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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的溫度》第12章 孟強案發時在北山市
「張老,這是從鐵路調查出來的信息。」劉龍說道。

「我看一下。」張秋本接過來調查數據。

「從鐵路調出來的數據,孟強在2017的4月10日乘坐火車去北山市,返回的時間是4月13日。而撲克牌系列案件的最後一起,經法醫鑒定,死者死亡的時間,也就是在4月12日凌晨。根據我們調查的情況,也推定案發時間就在死亡時間。如果孟強在這個時間段一直在北山市的話,他是不具備作案時間的。」劉龍說道。

「關於案發時間,孟強當初是怎麼供述的。」張秋本問道。

「孟強供述了案發時他是通過什麼路線到達案發現場。以送快件名義叫開門,入室殺人。我們也查詢了孟強交待的路線,全程沒有監控。而死者所在小區區域的監控,在案發前突然出現了故障。」劉龍說道。

「怎麼會這麼巧?」

「我們對這件事也查了,的確是線路老化的問題。應該不是人為原因。」

「如果不是人為原因,兇手怎麼會專門選擇一個監控出現故障的時間進入。這不符合常理呀。」張秋本說道。

「我們可以讓技術部門再查查。」

「這件事情是要查。但北山的事情更要查。你應當立即與檢察院聯繫上,提審孟強,主要是核實2017年4月10日至13日,他在哪裡,他在幹什麼。為什麼不對警方說真話,還有什麼隱瞞的情況。」

「我馬上就去檢察院。」劉龍現在基本上放下全部工作,全職投入到撲克牌系列案件當中了。

結果,劉龍剛剛到檢察院,就被叫到了會議室。辦案檢察官早早就等在了那裡。孫佳先遞給了劉龍幾份資料。劉龍接過來一看,頓時愣住了。

幾份資料包括一張2017年4月10日通市開往北山市的火車票、一張2017年4月13日的返程車票,兩張車票的乘客都是孟強;一份北山市公安局江心區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是2017年4月11日晚十點,孟強因為與他人發生口角發生打鬥,被行政罰款500元;一套患者名為江峰的北山市人民醫院的病歷,病歷中特別折上的頁碼顯示,2017年4月12日早8點,江峰在北山市人民醫院進行的手術,手術醫生就是孟強;幾份筆錄,分別是江峰的筆錄、北山市人民醫院的筆錄,內容都是證明手術準備時間是4月12日早六點,開始時間是早8點,孟強在這一時間段全程在人民醫院。

「雖然缺少在案發時間4月12日凌晨的時間證明。可是這一時間點前後時間點,孟強均有時間證明。考慮到北山市與通市的地理距離,若是案發前後兩個時間點的證明能夠確認為真,孟強是沒有作案時間的。」孫佳說道。

「本來我來咱們這,就是想說這個時間證據的事情的。沒有想到,檢察機關掌握得比我們還要多,還要準確。」劉龍把從鐵路調出來的數據拿了出來,遞給了孫佳。

「這可不是我們掌握的,這是辯護律師掌握的證據,然後交給我們的。另外辯護意見也交到我們手中了。劉隊你也看看。」孫佳看了看鐵路的數據,然後把韓光明遞交的辯護意見交給了劉龍。

劉龍大概看了一下辯護意見,越看臉上的表情越嚴峻。

「孫檢,我是刑警,刑事法律的掌握比不上你們。我就想問一下,就算是最後一案的時間上存疑,我們可以補充調查。那孟強交待的其他犯罪事實,為什麼辯護意見也主張無罪。只有這一次犯罪,出現了時間證據。」劉龍問道。

「道理上似乎是這麼回事。可是辯護意見中已經說明了,卷宗中十一次犯罪的證據體系的基礎是口供。在口供的基礎上與其他證據進行印證。」

「現在的情況是,最後一次犯罪事實的查明中口供與其他證據的印證都沒有問題。但這種沒有問題,最後被證明出了問題。那麼誰又能保證隨著案件的推進,沒有其他的時間證據出現。若是沒有時間證據出現,僅憑現有的證據,我們就能夠固定案件事實嗎?如果能固定,為什麼對於突然出現的時間的證據不能解釋。說到底,只要打破我們一次證明上的錯誤,就能夠類比到整個案件當中。這不只是證據本身的問題,更是一個證明邏輯的問題。」孫佳說道。

「也就是說,如果證明體系不能面對這一次出現的問題。就意味著其他適用類似證明體系的犯罪事實,也不能面對各種可能的質疑。」劉龍有些明白了。

「你說的對,對方不需要對十一個犯罪事實全部進行顛覆性的證明。他只要證明其中一個犯罪事實的證據體系和證明邏輯存在問題,再類比到其他十個犯罪事實當中。就可以推翻全部犯罪事實的證明體系。當初司法局說辯護律師是個新手,他對於案件的操作手法比那些老手還要厲害。這種人是新手,那我們這些人算什麼。」孫佳抱怨道。

