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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牧場主》第430章 福斯摩爾偵探社
?再次來到倫敦。

太陽懸掛在正空中,從愛丁堡回來,才花一個小時時間。

韓宣把安雅送回塞西莉亞夫人住的賓館,她們晚上就要回美國,告別時候安雅叮囑,一定要把熊貓帶給她玩。

見她難得像回小女孩撒嬌,韓宣哭笑不得告訴她,等動物搬遷和入境手續弄好,建成動物園之後再說,現在還不能把它們帶走。

沒告訴黛安娜王妃自己回來了,本來應該和安雅她們一起回美國,不過最近沒什麼要忙的,想待在歐洲再玩幾天。

下午在一家咖啡店坐了會兒,等到三點鐘,加布裡爾和傑森開來兩輛租來的勞斯萊斯影靈,直奔倫敦市區西邊的貝克街。

韓宣觀賞著窗外街景。

心想倫敦人口將近七百萬,在如今算是數一數二的大城市,要想從中尋找到一個人,談何容易……

是的,.羅琳了。

只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地址。

於是在去愛丁堡之前,聯繫了一家偵探社幫忙尋找。

要是再過些年,直接去警察局用電腦搜索就行,而現在從海量紙質文件中找人,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提到貝克街就不得不說起阿瑟-柯南-道爾先生,《福爾摩斯》系列的作者,他在書中虛構了一個貝克街221B號的地址,讓這條街道聞名全球。

他寫書時候,貝克街已經有了,不過沒有221B,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成為所有偵探迷們,心目當中的聖地,韓宣找的這個人,就是無數福爾摩斯迷中的一位……

