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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第一百零九條好漢》第十七章 認識兩個小人物,以後會派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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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了家裏,我看到採蓮正在那裏吃飯,她看到我回來了很高興,我更加高興了,於是跟她簡單的聊了幾句,總之我談及了一個敏感的話題:「你嫁給我吧。」

她沒說話,兩個臉頰緋紅,一轉身跑了。

我不禁感嘆道:還是古代的女孩子好啊,聽到這樣的話知道害羞,一種賢妻良母類型的女人,我喜歡,可是想想偉大的21世紀的某一些90後80後們,說什麼好呢?女士們學學吧,這樣的姑娘多好啊,哪個男人會變成妻管嚴啊。

我又想起21世紀的偉大男性們,或者是20世紀的偉大男性們,有幾個敢大聲的喊出來,我們家一切的事兒我說了算!每月按時上交工資的男同胞們學學古代的男人吧,你們該站起來了。最起碼一半一半嘛。

不過忽然想到,其實如果我在我生活的那個年代找一個妻子的話,我估計也會按月上交工資的,可能這就是潮流吧。

把鐵板仍在了大堂裡,我就開始檢查我的背包了,我出來打獵的時候除了帶著麻醉槍,**和電棍之外,一般覺得有用處的東西都會帶著,基本上宿舍櫃子裏的東西隨隨便便的往裏塞,不知道都塞了些什麼東西裏面,來這裏幾個月了,一直沒有時間打開看看,今天正好就可以檢查一下。

我把我的老三樣(**,麻醉槍,電棍)放在了一邊,還有我用過的望遠鏡,背包裡竟然還有一瓶雲南白藥,我的媽呀,我還真是什麼都拿啊,大大小小的東西一共有十幾樣,意外的發現,我竟然還拿著手機的充電器,不知道這是對我還是對那個當鋪的老闆一種諷刺啊。其實我認為,這些東西還是攻擊性的武器好用一些,其次就是望遠鏡了,我有一個打火機竟然也放在了背包裡,還有一盒雲煙。想來我已經有幾個月沒抽煙了,正好也算是戒了。

其實我真正用的次數最多的就是我的手錶了,每天都看它,還看好幾次,百看不厭。關鍵是上面有一個指南針,可惜的是我從來不會使用。不然的話我也不會在樹林裡迷失了道路的。

匆匆的把這些東西裝了起來,身上隻帶了電棍和打火機,我想打火機肯定會給我帶來那麼點用處的,雖然現在我已經不抽煙了。

「子清兄弟!子清兄弟!」我的背包剛剛裝好,就聽到有人喊我,順著大門看去,竟然是凌振,這個人我倒是不怎麼熟悉,總之來了梁山之後才知道這個人的,他的綽號叫轟天雷,以前做過炮手,擅長**,只不過除了人長得不太盡人意之外,其他還是不錯的,加之人比較溫和,所以人緣不錯。

「凌大哥啊,我沒去拜訪您,您到親自來了,來來來,快裏面坐。」我趕緊招呼他,這是我們第一次交談,自然要讓他覺得我這個人不錯了。

「不了子清兄弟,公孫大哥讓咱們一起去一趟,他那裏有一件很著急的事情,說好像是製作火器。」

「做火器,什麼是火器!」我問出了這個讓我犯迷糊的問題。

「就是大炮啊。」他說。

「我?做大炮?哈哈哈哈哈!哎呀媽呀,笑死我,讓我做大炮?公孫大哥怎麼想的。」我笑的不行了,做大炮,眼前的就是行家,讓我做,瘋了吧。

「公孫大哥說,你當時在曾頭市的時候,用一個不知名的武器打到了李逵兄弟,還用一個管子把一根針打到了花容兄弟的脖子上,讓他暈了,他說你肯定是用了什麼火器之類的東西,讓你去給他說說,讓兄弟們都用上。」

我的腦子呆了一下,看來梁山上的人還真的是講兄弟義氣啊,什麼事情都要有福同享的,還有一點我可以很明確的證實了,公孫勝肯定沒讓他把實話告訴我,是凌振自己說的,看來梁山的傻子真是不少。

我無奈的跟他說:「凌大哥,不是我不幫忙啊,我也不知道那些東西是怎麼做的,不過電棍我倒是知道。」我把電棍拿出來:「這個東西吧,是帶電的,充好電之後才能使用,可以瞬間把人打暈,五米之內把人擊倒,可惜的是,只能用個幾次就完了呀,大宋朝是沒電的。」

「那你這個怎麼用的。不是沒電嗎,你怎麼有了呢。」他很疑惑的看著我。

我湊近他:「我說我來自二十一世紀你信嗎。」

「二,二十一世紀?什麼東西。」

「哥啊,這個東西還真是做不了的,一點也做不了,不是兄弟小氣,而那個麻醉槍就更不要說了,那個有麻醉針才行,而麻醉針是用什麼東西造的,我就不知道了,哦,對了,我這裏呢,有一個**,不嫌棄的話,你們拿過去研究一下,或許能把火槍製造出來呢,也說不準啊。」我把**拿出來給了他們,還送了子彈。

「你真的不會啊。」他還是希望從我的嘴裏聽到,我會,我現在就能做的話來。

可是我真的不會,我還能告訴他會不成,總之我搖搖頭,目送他離開了我的家。

感覺整天呆在這裏實在有些無聊,便走出了大門,來到了外面,看來梁山的景色還是不錯的,可惜的是,二十一世紀比這裏要好上一千倍一萬倍,越想越覺得難過,我想老爸老媽了,那個時候的我放蕩不羈,整天就想著出去,我不喜歡和他們在一起,不喜歡守在他們的身邊。

我願意住學校,和同學們在一起,整天躲在家裏玩電腦,除了吃飯上廁所,從來不出來,自然也沒和他們溝通,現在不能和他們在一起了,才感覺到珍惜已經晚了。

走著走著,忽然聽到了有人在唱歌,抬頭一看竟然是樂和,沒想到他還在這裏吊嗓子,真是好雅興啊,不過這樣的歌曲,放到我們學校的話,可能會被同學們用板磚砸死的,這樣的老掉牙,連牙花子都能掉下來的東西,他們才不聽呢。

於是聽了他的歌曲之後,我開始唱了:

你入學的新書包有人給你拿

你雨中的花折傘有人給你打

你愛吃的(那)三鮮餡有人(他)給你包

你委屈的淚花有人給你擦

啊,這個人就是娘

啊,這個人就是媽

這個人給了我生命

給我一個家

啊,不管你走多遠

無論你在幹啥

到什麼時候也離不開

咱的媽

雖然這個歌曲也有些老了,但是比起他的還是早了九百多年呢,我唱完之後,覺得乾澀了很長時間的眼睛竟然濕潤了。

樂和走過來,拍著我的肩膀:「子清兄弟的歌,有些淒涼感啊,想娘了?」

我點點頭:「第一次出遠門,還出的這麼遠,能不想嗎。」

「你老家是哪裏啊。」他問。

「2012年的煙台市,你肯定不知道的,在我們那個地方的人,最遠也就去個月球考察一下,也就回來了,再不行就是去了趟火星,我這個是最遠的。」

「哦,雖然我不知道月球和火星是什麼地方,但是我卻知道,好男兒,就應該志在四方,天涯任你去闖,功成名就的時候,去見老母也不會覺得臉面無光了。」樂和是一個絕對好的大叔形象,歌唱的好,人更好。

我點點頭:「謝謝。」心裏想,雖然我見不到他們了,但是我心裏還會想念你們的。我繼續唱著閻維文的《母親》,一步步往更遠的地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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