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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協議老公上戀綜後,全網磕瘋了》第39章 堂堂總裁,成了打工人
在顧家四人的帶領下,其餘粉絲也是眾志成城,把黎煜粉絲團罵到最後不得不嘴上逞強說不跟你們計較,實則就是罵不過了。

二樓粉絲區吵一架的功夫,導演區去詢問摺疊椅問題的禮儀帶著舉辦方負責人回來了。

確認椅子是真的放不下來,負責人對禮儀吩咐,「去貴賓區給沈導加個座。」

禮儀詫異一瞬,又很快回神,忙去辦事兒了。

負責人又吩咐自己身後的助理,「去查,椅子昨晚都是好的,今天怎麼就壞了?肯定是有人搞鬼。」

助理忙應允,轉身走了。

負責人這才不好意思的對沈嫣笑道:「抱歉,沈導,安排不周,讓您見笑了,您跟我來,我帶您去新位置。」

沈嫣客氣頷首,「有勞。」

負責人放低姿態,「都是我應該做的。」

貴賓區地方大,位置少,沈嫣的位置很快就被安置好,好巧不巧,就在顧時寒後面。

直播間內,黎煜的粉絲本來還在笑話沈嫣沒位置,轉頭就看到沈嫣落座了貴賓區,當即心裏就不平衡了。

【她憑什麼能坐在這裏?】..

【沈嫣背後有人吧?這裏坐的可都是大佬,隨便誰動動手指頭,娛樂圈都得抖三抖,她一個新人導演,何德何能可以跟他們坐在一起?】

【閃耀杯怕不是要捧沈嫣?】

當然,網上沈嫣的粉絲也不是吃素的。

【拜託,摺疊椅壞了,這本來就是舉辦方的問題吧?人家作為補償,安排一個好點的位子怎麼了?難道你家補償是賠的東西會比你原來的東西還差?】

【退一萬步講,就算是閃耀杯要捧我家仙女,那又怎麼樣?礙著你事兒了?我家仙女要顏值有顏值,要能力有能力,要人品有人品,要素質有素質,捧她有問題嗎?】

【黎煜粉絲有心在這兒酸我家仙女,不如去看看你家正主,塌房都要塌到太平洋去了。】

黎煜粉絲們一看這話,齊刷刷去搜索黎煜的相關消息了。

當前熱搜第一,黎煜兩面人。

大意就是說黎煜鏡頭前如何設立乖巧人設,私下裏就如何的囂張橫行,毫無禮貌可言。

對此,身經百戰的粉絲們立刻開始控場,刷屏聲稱藝人也是普通人,是人就會累,面對鏡頭營業已經很辛苦了,私下放鬆一下,做回自己怎麼了?誰還沒有脾氣不好,大喊大叫的時候?營銷號都是在斷章取義,截取黎煜情緒最不好的時刻,來無限放大,藉此黑黎煜。

控場的同時,粉絲們還不忘回來閃耀杯的直播間,繼續跟沈嫣粉絲們對罵。

她們忙得兩頭轉的時候,閃耀杯現場,全部人員入座,頒獎禮正式開始了。

雖然正在直播中,但其實現場人員除非是上台,否則說話聲音不會被收錄進直播間,而且頒獎禮開始後,幾乎直播鏡頭全都對準了舞台,貴賓區沒什麼人盯著了。

溫凜謹遵顧時寒提出的不暴露他和沈嫣已婚的聖旨,藉著這機會,才回頭叫沈嫣,「嫂子,我是時寒的朋友,初次見面有些唐突,我就想問一句,你公司定了沒?」

沈嫣搖頭,「還沒。」

這幾天倒是有公司來跟她簽約,但對方隻簽她一個人,不讓她帶團隊,又或者是不想跟她所在工作室簽合作合同,而是想直接簽雇傭合同,把她劃到對方公司去,成為對方的員工,就像沈嫣在前公司的職位一樣。

