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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大帝——其實這才是玄燁》第七章 欠債必須還(21)
姚大人嘆了一口氣,再也沒有說話。轉眼間幾個月過去,姚大人幫助前任知縣還上了銀子,不僅還上了銀子,整個縣裏官員的拖欠工資全部照發,全部官員都很高興,由衷感謝他。

當然,姚大人是不會自己掏腰包還公款的,他有來錢的地方。

如果你要說姚大人很壞很壞,那倒也還不至於。他貪汙,但貪得不多;他能力不強,卻還有些能力。不過,他在香山任上,他主要精力不在為政,而在於經商做生意,做出口貿易。

#小說出口貿易賺錢,不久之後,姚大人就富得流油,不僅姚大人富了,整個香山縣都跟著受益,看著日漸富起來的香山縣,姚大人滿面春風,他坐等著陞官,終於有一天,上頭來信了。

姚大人為官經商,與民爭利,革職!

姚大人簡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普通百姓都可以做生意,難道當官的不可以?

不可以,這就是法律,當時商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商。

都說中國法律落後,至少在這一點上,中國法律是超前的,公~務~員怎麼能經商呢?公~務~員是市場的裁判員,商人是市場的運動員,裁判員跑來當運動員,整個比賽不亂套才怪呢。

所以,世界很多國家的《公司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商辦公司。

你要撈錢,你就經商去;當官,你就安心當官,拿著俸祿銀子,時不時吃點空額,再時不時收點賄賂,你就舒舒服服地過日子吧。當時姚大人不懂,他還以為賺錢了上級會獎勵。

姚大人收拾好行李,垂頭喪氣地離開了香山縣,他要回家,回會稽老家。

這次回家,已經同當年不一樣了,姚大人再也不是那個一無所有的小混混,再也不是那個毫無理想的落魄青年,他成了一個家財萬貫的土財主,成了一個精明陰險的地方縉紳。

五十齣頭了,姚大人應該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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