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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事講將1三國明》第十九章 為民請命——黃紱
黃紱,字有章,號精一道人,蟾陽子,平越衛人。進士,歷官南京刑部員外郎郎中,四川左參議、左參政,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南京戶部尚書兼左都禦史。平生所著奏議、詩文,悉焚不留,《黔詩紀略》僅收得其詩五首,他是平越的首名進士,在平越題有《舊儒學碑記》。

黃紱,曾祖父時遷到平越,遂定居於此,為人剛正廉潔,人們送他一個雅號,稱為「硬黃」。當時有一個特別姦猾的譚千戶,他強佔百姓蘆場,人們不敢追究,黃紱卻斷然將其奪回發還原主。

黃紱調任四川布政司左參議,若乾年後,升任左參政。一次巡查部屬到崇慶,突然有旋風起於轎前,坐轎不能前行,黃紱說:「此間必有冤情,我當為之申理。」旋風於是散去。來到州城,他祈禱城隍神,晚上夢中似有人說州西寺事。該寺離州四十裡,倚山而建,寺後有一巨大的池塘。寺中的和尚常在夜間殺人,並沉屍於塘中,瓜分被劫掠來的財物。而且還藏納婦女於寺內洞窟之中。黃紱獲得情報後,立即調遣官吏兵卒包圍了寺院,在一番追根究底的審訊之後,獲得了寺中和尚為非作歹的事實,於是誅殺了寺內和尚,並搗毀了這座寺院。有一個掌管倉庫的官吏,倚仗皇親的權勢貪汙糧達萬石之多,黃紱發現後按法律條文追論其罪,黃紱因此威名大振。黃紱歷任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他奏請關閉建昌銀礦。在南北兩京的維修工程中,湖廣當供應白銀二萬兩,按成例這些銀兩由百姓分攤,但黃紱為了減輕民眾負擔,動用府庫的羨餘錢支付。荊王奏請遷徙先祖墳墓,黃紱擔心侵擾百姓,堅決不同意。

黃紱升任為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地區,他彈劾參將郭鏞、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人的違法行為,並將他們付之刑律。還用計捕獲大奸之人張綱,並嚴申軍令,增建墩台、城堡,邊地防備為之一新,黃紱在邊塞見士卒的妻子衣不蔽體,嘆息說:「邊防健兒家貧至此,我有何臉面居其上位?」他即刻預支三個月的兵餉,親自撫慰士卒。正值皇帝有詔毀除庵寺,黃紱趁此機會將尼姑盡數裁汰,並將她們配給無妻的壯士。等黃紱離開邊塞時,他們多帶子女跪在道邊相送。

黃紱官任南京戶部尚書,言官因黃紱提升太快,頻繁進言,孝宗並不接受,改任黃紱為左都禦史,孝宗在庭中當眾焚毀履歷簿,說:「任事貴在得到合適的人選,按資歷功勞的遠近大小授官,並不是朝廷設官的本意。」

歷任官職四十餘年,性情急躁,缺乏寬容,然而操行廉潔,所到之處,均有建樹,請求退休,未及起程就辭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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