交通狀況還算好,沒碰上堵車。

不適應靠左行駛,總有種彆扭的感覺。

尤其還聽加布裡爾說,他這樣開車的次數屈指可數,韓宣沉默不語,低頭系好安全帶。

拐進倫敦西邊這條最長的街道,隔幾家就能看見一個偵探社的招牌。

他們可遇不到什麼兇殺案,沒事接些抓偷情、捉鳥、找狗之類的事情,差不多能養活自己。

羅尼-魯尼就是其中之一。

他從小沒有母親,父親也在羅尼二十歲時候去世了。

繼承父親留下的一家百貨公司,靠出租店鋪,也算是個身價千萬英鎊的小富豪。

羅尼喜歡福爾摩斯,喜歡到發狂。

八七年他父親去世後,就在貝克街221B福爾摩斯紀念館的對面,租下了一層公寓,掛上偵探社的招牌。

整個公司目前只有他和女秘書兩個人,女秘書整天沒事幹,他自己東奔西跑幹活,在倫敦有不少人知道這個笑話。

英國私人偵探社合法,混得好的人,有時候還能跟警察局合作,處理一些簡單的案子,幫忙找線索。

可惜羅尼不屬於「混得好」的那幫人,每個月賺得錢不夠交水電費,他卻一直堅持了下來,堅信一定能碰到大案子。

韓宣總覺得他是無聊找事做的可能性比較大。

說實話,要不是傑森跟他合作過一次,幫忙盯個上了美國黑名單的罪犯,自己又不認識這方面的人,絕對不會去找他。

已經過去三天了,一個電話沒打過來,抱著試試看,不行再換人的心態,下車望著招牌出神。

「福斯摩爾-魯尼偵探社?」

韓宣轉身看向傑森,明顯再說能不能靠譜點。

「嗯......」

傑森憋了半天,回答道:「他說要不走尋常路,這片地區叫福爾摩斯的有二十多家,只有他這一家叫福斯莫爾。」

「有什麼區別麽……」

一位相貌一般,但身材火爆到炸,以至於忽視她外貌的紅衣女郎,踩著高根鞋走出來。

「委託人對吧?福斯摩爾先生正在等你。」

韓宣再次看了看傑森,「有沒有搞錯,名字都改了,專門創造出這個新名字?」

傑森摸摸自己鼻子,悻悻然道:「上次他還叫羅尼,絕對沒錯。」

而加布裡爾則看了那女郎半天,深深嘆了口氣,嘀咕道:「好福氣啊……」

《福爾摩斯》系列韓宣都讀過,從門口進去,發現布置和書中描寫的分毫不差。

登上十七級台階,延續英國公寓一貫迷你風格的房間出現在眼前。

裝修充滿維多利亞時期的考究與豪華,深紅色壁紙、胡桃木色傢具,讓房間在略顯昏暗的同時,也增添了幾分柯南-道爾筆下的陰鬱感。

放大鏡和報紙隨手擺放,拉起的窗簾邊,站著個人。

韓宣看見他打扮才知道,最傻逼的不是裝修,是他自己這個人!

頭戴獵帽、肩披格子風衣,身型消瘦,手裡拿著煙鬥。

沒裝煙絲,上面插著根正在燃燒的Marlboro香煙,一臉深沉的樣子,似乎在思考事情。

要不是那濃濃的咖喱飯味道,或許真能增添幾分書裡的格調。

他一直等到腳步聲接近,才轉過身。

拔下Marlboro香煙,按在煙灰缸裡掐滅。

輕咳了聲,說道:「我是福斯摩爾,你好,請問我有什麼可以幫到你的麽?年輕的小先生。」

韓宣坐在椅子上,端起女秘書準備的紅茶,加上糖和奶,邊攪拌邊抬頭,看向這個挺帥的二十多歲年輕人。

無語道:「找人,三天前就讓你找了!不是給了你兩千英鎊定金?」

「啊~

消息都寫在信裡了,沒收到麽?」

「信?我不是留了電話給你?」這下傑森也迷糊了。

「不不不!怎麼能用電話?

我接到消息說,軍情六處隨時在監聽通話內容。

這麼重要的消息,還是寫信比較安全。」

福斯摩爾認真道。

韓宣喝紅茶時候聽到這話,嗆得直咳嗽,捂著嘴探身,抽張紙擦乾淨。

「只是讓你幫忙找個人,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你查到了?」

加布裡爾在福斯摩爾看不到的地方,抬起手做出個腦袋被槍打的手勢,逗的那女秘書捂嘴輕笑,眼神撩人……

「嗯,查到了,只花半天時間。」

「怎麼這麼快?」

「因為她是名人啊!

查了半天才發現,我還看過她的書!

《不懂拒絕的女人》、《不敢喜歡的男人》,最近發布一本新書,《誰動了我的情人》,看得我都哭了。」

韓宣下巴快掉下來了,.羅琳?!

「確定是她麽?」

福斯摩爾一臉認真,「我辦事你放心,沒什麼是我福斯摩爾做不到的。

只要認真觀察線索,比如這種煙灰,黑色發白,一看就是萬寶路。」

「廢話,煙殼還放在那呢。」韓宣暗罵,繼續問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她跟老公離婚後寫了本自傳,就是第一本《不懂拒絕的女人》,瞧瞧這名字,多有內涵。

她說她也構思過魔法,但是要上班,沒時間寫就放棄了。

而且樣貌和你描述的一樣,我去她簽售會時候偷拍的,你看看是不是她?」

韓宣接過照片,是羅琳沒錯。

再把目光投向她身後的廣告牌:年度最火言情家、風靡歐洲十七國、半年銷量四百五十萬冊……

默默掏出錢包,給了他三千英鎊做為剩下的薪酬。

看來羅琳不用解救了,該火的還是火,以這種不一樣的方式。

悲苦的人寫言情,最能吸引人。

福斯摩爾道謝的話剛說完,頭頂傳來飛機低空飛行的聲音。

「這附近有機場?」韓宣問他。

「沒有啊,都大西洋了,哪還有機......」

轟的爆炸聲傳出!

窗戶被衝擊波震得粉碎,然後接連兩次爆炸聲響。

書架上的書掉落一地,把韓宣砸得齜牙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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