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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道2:暗算(全本)》11.十四 深入(11)
明主任:「可是,調查組卻沒有調查這件事。」

林蔭:「明主任,到底是什麼事,可以對我們講一講嗎?你放心,我們只是負責破案,為鄭書記報仇,不會介入和我們無關的事。」

明主任:「其實,告訴你們也無妨,如今,這種事對一個縣委書記算什麼?太多了!是這樣,鄭書記來到山陽不久,為了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同時又考慮到廣大普通群眾的承受能力,決定建一批經濟適用房,也就是安居工程,可是,他由於不了解況,就包給了趙漢雄,結果,成了豆腐渣工程,當時,社會反響很大,鄭書記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可是,合同是購房戶和趙漢雄簽的,追究責任也該落到趙漢雄頭上,鄭書記只能負有決策不當或者監督不力的責任……奇怪的是,調查組並沒有問這件事。」

這件事,李斌良已經從馮律師口中知道了,也親眼看到了那片豆腐渣工程。對此,鄭書記當然負有決策責任,可是,也確如明主任所說,主要責任在施工和監督單位,在趙漢雄……

明主任的話在繼續:「就因為那件事,鄭書記和趙漢雄鬧僵了,鄭書記在大會上明確提出,今後,山陽的任何工程再也不得承包給趙漢雄,同時,還處處限制他的展,打擊他的違法犯罪行為,後來,趙漢雄在山陽呆不住了,隻得把總部遷往白山。」

這件事也聽說過,可是,此時聽來,卻使人產生新的聯想。

林蔭提出了李斌良心中的問題:「明主任,聽你這麼說,趙漢雄一定恨鄭書記吧,他能不能報復鄭書記?」

「這……」明主任愣了一下,「太可能了。我認為,這調查組都是他鼓搗來的,是他組織人寫的檢舉揭信,要不,調查組為什麼隻調查別的,卻不調查安居工程的事,因為這事牽扯到他!」

這個分析很有道理。

明主任憤憤地繼續說:「我認為,鄭書記妻子和女兒被害一案,也肯定和他有關……對了李局長,上次……我是說,你第一次找我談,我不是提出了馬強可疑嗎?其實,馬強就是趙漢雄的人,馬強的事他肯定有份,只不過,當時我有顧慮,不想說出趙漢雄,現在,我也不管那些了。」

李斌良和林蔭對視一眼,沒有就這個問題再問。李斌良想了想,試探著又問:「或許,我們不該問,調查組還問您什麼了,剛才,我們在門外聽到您……」

明主任的臉「刷」地紅了,但是,她很快鎮定下來,垂著眼睛悻悻地說:「也沒什麼保密的,告訴你們吧。其實,你們也能想到,如今整人有兩套招術,一是經濟,二是作風。告鄭書記的信裡就有這麼一條,說他和我有那種關係……」

原來是這樣。李斌良有點後悔問,想藉機中斷談話,可是,明主任卻毫不掩飾地說下去:

「這種事,不清不白的,殺傷力最大了。有些事寫得活靈活現,就好像我們倆怎麼著了……可是,我也豁出去了,跟你們說點實話,我真的對鄭書記有好感,他是個難得的好男人,我願意為他去死,可是,我們之間真的沒有那種事,如果真有那種事,我就是讓他們告了也高興,可是,我們真的沒有,真的沒有……」

明主任說著又流出了淚水。

李斌良忽然想起苗雨說過的話,她說,明主任愛上了鄭楠,看來,這是真的。女人真是了不得,在感上太敏感了。

在明主任平息下來之後,李斌良和林蔭抱歉地站起來,再三道歉致謝,然後向外走去。

走出縣委大樓,李斌良和林蔭互相看著,雖然都不說話,但是,都看出了對方內心的不平靜。

案好像明朗了:鄭楠確有問題。

這個問題是:他和趙漢雄確有一種人所不知的特殊關係。

那麼,到底是什麼關係呢?

如果曹秘書說的是真的,那麼,先,鄭楠就是在趙漢雄的幫助下當上的山陽縣委書記。

林蔭補充說:「幫助他的不止是趙漢雄,還有李權。」

李斌良:「他們勾結在一起,互相利用,可是,後來因為某種原因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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