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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怪談:要求我張三遵守規則?》第180章 挑事小能手
「又要選班長了嗎?」

華夏42號直播間裡的彈幕,又開始變得活躍起來。

一提到競選班長,很多人都不由得想到了第二場升華考試的時候,張三依靠一張嘴,輕鬆忽悠了一個班級。

「張三不會又亮出自己的身份吧!?」

「我覺得很有可能!」

「同樣的招數,應該不會使用兩次吧?」

華夏網友正在其樂融融地討論張三下午會如何競選班長,然而就在這個時候,星條國的不少網友蜂擁而至。

畢竟,這種多人考試,現在星條國是充滿了優勢。

所以,很多星條國的網友氣勢洶洶地來到了張三的直播間裡,就是希望先在氣勢上壓倒華夏這邊!

「我覺得張三這次肯定不行!」

「沒錯!上次張三騙人,但畢竟第二場升華考試就一天的時間,這一次可是要存活30天的時間,有錢沒錢根本就瞞不住!」

「這個張三一直以來就只知道騙,但這一次,恐怕是沒辦法競選成班長了!」

很多星條國的網友開始瘋狂挑釁。

而華夏這邊的網友,開始和他們對噴。

當然,網路上,兩個人相互你來我往,可以叫對噴。

但一個人和一群人,這就屬於找噴了。

星條國雖然一下子湧過來不少人,可不要忘記,華夏有多少人,尤其是張三現在的人氣,幾乎一半會看升華直播的網友都在看張三這邊的直播。

你來噴張三之前,也不看看這數量差距!?

可以說,僅僅是一個瞬間,滿屏幕的彈幕從星條國的國旗噴到星條國的總統。

還有一些戰鬥力更強的,甚至連總統家養的狗都沒放過!

一時間,星條國的網友第一次發現,原來直播間裡的屏幕可以全部都是文字,沒有畫面的。

而張三拍完桌子之後,朝著全部同學咳嗽了一聲,用非常憤怒且兇狠的聲音說道:「下午,我要競選班長!」

見到張三這樣的行為,星條國的網友不禁大笑起來。

「張三不會以為他隨便拍一下桌子,就會有人給他投票吧?」

「我覺得張三這一次好像有點兒傻!」

「我看那些同學的表情充滿了恐懼,恐怕到時候沒有人會選他!」

就在星條國網友的嘲諷中,張三已然走出了教室。

只不過張三坐在教室的最後面,等到他走出教室的時候,前面已經有三個人走出去了。

但沒關係,張三已經記住了那三個人的相貌。

很快,張三在走廊裡就追上了第一個。

但張三並沒有上去打招呼,而是直接從後面撞了對方一下,就在對方回頭怒視張三的時候,張三一把抓住對方的衣領,直接將對方拎起來。

「道歉!」

對方都懵了!

大哥!你從我後面過來把我撞了,還要我道歉!?

「不道歉是嗎?」

隨著張三笑呵呵地問候,對方發現張三的拳頭已然緊握。

「對不起!對不起!是我剛剛沒注意看路!」

聽到這話,張三才將對方放下,拍了拍對方肩膀,然後低著頭幫對方整理了一下衣領。

「咱們都是一個班的同學,相互之間要有禮貌嘛。」

「記得選我當班長,聽到沒有?」

對方嚇得連連點頭。

張三滿意地一笑,拍了拍對方的肩膀,朝著前面的第二個人追了上去。

第二個人雖然知道這個一米九的藍色皮膚大個頭是自己班級的,但卻不知道為什麼對方攔住自己的去路。

「我要當班長,下午選我!」

此時,不少班級裡的同學都走了出來,正好注意到這一幕,大家都很好奇,張三這是要幹嘛。

而對方看著張三,一些不屑地冷笑道:「你特麽誰呀?」

嘭!

張三一腳踢在對方的肚子上,直接將對方踢得撞在身後的牆上,然後再撲通一聲摔在地上,直接就跪了下來。

接著,張三抓住對方的頭髮,將對方的臉拎起來,讓對方直視自己。

「你剛剛是問我是誰嗎?」

這一刻,對方才意識到,自己好像惹到了一個人非常不好惹的傢夥。

否則的話,怎麼上來就是一腳。

而且這一腳,太特麽疼了。

殊不知,這一腳張三已然盡量收斂自己的力量了,否則的話,這一腳下去,不要說對方只是一個普通人,就是升華者,恐怕也要當場就沒大半條命。中文網

張三拉著對方的頭髮,讓對方看清楚自己的臉,然後一字一頓地說道:「記住我的名字,我叫……」

張三說到這裡,猛然想起來這一次考試的規則,每個人的外貌都發生了變化,那名字應該也不是原來的名字。

否則根據名字,恐怕就可以猜出來一些人是哪些國家的。

所以,在教室裡,自己的個人信息上肯定是有自己的名字的。

張三馬上在腦海之中回憶之前在教室裡面自己桌子上的書本。

「達申仁正!」

張三說完之後,再用力一薅對方的頭髮,厲聲道:「記住了嗎?」

跪在地上的這位感覺自己中間的頭髮都要被張三薅光了。

「達哥,我記住了,我記住了,我真的記住了……」

聽到這樣的回答,張三的臉上露出了滿意而殘忍的笑容。

「記住了就好。那下午我競選班長……」

「我投!我投你!我肯定投你!」

張三聽到這樣的回答,露出了滿意地微笑。

只是就在這個時候,好久都沒聽到的系統提示再次響起來。

【叮!恭喜宿主觸發成就挑事小能手!】

【挑事小能手】幹啥啥不行,挑事第一名!作為神聖學院的一名高一新生,你在尋釁滋事方面的能力已經擊敗了全校99.99%的學生!加油!雖然你是還步入社會的學生,但你已經比很多社會人還社會了!也許,牢房就在前方等你!您獲得永久性加成:恐懼+10,罪惡+10。

張三一撇嘴,不明白自己怎麼就挑事小能手了。

我這不就是和同學打個招呼嗎?

但對方沒站穩,我就扶對方一下。

怎麼?

扶胳膊就算扶,扶頭髮就不算?

豈有此理!

告別了第二個在自己前面走出教室的學生之後,張三扭頭朝著在班級門口看自己的其他學生。

一眼。

僅僅是一眼,便馬上有很多學生紛紛退***室,一個人都不敢出來。

張三感覺自己這一刻比呂布還李元霸!

就剩下最後一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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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科普: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這是一個適用很廣泛的罪名。其中涉及的行為如下: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以上行為都是要處於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當然,如果糾集他人多次實施這些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所以有時候大家在生活中見到這樣的行為,就可以警告對方一下,對方不聽就報警。

當然,這個情節惡劣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你說兩個小孩子追逐打鬧,你就報警了,那我估計警察可能因為你報假警把你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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