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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現改革時期社會百態的經典作品:衰與榮(選載)》衰與榮・上卷・第十八章(3)
依然是寂靜。「你不願理我了?」沒有回答。「你為什麼不說話?」卞潔瓊突然轉過身,對著林虹,「我受不了這安靜,我耳朵有毛病,我要爆炸了。」她雙手捂住耳朵。耳鳴聲像尖厲的汽笛震得她耳膜撕裂般劇痛,頭顱要炸開了。過了好一會兒,她慢慢放下手,目光恍惚地呆坐著。「我是發神經呢,」她自言自語似地慢慢說道,「我今天心裏不痛快。」林虹抬眼看了看她,仍然沒有說話。「你成心不理我,你心就這麼狠?我痛苦,我痛苦。」卞潔瓊又有些歇斯底裡。林虹依然那樣冷靜,這是此時她唯一合適的態度。卞潔瓊垂下頭,目光黯然地盯在了地上:「我剛才說的都是假的。」她的聲音變得沙啞,「我根本去不了香港,我先生根本沒有愛得我發瘋。他是騙子,他沒有錢,他的錢都在他太太手裏,都是他太太的錢。」林虹驚愕不解地看著卞潔瓊。「他早已有了太太。他花錢在香港開了個未婚的假證明,每年來大陸一兩個月,我不過是他的姘頭,我今天才知道。」卞潔瓊垂著目光說道。賓館的房間裡。卞潔瓊怒氣沖沖地追問過了,嚷過了,罵過了,打過了(打了對方兩個耳光)。她獃獃地坐在床上。他跪在她面前。床上攤放著幾封信。有一封是新華社香港分社的朋友寫給卞潔瓊的,對她先生的情況作了詳細介紹:他在香港有太太,有兩個孩子,他沒有什麼財產,財產都是他太太的,太太是他的老闆。「潔瓊,饒了我吧,我因為愛你才不得不這樣做。我不愛我太太。她比你差多了,又老又難看。她身體不好,糖尿病,活不長了。我隻盼她早死。她一死,我就接你去香港。你千萬別告我;你要告我,我就完了。我錢是不太多,可每年總可以給你一兩千塊。我以後錢多了,就和我太太離婚,一定接你去香港。你饒了我吧。你打我吧,狠狠地打我吧。」他抓著她的手使勁朝自己臉上打著。她兩眼獃滯,慢慢抽回手站了起來,往外走。「潔瓊,這麼晚還回去?你——」他提起馬桶袋跌跌撞撞地跟了出來,「等一等,我送你回去。」……「你打算告他嗎?」靜默了許久,林虹問。此時她一方面真的同情卞潔瓊,同時也感到心中有一股強大的抗拒力:她根本不願意承認自己與卞潔瓊有任何一致性,她絕不和卞潔瓊等同起來,她不斷壓製著自己不愉快的回憶。卞潔瓊獃滯了好一會兒,慢慢搖了搖頭:「怎麼告他?告了,我又能怎麼樣?不過叫別人更笑話我。」「這些,別人知道嗎?」卞潔瓊冷冷一笑:「人們早晚會知道的,說不定已經知道了。這輩子,我算完了……」「那你和他離婚算了。」卞潔瓊半天沒動一下,許久,又慢慢搖了搖頭。「為什麼不離?」「我需要錢……」林虹說不出什麼來了。她看了看卞潔瓊桌上的項鏈、戒指和床上一攤從馬桶袋裏掏出來的衣服。「我完了……」「別這麼說,你還有你的事業。」「事業?我還能搞到哪兒?我已經三十六了。」「你不是才三十二歲嗎?」「那是我不願說出我的真實年齡。」「……」「我原想去香港打天下,現在沒門兒了。」「那你打算……」「還談什麼打算,混唄……」「你看,這本電影雜誌上還刊登了一封讀者來信,看了你演的電影很感動,說你表現出了真善美。」林虹把一本電影畫報遞給她。「真善美?我真可憐這些觀眾,可憐這些給我寫信的人,他們也不知是真傻還是假傻。」卞潔瓊沒接畫報,「我活不了幾年了。有人對我說過,我只有兩種前途:一個是自殺,一個是得精神病。」「不會的,你應該多想想孩子。」林虹說道。卞潔瓊有個十歲的兒子,寄養在她母親那裏。她很愛兒子,常和林虹談起他。卞潔瓊低下頭,玻璃板下兒子的照片迎面看著她,那麼清秀,那麼聰明,眼裏蘊含著一點成年人一樣的沉鬱:「所以,我更沒必要活太長了……」明明,你好嗎?來來,站到門框邊,媽媽看看你是不是長高了一點,上次量身高劃的印呢?噢,在這兒,又長高了半公分。媽媽又給你買了兩身衣服。這是白襯衣,藍褲子。你不是要少先隊隊服嗎?這是一身運動衣,喜歡嗎?媽媽記得你要這種鑲白道的。試一試,正合適,真漂亮。來,再試試這雙球鞋。那雙破了,不要穿了,換這雙新的。腿上的疤好了沒有?把褲腿捲起來讓媽媽看看。還沒長好。以後當心點,不要再亂爬高了。這疤不要揭它,讓它慢慢長出新皮來。這是又給你買的新書包。原來那個帶兒不是斷了?姥姥縫上了?縫上也不要用了。上學用新的。這是奶粉,以後早飯還是喝牛奶,吃雞蛋。牛奶有營養,啊?聽話,還是喝牛奶。每次見到兒子,她總是手忙腳亂地疼不夠。兒子的頭髮是黑亮光滑的,兒子的臉皮是白白凈凈的,兒子的個子是瘦瘦直直的,兒子身上還帶著小時候的奶香。她總是情不自禁地撫摸兒子的頭髮,兒子的肩膀,她願意給兒子脫衣裳,穿衣裳,系扣子,結領巾,渴望接觸兒子的身體,聞到兒子的氣味。只有和兒子在一起,她才感到自己的善良,感到自己是一個母親,同時又覺得自己單純快活,愛說愛笑,像個和兒子一樣大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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