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賊中的聖鬥士》第50章 激戰 四
無風帶,普銳斯島。在皎潔的月色下,這裏卻一片狼藉,大煞風景。
「轟!」
「轟!」
「轟轟轟轟轟轟!」
激烈的碰撞聲與爆破聲,響徹寂靜的夜晚。
現在與林斯戰鬥的,只有鋼骨空一人。
傑羅姆與尤利塞斯,則在一旁吃東西恢復體力。
抓捕林斯,是一個力氣活與耐力活。
如果說一開始,他們的想法是一擁而上,儘快將林斯拿下。
那經過白天的戰鬥,現在已經拋卻這個打算了。
林斯的實力之強,他們中除了元帥空,五人中無人能正面與林斯抗衡。
就算是陸軍大將傑羅姆都不行。
現在,他們打算以「拖」為主,鋼骨空一人頂一天,傑羅姆與尤利塞斯兩人頂一天,娜塔莉和納爾兩個輔助人員視情況出手,務必不能讓林斯逃離。
林斯自然知道他們的打算。
不過林斯並不在意。
他的實力在這段時間提升得有點大,正好需要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來適應一下。
他給自己定的戰鬥時間,是十天。
前面幾天,算是熱身,他連聖衣都沒穿,霸王色纏繞更是一點都沒顯露。
就算如此,他也與鋼骨空打得難捨難分。
「轟轟轟!」
林斯與空,都是最頂尖的體術強者。
或許攻擊範圍,體術強者比不上惡魔果實能力者。
但論起絕對的攻擊力,體術強者的一拳一腳,遠遠超過能力者。
你看有著「世界最強男人」的白鬍子,撤去震震果實能力,他敢跟卡普對拳麽?
鋼骨空為了節省霸氣,只在拳頭上覆蓋武裝色霸氣。
其他部位只是在見聞色霸氣感知到躲不開的攻擊時覆蓋武裝色霸氣防禦。
林斯則不一樣。
如同一個真正的武裝色霸氣暴發富,他直接覆蓋全身。
全身熊熊燃燒的鳳凰火焰,讓林斯看上去頗有幾分「超級林斯」的感覺。
預見未來的見聞色霸氣,讓林斯在近身戰中佔據了絕對的優勢。
鳳凰火焰,即有武裝色霸氣的特性,又有熔岩般的爆發與高溫,可以看成是附加了武裝色霸氣的岩漿果實,大大增強了林斯的攻擊力。
鋼骨空雖然海軍六式使用得出神入化,但在與林斯的對拳中,處於劣勢。
自身反而還時不時的被林斯擊中。
要不是自身武裝色霸氣夠強,加上全身骨骼都已完成淬鍊,可能已經處於下風了。
普銳斯島,在兩人的戰鬥餘波中震顫連連,小山,大樹,巨石,凡是兩人戰鬥的地點,到處都是被破壞的痕跡。
「總長大人,以他們兩個的破壞力,這座島恐怕撐不住幾天。」
納爾將一隻手橫在眉前,認真看著林斯與空的戰鬥。
只是,以他的視力,根本看不清兩人的移動與攻擊,只聽得到「嘭」,「嘭」,「嘭」的碰撞聲,與看到一圈圈的氣浪將周圍的一切都破壞。
「確實如此。」
娜塔莉皺了皺眉。
「我們五人,除了空元帥,都是惡魔果實能力者,一旦這座島被打沉了,想要抓住林斯,將一點可能性都沒有。」
說完,娜塔莉將手按在地面。
「言靈:固!」
隨著娜塔莉的呼聲,一股神秘的力量從她手中擴散,瞬間籠罩了整個普銳斯島。
下一刻,
震耳的轟鳴聲,驟然沉悶了許多。
普銳斯島的一切,連同樹木小草在內,的堅硬了好幾倍。
林斯和空在這座島上所造成的破壞,從「裂山」,降低到了「碎石」。
當然,做到這一切的娜塔莉本人也不輕鬆。
體力起碼消耗了三分之二。
林斯與空自然也發現了環境的變化,但沉浸在戰鬥中的兩人都沒理會這些。
與林斯差不多,至從成為元帥後,空已經很久沒有盡興的戰過了。
最近的一場戰鬥,還是幾年前與紅伯爵巴洛裡克·萊德菲爾德打的。
雖然輸給了萊德菲爾德,但對於空來說,那也是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
這一次,空也有一樣的感覺。
不,是比與萊德菲爾德戰鬥還要令他感到皮肉緊繃,精神興奮。
拳拳到肉才是戰鬥的浪漫。
向萊德菲爾德那種娘炮,才會躲避攻擊,站在遠處拉刀光。
講真,要是萊德菲爾德跟他打近身戰,到最後誰勝誰負,還是兩說。
跟林斯戰鬥,讓空找回了久違的熱血。
一邊打,空還一邊在心裏遺憾。
若是戰國沒有讓林斯去執行那個任務,林斯說不定就是自己之後的又一個全軍總帥。
真是可惜了一個好苗子。
……
香波地群島,聖域教皇宮。
林斯不在,目前坐鎮教皇宮的,是聖域雙子座黃金聖鬥士——蒙奇·D·龍!
現在,龍正在聚精會神的翻看著教皇宮內的手稿。
這些東西,是林斯修鍊之餘,將自己前世那個國家的一些適用於聖域的法律,政策,以及民生的相關資料。
手稿中,林斯將人民的幸福,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生命的自由。
在這樣一個混亂的世界,海賊的劫掠,貴族的壓迫,物資的短缺,都是底層人民生存的大敵。
在生命都朝不保夕的情況下,人民怎麼可能會有幸福可言?
所以,在聖域內,與人命相關的法律,都很嚴苛。
生命面前,不分高低貴賤,人人平等。
害人性命者,上至天龍人,國王,貴族,下至乞丐,流民,奴隸,皆死罪!
在聖域,人命至高。
龍抽出幾頁法律手稿,那上面一個個「殺」字,讓他不禁色變,但看完後,卻贊同的點頭。
「好大的殺性。」
「不過,也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預防普通人的生命受到威脅。」
有心害人的,都是有權有勢之人。
一般人,哪會起害人性命的心思?
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後,進入第二個階段。
即財富的自由。
想要生活過得好,錢財少不了。
個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民眾通過正規途徑賺取的金錢,不管是國家,貴族,還是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借口對其掠奪。
一經發現,處以十倍以上處罰,嚴重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