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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娜口述實錄(圖文)》我(圖)
「他們覺得有一天,當他們醒來會發現我已離去。但我是不會離去的。」「直到我像上帝一樣有名,我才會感到高興。我性格暴躁,又野心勃勃。我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麼。如果這樣會使我成為一個壞女人的話,隨便!」「起初,他們認為我不過是一個只會跳迪斯科的洋娃娃,跳進跳出,紅不了多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我越來越多地顯示出了自己的個性:一個緊接著另一個。」「這不只是自我。這是一束內心的強光,而我讓它無拘無束地照耀。我從不違背自己的本能……這是我的信念也是我的道德。」「我了解自己性格中的每一方面。做一個潑婦,一個容易讓人心碎並極富挑逗性的女孩,這種形象會很賣座,但也不虛偽。你只是不能認真看待罷了。」「我必須要聽人們對我工作的批評,這是非常有益的。我想我可能沒有好好接受這些批評,但這種情況正逐步改善。假若我創作了一個新作品,房間裡有一百個人,而九十九個都說很喜歡,我只會記住那個不喜歡的人。」「傭人一周來三次。在她不在的時候,我自己鋪床。甚至許多人都知道,我自己洗衣服。」「在日常生活中,我是個安靜、緘默、頭腦冷靜而且隨和自在的人,不屬於管家婆那種類型。我不會起床的時候帶著假睫毛,也不會炒爆米花的時候穿著性感內衣。我是一隻可愛的小鴨子。」「無論我做什麼,總會有人把我看成是迪斯科舞廳裡的小娼妓。」「我嘲笑我自己,我一直都不把自己當回事。我覺得這是人們必須堅持的另一個特點——你必須要學會嘲笑,特別是嘲笑你自己。在我製作的大部分音樂裡,在我大多數的現場表演裡,我都會嘲笑自己。甚至在現場演唱會上,有許多時候,我都只是一動不動地站著,嘲笑自己。」「我逼迫自己無論做什麼事都要獨立自主,這樣非常有益的。它可以讓我真實地接觸到事實。我從來都不能過一種被保護的生活——這會使我發瘋。」「沒有耐心。我就是不能站在那兒等候。什麼事我都想馬上得到,但什麼也不像我想要的那樣快。」「對於我的外表,我有說不清的感情。我希望自己高一點,我的嘴這麼大,看上去或許會高些。我覺得你是一名演員的話,試圖去超越生命本身是很重要的。」「我可以是一個壞女人。但在內心深處,我確實是一個好女孩。當然,我可以是一個壞女人。我是完美主義者。我還面臨很多的壓力。有時候,如果你想做成一件事,就必須做個壞女人。」「我野心勃勃,但如果我光有野心,沒有智慧的話,那就是一個粗俗討厭的人。我並不因為獲得成功而驚訝,我覺得這是很自然的。」「我認為在影迷的心目中,我代表了許多東西,很多不同的類型。就像是性女神或是其他一些黃色的東西。但我覺得他們感覺到了我的大部分音樂都是很積極的。我認為他們很欣賞這種音樂,特別是女人。我想我代表一切在她們的教育中不許做的事,所以我可能會給她們提供一點鼓勵。」「我野心勃勃,但如果我光有野心,沒有智慧的話,那就是一個粗俗討厭的人。我並不因為獲得成功而驚訝,我覺得這是很自然的。」「我是個很沒主意的人,總在是與不是之間徘徊。在我的事業裡,我做了很多明智的決定。但在個人生活裡,我每五分鐘就會改變一次主意。這造成了很多損失。」「我過去是一個性格外向,做事瘋狂的女孩。我故意用穿著來發佈我的聲明。當我在街上走,趕地鐵的時候,我會無禮地直視人們的眼睛。」「我覺得我有一種獨到的風格感,我認為人們正在無意識地模仿我的風格。我的風格包含了許多東西。可能她們的也是。也許這是個巧合或者她們在模仿我,這是非常顯而易見的。但有時候,當你看見人們模仿你的時候,你會感覺非常好,你知道嗎?但有時就不是。」「戴著十字架,我在祈禱祛除所有成長給我帶來的極端。把它們掛在牆上,向它們投飛鏢。『男孩玩具』這件事情是人們開的一個玩笑。這是我第一次到紐約的時候,因為我和男孩子**,別人給我起的綽號。所有在公共場所塗畫、寫字的藝術家都在他們的皮帶環扣上刻上他們的綽號。」「我喜歡穿一些能行動自如的衣服。有些人看上去好像給粘在了衣服上,這點很討厭。」「我演戲也是按照自己的本能去演,就像一個動物一樣。突然間,我不能把所有的頭髮都豎起來,也不能戴那些裝飾,這個形象必須徹底改變。我的新形象是一個天真、直率並且很有女人味的角色。換上這套新的打扮,感覺在家裏一樣。」「在我成長的過程中,我一直都很喜歡我的身體,我並不以此為恥。可能是有哥哥弟弟並分享一個浴室的緣故吧,我喜歡男孩子,和他們在一起,我感覺無拘無束。在高中,男孩子對我的印象不是很好,他們把早熟誤解為隨便。當他們在你身上得不到想要的東西,就會說你的壞話。有一段時間,所有的女孩都說我很隨便,所有的男孩都說我是色情狂。第一個和我睡覺的男孩是我的男朋友,我們在很長時間裏一起參加社交活動。」「我很性感,我怎麼能避開它呢?它是我的本質。我可以在頭上和身上披一個麻袋,但我說話的時候,聲音還是很性感。」「我認為我嗓音既純真又性感。反正我就是這樣對別人說的,他們會抬起頭看著我,說:『純真,是嗎?』」「性象徵?我知道人們會這樣看我,因為我擁有一個典型豐滿的身體。我會盡情地表達我的**,而不在乎別人會怎麼看我。」「除了親吻我的丈夫,讀書是我最愛做的第二件事。」「我希望,在娛樂界,大家可以記住我,一個性感、有趣同時又帶有點悲劇色彩的形象。我希望我能像瑪麗蓮?夢露那樣,可以喚起人們那麼多不同的感覺。」「我希望能寫一部震撼人心的愛情小說,可能是半自傳性質的。因為能汲取你的個人經歷是最好的。」「當我躋身音樂界的時候,每個人都認為我的名字是個藝名。於是,我就讓他們這樣想吧。這個名字很有魅力。」「我擔心我焦慮得太多了,我擔心其他人會怎麼想,我害怕會傷害別人,儘管我還是會不經意地傷害許多人。我擔心不能達到自己的期望。這一方面讓我成為一個有決心有毅力的人,但同時也使我對許多事情太瘋狂,對自己太殘忍。」「有時我很傲慢無禮,但我從不是故意的。我確實很目中無人,但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在我尚未成名之前,我就在擺明星架子了。如果人們看不出我的幽默,就會感覺我很傲慢。但如果我發現人們的一些軟弱之處,而他們也肯承認的話,我就會讓自己討人喜歡。有些人試圖掩藏一切,試圖讓你覺得他們冷酷瀟灑。我真是忍受不了。」「那些想要掠奪我靈魂的人,例如那些記者,很容易使我受到傷害。這很奇怪,主要看你當時的心情如何。有時候,我會允許和我在一起工作的人拍我的照片。有時候,我會突然感覺他們看到的太多了,我不想再讓他們看到更多的我。通常情況下,我性格活潑,喜歡交際。但有時,對於一些事我也很害羞。」「如果有100個肚臍排隊面靠著牆站著,我肯定能挑出哪個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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