴隸是主人的私有財產,怎麼處置全憑主人心意,那麼主人便是奴隸的天,奴隸自然也就隻知主人而不知皇帝。

部曲本為軍隊編制及私兵之稱。後又為家僕之稱。《唐律疏議》卷十七:「奴婢、部曲身繫於主。」又卷二十:「部曲、奴婢,是為家僕。」

部曲就必須對主人效忠,主人對他也負有「保護」的責任。部曲必須完成主人所交給的任務,其中也包括從事農業勞動和其他勞役,但並非必須從事農業生產,他們的主要職責還是作戰。

部曲是豪門大族的私人軍隊,帶有人身依附性質就決定了部曲的來源-奴!

豪門大族擁有了自己的軍隊,那麼也就擁有了禍亂天下的本錢,這是趙宋不能容忍的,因此奴隸制度也成為了趙宋的嚴厲打擊對象,趙宋這是要從源頭掐滅。

趙宋直接用法律明文規定了,奴婢屬於自由民,並不從屬於主家,不是主人的私有財產,不可以隨意處置,奴婢只不過是跟主家結成了雇傭關係。這一雇傭關係基於雙方自願而訂立,並且有雇傭期限,期限一到,雇傭關係即解除,所以到了趙宋「奴婢」一詞被「人力」和「女使」所替代。

要知道奴隸制度從夏朝就開始了,到了唐朝,奴隸貿易更是達到了巔峰,想要禁止談何容易。

趙宋打擊奴隸制度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直到趙宋的經濟得到飛速發展,有了打擊奴隸制度的外部條件,再配以律法規定禁絕了私屬奴隸、也不允許將良民賣為奴隸。

首先,我們可以了解一下奴隸的來源,要知道若是只要有一絲可能,沒有人願意將身家性命交於他人之手,先秦、秦朝時代,奴隸多產生於戰爭,從敵方俘虜的庶人與軍人很可能成為奴隸,也有罪犯被貶為奴隸的,犯叛逆罪的,有時全家乃至全宗族要淪為官奴。漢朝以後,奴隸主要來源於土地兼並而形成的私屬,另外人民為躲避戰亂,投靠大莊園主,也成為私屬。

這就可以看出在漢朝之後,奴隸的主要來源就是那些失去了生存資源的百姓,只要把這個問題解決了,那麼奴隸就會大大的減少。

於是趙宋將因雇傭形成的主僕關係不再視同於良賤關係,巧妙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這麼說吧,因為土地兼並等原因,百姓失去了土地,這在古代也就等於失去了賴以生存的資源,為了生存只能依附於大莊園主;而大莊園主有那麼多的土地,光靠自己也不行啊,需要有人為其生產;這是一個雙方的供需市場。

百姓沒有生活來源是要餓死的,而莊園主大不了土地荒廢而已,這就決定了百姓在這個供需市場中處於弱勢地位;於是大莊園主便將雇傭關係直接定性為良賤關係,我給你提供工作,你必須成為我的奴隸!百姓沒得選,在生存面前,自由也就成了奢望,不但失去自己的自由,就連子孫後代的自由也沒了,因為奴隸是主人的私產,那麼奴隸的後代自然也就屬於主人了。

只需要幾代人,大莊園主便會擁有大量的奴隸,甚至可以從奴隸中選拔出身強力壯者組成部曲,擁有了屬於自己的武力,進而成為動亂的根源,這也是歷朝歷代大力打擊土地兼並的最主要原因。

不過打擊土地兼並是很難的,因為土地兼並最大的受益者就是廟堂之上那些高高在上的決策者們,自己打擊自己這種事情,除非是沒有私心一心為公的聖人,可惜這種人太稀罕了,稀罕到五百年才出那麼一個,就算僥倖出了這麼一個,面對龐大的官僚集團也是無力回天。

趙宋從經濟的角度出發,我不打擊土地兼並,因為以前的例子太多了,不但沒有什麼成效,反而還有很大的可能造成動亂,我從雇傭關係下手,百姓不是處於弱勢群體嗎?朝廷來幫你!

一開始,那些莊園主還是十分抗拒的,我大不了荒廢土地,那些失去生存資源的百姓可是要餓死的,看誰耗得過誰!

不過趙宋朝廷敢這麼做,早就有了應對之策,一是我直接給錢,與我們現在的救助也差不多;二是減免賦稅;三是債務緩期執行;這些都是針對救得了一時的。

對於那些需要救得了一世的,趙宋朝廷直接招募為兵,來當兵吧,軍餉雖然少了一點,但是勒緊褲腰帶活下去還是可以的。

這樣一來,那些莊園主就耗不下去了,沒人耕種,自己兼並了那麼多的土地還有什麼用?

於是良好的循環就開始了。

至此,趙宋的奴隸現象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在總體上得到了有效的遏製。

不過,大家都知道,不管是在什麼時候,都有特權階級,這些人可不受法律的約束,但是終究還是要收斂了許多,就比如權貴們想要蓄奴,就不敢再明目張膽了,只能通過無憂洞這樣的存在偷偷摸摸的進行了,而將門的部曲數量,也很有默契地控制在了一定的數量,不敢再擴張了,趙宋皇帝也張隻眼閉隻眼,大家都在遊戲規則裡玩耍就行!

趙宋雖然有效的遏製住了奴隸制度,但是有這麼一個人始終是不受法律控制的,那就是趙宋的皇帝,皇帝才是最大的奴隸主,而且還是明目張膽的那種。

像梁師成在趙佶面前就自稱奴婢,這就是奴隸對於主人的稱呼,而宮裏的這些太監便都是屬於皇帝的奴隸。

後苑造作所,屬入內內侍省,管理著龐大的工匠群體,而這些工匠便是屬於皇帝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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