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梁漱溟自述文錄:我生有涯願無盡(精彩章節)》我努力的是什麼――抗戰以來自述(13)
關於黨派問題,我從來認定中國社會形勢散漫,各黨說不上有什麼截然不同的社會基礎,而從中國問題看去,恰又有其共同任務。

因此,「絕不相容」只是人們的錯誤,而非形勢所必至;大家合攏來,乃是問題所需要,而形勢甚有其可能。

不過解決黨派問題的主張,在當時我胸中尚未具體化,所以亦未向下商量,即到上面所談為至止。

所謂意見的交換,除團結統一問題略記於上之外,大致還有兩種:一種是關於那時時局的。

我在那時(1938年1月)眼見得崩潰之象,當然不免悲觀。他從國際方面、敵方、我方三下分析給我聽,轉換我的悲觀見解不少。

而說到當時各種問題的主張上,彼此多半相合,沒有相乖之處。事過境遷,記憶不全,記亦無味,從略。

再一種就是關於中國前途的了。我對於中國前途一向有我的見解主張。

我要求確定國是國策,其意正在要認清民族的前途,而把握著自己前途去走。

而他們共產黨呢,一面既有其世界前途的理想,一面又有其獨具之歷史眼光,當然他們對於中國前途是有他們之見解主張的。

我有一套,他們更有一套。所以通宵達旦,談之不盡的就在此。關於這一問題,彼此所見就不同了。

假如他們是

「三段論」,那麼,我便可說為

「一段論」。他們的三段,前文曾提到過,就是:在抗戰中實現民主;由於民主進步,和平轉變到社會主義;末了進步到共產。

我所見如何?我認為中國政治上趨於民主化和經濟上趨於社會化,是同時的。

其前進是同時前進,互相推動著前進,相攜並進,以抵於成。因為分不開,所以他們的前兩段,在我就是一段。

又因為我隻信社會主義,而不大相信共產,又少卻他們的第三段,於是我便成

「一段論」了。——其實在我並無所謂

「一段論」。問題太大,話說起來太長,現在記不勝記。他們的書報刊物甚多,讀者不難考證。

我亦有一些出版物,外間流行卻少(內地及上海尚可得,香港甚難)。

今將舊文摘幾句於此以見意:中國政治問題必與經濟問題並時解決,中國經濟上之生產問題必與其分配問題並時解決;聖人復出,不易吾言矣!

求中國國家之新生命必於其農村求之,必農村有新生命,而後中國國家乃有新生命焉;聖人復出,不易吾言矣!

流俗之所見,或以為政治問題解決,而後產業得以發達,而後乃從容談分配問題;或以為必由國家資本主義以過渡於共產主義,而當從事國家資本主義之建造。

是或狃於歐洲國家之往例,或誤於俄國布爾塞維克之企圖,而皆昧於彼我之異勢,謬欲相襲者,曾何足以知此!

這是民國十八年為河南村治學院所寫旨趣書中的話。又後來《鄉村建設綱領》第十八條有雲:吾人所見,中國政治得進於民主化,將有賴其經濟生活之社會化,此與西洋政治之民主化得於個人主義者適異。

經濟上之社會化,有助於政治上之民主化;政治上之民主化,復有助於經濟上之社會化;如是輾轉循環向前進,自微之著,由下而上,經濟上之社會主義與政治之民主主義,同時建設成功。

這些話均待另外詳談,才得明白。彼此對中國前途看法之不同,從何而來呢?

當然由於對中國老社會認識不同,從而對近百年所起變化的了解不同,從而對前途估計不同。

所以從談未來問題,就追溯到過去歷史文化。我總執持兩句話:中國老社會有其特殊構造,與歐洲中古或近代社會均非同物。

中國革命是從外面引發的,不是內部自發的;此其特殊性即由老社會之特殊構造來。

他相當承認我的話,但他說,中國社會亦還有其一般性,中國問題亦還有其一般性;你太重視其特殊性而忽視其一般性了。

我回答他:中國之所以為中國,在其特殊之處;你太重視其一般性,而忽視其特殊性,豈可行呢?

我與毛先生兩人間的爭論,到此為止。六、國民參政會我訪問延安後於1月25日回抵西安,29日去開封。

在西安、開封均略作考察,以便復命參議會。2月2日到山東曹州與舊日山東同人會晤。

2月4日到徐州,一面系應李德鄰(宗仁)先生之約,一面亦系謀與魯西、魯南同人恢復聯絡,鼓勵抗敵。

留於徐州者一個月之久(住北關農場內)。3月3日回到武漢,訪聞所謂八個人起草共同綱領的事,已陷於停頓。

蔣公曾一度熱心混合全國為一黨,旋亦作罷。所以我想求得進一步團結的事,那時不便談。

4月曾往潢川,往長沙等處,5月曾往南陽、鎮平等處,6月曾入川往返於重慶成都。

跑來跑去,無非為了抗戰,第以其中事情敘起來太煩,均從省。現在隻記一記7月的國民參政會。

在前敘國防參議會時,已論到國民參政會。因有前次提到的三點困難不易解決,人數時有增改,產生不由選舉,職權隻備諮詢。

第一屆人選發表,輿論尚表滿意。第一次開會,各黨派互相約定要會內保持一致,故團結精神很充分。

其後,此種精神便一次不如一次。第一屆延到廿九年底為止,第二屆產生。

二屆人數又有增改(初公佈增至二百二十人,臨時又增多二十),但黨外人數(其他黨籍或無黨籍者)則顯著減少,所增多為黨內人士。

一個並無決定之權的機關,並不需在表決票數上競爭,這樣增減寧有必要?

而當初國防參議會務以黨外者在野者為主的精神,遂不可見。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