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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寵小農女:將軍,寵妻上天》第1114章 1114.審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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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郎搖搖頭,「沒事。」事情鬧得這樣大,沒有一點懲罰肯定收不了場。他當初領著夥計去打人,心頭就有數了。

然後是第二項指控,指控他們帶著人打砸林家產業。

林五道:「大人,我家二十幾處產業被封家兄弟帶人打砸,直接損失以萬兩計,而且重新開業生意也大受影響。學生請大人做出嚴懲。之前兩家就算是鬥毆,各自受了懲罰就算過去了。可這登堂入室打砸性質可就完全不同了。這封明潤身為秀才,知法犯法,請大人革除他的功名,取締他以後再參加科考的資格。」

挨打什麼的小意思,當他看不出其中有貓膩麽?封家二郎就算再挨五十棍也不至於被打殘。不過這麼當眾打了,林家的面子總算找回幾分。可封明潤仗著有功名在身,逃脫了杖責。要他挨打,就只有先革除他的功名了。若還能取締他重新考取功名的資格,那就是斷了他的前程了。

明皓一驚,太狠了!他暗自下定決心,如果一定要革除一個人的功名,那就設法請大人革除他的。他反正也不打算再考功名了。

明潤道:「大人,十多年前我妹夫曾經受到過這樣的懲罰。可當時他是被誣陷與有夫之婦私通。學生如今不過是替妹妹出頭毆打了先對她下毒手之人,相當於是兩家人打架。大人的責罰學生認。可他林五憑什麼在大堂上越俎代庖替大人發號司令?「

知府道:「是啊,到底你是知府還是本官是知府?」

林家之前在府城近乎一手遮天的時候,林五確曾在大堂上安排過前任知府怎麼判處。這會兒被問責才想起今時不同往日了。他躬身道:「學生不是越俎代庖,只是因為知道這樣的先例,所以提醒大人而已。」

知府冷哼一聲,「宣當日在林家產業的客人上堂作證。這件事兩方的人說得都不算,得聽證人的。」

如果證明明潤真的帶人去打砸,那的確是得革除功名的。但不至於永遠不準再考,頂多有個五年、十年的時限也就是了。這個懲罰比凌荊山當年的永遠不許科考要輕得多,畢竟當時劉家有學官撐腰。當然,這個懲處也絕不算輕。

二十幾處產業的客人自然不能都來,只找了明潤和二郎去的那兩處林家產業的十來位客人。這些證人之前都被官府監視著,並沒有給林家威逼利誘的機會。而且,另一方是征北將軍府,他們也不敢輕易汙衊。所以說得都是當時的真實情景。

發展到打砸的階段,自家人的確是都沒動手了,是跟去的百姓在趁機泄憤。那麼多百姓,自然是法不責眾。所以林家只能逮著封家人和凌家人算帳。但證人都說堂上的人沒有動手,相反還約束了想渾水摸魚的百姓,甚至還保護了他們這些客人的安全。

林五氣結,這一條家裏的人沒有和他講過。他當然以為是封家兄弟、凌府家將帶頭打砸的。如今這帳要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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