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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場主》第47章 白尾鹿
?「應該是白尾鹿,平時它們都單獨出現,這裏食物多點,才會結成群。」

巴頓迅速爬上石頭,伸長脖子瞧了瞧,嘴裏篤定說道。

餘光見到馬丁內茲這個「神射手」,離著80多米就想舉槍,老牛仔啪的一把掌,拍在他腦袋上。

「你是蠢?打不中嚇跑了怎麼辦!快去它們那邊,50米左右就行,動作都輕點。」

「兒子,跟著我小心點。」韓千山說完,又是啪的一把掌,黑小夥憋屈捂著後腦杓,眼神幽怨回過頭,耳邊聽到聲音傳來:「把槍口朝上放,萬一走火了我扒了你的皮!」

馬丁內茲頓時就蔫了,彎著腰跟在老巴頓身後。

韓宣看到一些樹榦上,有被啃食的痕跡,這說明食物已經開始缺乏了,難怪查理斯警探說,今年狩獵季會往後延長兩個月。

這裏經常被動物踐踏,草木還沒來的及生長出來,就被吃掉了,所以能遮掩的地方並不多,為了不被白尾鹿發現,只能低下身子,後背緊貼著樹木前進。

老巴頓覺得距離差不多了,招招手提醒他們趴下,看見鹿群移動不定,嘴裏說道:「這有四隻白尾鹿,我們選頭成年雄性的,瞄準點我們一起開搶。」

太陽快落山,萬一這次打獵沒有成功,他們的晚飯就只能是麵包和肉干了。

韓千山填裝好獵鹿的子彈,這種子彈裏面有9個直徑7毫米的彈丸,每個彈丸發射出去的能量,都相當於普通手槍的威力。

「就選左邊的,最邊上那個怎麼樣?」老牛仔眼睛盯著瞄準星,小聲問道。

「好。」

「都好了嗎?我數到三,一起開槍。」

「……巴頓,我好像有點問題。」

「怎麼?安德森,槍出問題了?」

「不是,天太暗了,我有點近視看不清。」

男孩在旁邊樹底下,聽到這句話差點笑出聲來,趕忙捂住嘴。

「那你就在旁邊看著好了!」

老巴頓嘴角抽搐,轉過頭看了看,嘴裏說道:「等等,鹿群又移動了,都瞄好了。」

「好了沒?」

「一、二、三!」

「砰」的幾聲槍響,湖邊一頭雄鹿前腿彎曲,翻了個滾,踉蹌倒在地上,其他白尾鹿連忙逃走,加拿大馬鹿也亂成一團。

韓千山捂著耳朵,搖頭張張嘴,緩了會兒說道:「這霰彈槍聲音也太大了,簡直跟個小炮一樣。」

「嘿,先去看看我們的戰利品吧。」馬丁內茲站起身,笑著往前面走,忽然呆住:「怎麼還有一頭?」

「什麼?」韓千山問道。

「那裏又倒下一頭,我們運氣可真不錯!」

瓊斯踮起腳尖,往那邊看了看,嘴裏說道。

一行人趕忙往湖邊走去,雄鹿這時已經不動彈了,另外那頭歪著脖子倒在地上,血正從它腹部冒出來,眼見就要沒命。

老巴頓拿出把短匕首,背對著男孩蹲下,用力刺向這隻白尾鹿的脖子,狩獵沒問題,但不能讓它們死亡時候遭受痛苦。

低頭看了看它的傷口,回頭說道:「老闆,霰彈槍的子彈,它們剛剛站得太近了,這是你的獵物。」

「還真是東邊不亮,西邊亮了。」

「什麼意思?男孩。」

「他是在說我運氣好。」韓千山走到鹿旁邊,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韓千山的動作,張開嘴笑了笑,第一次獵殺到動物,那種又高興又難過的心情,自己也曾經經歷過。

抬頭看看四周,開口說道:「先抬回去吧,要快點把火生起來,我總覺得有些不對勁,這裏的動物從沒像今天這麼少過。」

「那就回去吧,你們三個過來幫忙。」

每隻鹿都超過90公斤,除了男孩和老巴頓,兩個人抬一隻往回走,很快到了營地。

溪邊的石頭很多,幾個人幫忙壘成一個小灶台,這裏只有巴頓是煙民,金色的老式zippo打火機從不離身。

瓊斯向他借過來生火,點燃之後,乾草很快冒出白煙,把柴禾架上去,隨著溫度升高,漸漸變紅燃燒。

馬丁內茲砍下珊瑚一樣的鹿角,被韓宣給要去了,放進包裏帶回家收藏,至於血淋淋的鹿頭,他是沒有興趣的。

安德森脫了外套,從包裡找出小刀,開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場裡經常幫忙殺羊,這種工作做起來很熟練。

長條裏脊肉很快被剝離下來,又取了隻肥美的鹿腿,用水洗乾淨,找來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滾。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變黑時候,金黃油脂不斷從裏面冒出來,松樹枝加針葉熏烤,空氣裡瀰漫著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氣。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銀行的那個女秘書,謝麗爾女士訂婚了。

結婚的日子還沒確定,不過已經住在一起,兩個人工資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買了房子,平時都是謝麗爾住在那裏。

所以他會做飯,雖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還帶了調料和塑料餐具,連巴頓這個老獵手都沒記得這件事。

韓宣父子倆吃東西是頂尖的好手,要說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搗亂的份了,靜靜坐著,等待開飯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後一定會留在家裏帶孩子,瞧瞧這認真模樣。」

安德森聽到回過頭,狠狠說著:「瓊斯,有本事就別吃!」

「你又沒打到獵物,不吃的也應該是你才對。」馬丁幫腔道,對安德森擠擠眼睛,調笑:「我會去幫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場生產的,絕對是最好的。」

「該死的,你們這是嫉妒我有廚師的天賦!」

閑聊時間過的很快,半個多小時之後,安德森洗乾淨刀子,將裡幾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塊,撒上各種調料,不一會兒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給我來點吧,安德森。」

肉剛下肚,馬丁內茲又眼巴巴看著火堆,上面的鹿腿太大,現在裏面還沒熟,不過也快了。

天空中傳來聲響,還沒看見是什麼男孩就察覺到了,嘴裏喊著:「BBQ?」

確實是一隻鳥,不過不是BBQ。

看到這隻紅綠金剛鸚鵡,韓宣咧嘴笑起來,他想到了格羅佛警探說過的話。

果然,很快另一隻鸚鵡也飛過來,落在他身邊,邁著內八字走來走去,這傻頭傻腦模樣,不是BBQ是誰。

韓宣把它抱起來,放在胳膊上,又對著紅綠金剛鸚鵡伸出手,BBQ的伴侶在天上轉了圈,終於還是落在男孩肩膀上。

「你是位魔術師嗎?」老巴頓哈哈大笑,剛才這畫面真是太神奇了。

「不,我是它們的朋友。」韓宣笑眯起眼睛:「這是BBQ的伴侶,還是第一次見到。」

「它可真漂亮。」馬丁內茲說完,扭頭接著開口:「我是不會誇你的,BBQ,上次你罵我白癡了。」

BBQ歪了歪腦袋,撲打著翅膀叫道:「白癡!」

「我的天,安德森!瞧你乾的好事!」

「以前多純潔啊,你都教壞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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