這個韓光明,她也見到過。看著很簡單一個人,沒有想到出手這麼凌厲。檢察機關對於這種無罪辯護意見十分敏感,這個案子又是影響重大,韓光明的辯護意見內容早就在通市檢察院上下傳開了。對於這種有理有據的辯護意見,檢察院上下都看著孫佳如何去回應。

「咱們檢察機關怎麼看?」劉龍問道。

「檢察機關還是要看證據。劉隊,你也知道。華國的刑事程序中,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案件收集證據。檢察機關需要充分的證據,才能考慮對孟強提起訴訟。」

「就目前來說,卷宗內的證據是無法解釋辯護人提交的時間證據的。檢察機關也不能對這種證據上問題視而不見。」孫佳說道。m.

「我明白。只是撲克牌系列案件案情重大,我們希望檢察機關能夠給我們一些時間。這個孟強是提供了時間證據,但根據目前的證據來看,他一定是介入了本案。我們會把事情全部查清楚的。」劉龍說道。

「時間還是有的。不過這次需要退卷補充偵查。」孫佳說道。

「這個,一定要退嗎。」雖然劉龍也認為案件需要補充進行偵查。可是補充偵查,實際上對警方來說,是一種工作的否定。一般情況下,警方都會爭取盡量不退卷的。

當然,為了盡量避免這種情況,有時警方也會與檢察機關溝通,讓檢察機關在一些案件中提前介入。這種提前介入,檢察機關會對資料成卷提出一系列要求。使警方的卷宗更加規範,可這也增加了檢察機關的工作量。所以,提前介入不可能成為刑事程序的普遍現象。

「不退是不行的。時間證據是大事,偵查機關必須把這個事實查清。這也是對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孫佳說道。

「明白了,我馬上回隊裡布置。這一個月的補充時間,我們一定把事情查清。」劉龍說道。

明洋律師事務所,張秋本在大廳裡等待著。

「老爺子,你怎麼到這裡來了。」韓光明從外面走了進來,一眼就認出來,這位在火車上遇到的老爺子。

「我要找一位律師。」張秋本說道。

「老大爺,這位就是你要找的韓光明律師。」前台劉玫說道。

「怎麼,老爺子你是要找我。」韓光明說道。

「想不到呀,原來真有這麼巧的事情。」張秋本也反應過來。那一天,他坐火車到通市,這個年輕人也坐車回來,應該是從北山市回來的。

「韓律師,我能和你談談嗎?」

「好哇,咱們到諮詢室談。」韓光明領著張秋本進入到一個房間裡。

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還是比較緊張的,一人一個辦公室明顯是太奢侈了。一般情況下,還是大家在一個大的空間打隔斷辦公。除了所主任,還有幾個合夥人,大家都在辦公區裡工作。

需要接待時,所裡有著專門的接待區,尤其是外來諮詢的客戶,還有專門的諮詢室。諮詢室採取封閉的形式,保證諮詢的內容、諮詢的過程不外泄。今天韓光明領著張秋本進的就是諮詢室。

「怎麼,老爺子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韓光明倒沒有多想。他知道面前這個老人不是普通人,但他也不是神運算元,猜不到張秋本居然是一名刑偵專家。

「韓律師呀,沒有想到這麼巧,咱們居然在火車上就能遇到。我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張秋本,是省公安廳的刑偵顧問,這次來通市是指導通市公安辦理撲克牌案件的。」張秋本先介紹一下自己的身份,不然韓光明一直不清楚自己來自警方,溝通起來不方便。

「你好,原來是張警官。」韓光明伸手與張秋本握了握。可是疏遠感一下子就產生了。

原本,韓光明只是把張秋本當作普通人,接待起來比較熱情。但張秋本亮明身份後,韓光明立即對面前的這個老人警惕起來。尤其是面對省廳方面的來人,韓光明就更加慎重了。

「韓律師,你也別緊張。其實我老張早就退休了。現在呢,只是幫幫忙,身份也算是半公半私吧。這次上門呢,其實並不是代表官方,而只是想各你聊聊。」張秋本說道。

「您講。」韓光明不知道張秋本的來意,也就順著張秋本說下去。

「其實撲克牌系列案件,我也參加過專案組。不是怕你笑話,韓律師,這個案子真的是一點線索也沒有呀。殺人案件本身就是重案,系列殺人案件更是重案的重案,每一次現場出現撲克牌時,就是對警方的一種挑戰。」

「每一次看到現場慘烈的情況,每一位參與案件偵破的同志,都決心把這個殺人兇手找出來,為被害人討回公道。這個案子,警方動用自己的一切力量。結果一個又一個被害者出現,我們卻什麼也做不了。」張秋本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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