這都不是她想要的簽約,所以她都沒答應。

因為拒絕,她已經被好幾個公司說耍大牌了,還有公司說她提名了閃耀杯就尾巴翹到天上去了,他們等著看她沒獲獎,還沒有公司願意簽約的狼狽樣子,還揚言沈嫣沒人要的時候,一定會低眉順眼的回來求他們再簽自己。

沈嫣並未將這些嘲諷當回事兒。

溫凜一聽沈嫣還沒定,立刻兩眼冒星星,「跟我簽約啊!我的公司在業內也算是數一數二,市面上十部票房破億的電影裡,就有八部是我公司的,你跟著我,有保障!」

溫凜公司的大名,別說在導演圈,只要是看國內電影的人都知道。

不過沈嫣並沒有因為這麼大一個老總親自來跟自己談簽約就興奮。

她很冷靜的問:「我有團隊,簽約的話,我需要日後我的拍攝計劃裡,都由我團隊的人,擔任幕後各組的組長。」

她的團隊,最是清楚、支持她的想法,這是旁人很難做到的。

溫凜一句廢話沒有,「可以!」

沈嫣繼續道:「我有自己的工作室,我們只能簽合作合同,劇本版權歸我,電影版權歸你,能接受嗎?」

劇本在沈嫣手上,即將來沈嫣要賣給別人再拍一次電影,或者是自己出版寫成小說,畫成漫畫,那都是溫凜這方不能干涉的。

這就像是畫作的買斷和授權,溫凜只是沈嫣劇本的授權方之一而已。

這於溫凜而言,是一筆賺了,但是又沒完全賺的買賣,但凡是個愛錢的商人,都不會同意這份合同,但巧了,溫凜不是。

他簽約沈嫣,並不是為了靠沈嫣賺多少錢,畢竟他不缺錢。

他想要的,只是作為四人組裏年紀最小的弟弟,常年被顧時寒這個大哥欺壓,終於能翻身農奴把歌唱,雇傭大嫂給自己打工的快樂。

所以溫凜想都沒想,直接道:「能接受!」

沈嫣挑眉。

沒想到,別人眼中絕對不能接受的點,在溫凜這裏都不是問題?

看來兩人確實有合作的可能性。

沈嫣繼續道:「選角由我最終決定,我不接受沒有實力的演員,哪怕對方帶資進組。」

溫凜一口答應,「好的!」

沈嫣說:「我選題材,寫劇本,有我自己的想法,我不接受無法提出實質性意見的人,來對我的劇本指手畫腳。」

溫凜閉眼點頭,「行!」

沈嫣問:「你是按照電影簽,還是按照時間簽?」

簽電影,即溫凜覺得哪個劇本他想拍,就簽哪個劇本拍成電影。

簽時間,即約定時間內,沈嫣等同於是溫凜手下的半職工,她寫出的所有劇本,電影拍攝權的必選都是溫凜。

本來按照常理來說,後者的正確運作方式,應該是甲方,即溫凜的影視公司,對身為乙方的沈嫣提齣劇本要求,沈嫣按照要求去寫劇本,但因溫凜答應了沈嫣,不干涉她的劇本創作,所以就演變成了沈嫣寫什麼,溫凜就必須拍什麼。

顯然,溫凜還沒意識到這一點。

他高興道:「時間!簽他個十年!」

開玩笑,有時間選擇權,誰還一部一部電影的去簽約啊?

一旁,目睹全過程的顧時寒、秦耀和陸景舟:「……」

該說不說,溫凜傻是真的傻。

第一次見甲方把合同簽的這麼喪失主導權的。

就這智商,他還想著雇沈嫣給他打工?

他難道沒發現,他已經成了沈嫣手下的打工人了嗎?

三人齊齊撇開頭。

沒眼看。

這不是他們的兄弟,他們不認識這個做了虧本買賣還樂在其中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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