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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溫度》第90章 四個焦點
張漢的這份訴狀在事實表述上幾乎是簡略到了不能再簡略的地步。看得被告方的兩位律師直皺眉。

「被告是否需要答辯期。如需要答辯期,今天休庭,待答辯期屆滿後再擇日開庭。若被告不需要答辯期,則可今日繼續開庭。」陳小瑕向被告方交待權利。儘管被告方有兩位律師在庭,對於訴訟權利都是清楚的,法官仍然向其釋法。從而滿足必要的程序需要。

「不需要。」宋趙二人互相看了看。鑒定結論出來以後,訴訟請求有變化是兩個人早就預料到的。而兩個人預先制定的攻擊局面,卻是原告不一定考慮到的。

今天兩個被告態度已明,要是休庭擇日再開,很可能對方就會有所準備。這才是問題的真正所在。律師之間的鬥爭本就是各種陰謀陽謀的比拚。這個時機,也許是兩個被告最好的機會了。

「好,那由兩個被告進行答辯。」陳小瑕對於兩個被告的態度倒是有些意外。訴狀的內容變化,被告一般是需要時間來應對的。旋即她也明白了被告兩位代理律師的意思。m.

「被告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已經超出訴訟時效。本案發生時間為2016年,至今已經四年。本次起訴的實體權利損失均發生於2016年,在今年起訴已經超出訴訟時效。其訴訟請求不應支持。」趙鐵漢首先提出意見。

「被告保險公司不同意白山遠華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結論,理論之前已經說過,這裡不再複述。同時,我們也發現原告在第一次出院之後沒有按照院方的意見進行繼續治療。這種不遵從醫囑、不配合醫療所導致的損失擴大,其應自己負責。」

不配合醫療產生的損失擴大,這才是宋海方的大招。宋律師綜合研判了案件的形勢,他認為案件的最終結果並不難推斷。重新鑒定,被告雖然極力反對,法院仍然支持了原告的申請。鑒定結論一出,就很難推翻。

雖然被告絕對不會認可這份新鑒定,可是在訴訟中一味衝撞法院並不是什麼好事。畢竟裁判的權力始終掌握在法官手中。也許在影視劇中,你可以看到一個律師可以在訴訟中大殺四方,在現實中沒有一個法官會容忍律師在自己的案件裡的衝撞。

這也是宋海方選擇趙鐵漢的原因。這些衝撞法官的事情讓趙鐵漢去做。自己做的就要委婉一些,不是直接對抗,而是給了法院一個新的裁判方向,當然這個方向一定是有利於被告的方向。

「不配合醫療!」蘇本質有些愣神,在他的腦海中回想到了自己把準備的出庭資料交到韓光明手裡時的情景。

「對,就是不配合醫療。本質,你準備的出庭資料中並沒有明確這一點。」

「不配合醫療?」蘇本質有些奇怪。

「是的。你仔細看張漢的出院診斷中,有一條就是建議其到上級人院營養神經,進一步治療。」韓光明把第一次出院的病歷最後面的出院診斷拿了出來。

「張漢的顱腦損傷是不可能完全治癒的。當時能夠保住命就已經是非常好的結果了。通市醫院建議其到省級醫院進一步治療,也是考慮到病情還有進一步惡化的可能。」韓光明說道。

「那為什麼不進一步治療呢。」蘇本質問道。

「你說的對,這就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也將是被告方著重的攻擊點。」韓光明說道。

「那我們將如何應對?」

「是呀,如何應對,我們需要事先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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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之間的鬥爭就是這樣,互相猜測對方手中有什麼樣的牌,然後準備對方無法掌握的底牌。這完全是一種智慧的鬥爭,有的時候蘇本質也在考慮自己什麼時候能夠達到職業律師的水準。

很明顯宋海方覺得自己成功準備了一場突襲。蘇本質卻知道,原告方早就準備好了充足的彈藥來準備。這場突襲不但不會影響原告,反而會成為被告失敗的最後一根稻草。

「現在總結本案的爭議焦點。」陳小瑕看了看原告席的韓光明,被告席的趙鐵漢與宋海方。這個小小的交通事故糾紛集合了三個律師在這裡,也算是少見了。

「一、本案是否超過訴訟時效;二、本案重新鑒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三、原告對於傷情變化自身是否存在過錯;四、原告的各項賠償請求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陳小瑕確定了四個爭議焦點。

「原告於爭議焦點是否有異議?」

「沒有。」

「被告是否有異議?」

「被告劉偉沒有。」

「被告保險公司沒有。」

「下面進入本案第一個爭議焦點,本案是否超過訴訟時效,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民事訴訟的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有的人對於這個說法有誤解,認為整個案件都是因為原告的訴訟主張才成立的,所以應當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事實還真不是這樣。

一個訴訟中,被告也有自己的訴訟主張,也應對自己的訴訟主張承擔責任。比如說趙鐵漢主張本案超進訴訟時效。那麼當然就應當由被告方承擔舉證責任。

「被告劉偉提供的第一份證據,是本案事故的事故認定書。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事故發生時間在2016年初。本案再次起訴時間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趙鐵漢說道。

「被告保險公司同意劉偉的意見。」宋海方說道。

「原告對於被告提交的證據有什麼意見?」

「原告對於被告劉偉提向事故認定書的真實性沒有異議。對其的證明作用有異議。」

「原告認為事故認定書只是交警部門對交通事故進行處理的一個文書,不具備超過訴訟時效的證明作用。」

嚴格來說,韓光明對訴訟時效的主張根本就沒有準備。一個人的思維畢竟是有死角的。他不能就所有的可能都有所準備。不過,他做為一個律師,覺得對訴訟時效的攻擊並不專業。也許一些普通的當事人會對這些事情說不清楚。那些真正的職業律師應當選擇一些真正的軟肋進行攻擊才對。

就韓光明來說,訴訟時效問題根本就不需要準備,他有充分的自信,可以輕鬆應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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