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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傳奇》第410章 碧眼金雕
唱完後,海青璿抹了把眼淚,面對陳志凌,似乎是突然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道:「我有點失態了。平時跟鴻飛他們一起,我知道我沒有軟弱的資格,不過在你面前,無所謂了,反正你比我強。」

隨後,海青璿又道:「說完我了,也該說說你。我問你個問題,你也得老實回答。」

陳志凌逗她開心,笑道:「我肯定不是處男了,我女兒都有了。」

海青璿撲哧一笑,道:「我是要問你,你人生最大的遺憾是什麼?我常感到奇怪,到底是什麼環境,會培養出你這樣的人才來。」

陳志凌笑,道:「這是在誇獎我咯。」

海青璿嫣然一笑,道:「當然。」

「我的遺憾?如果真要說遺憾,應該是沒有一個正常的成長環境。初中讀完,就被我的一位長輩安排入伍。」陳志凌說的長輩指的是葉東。以前喊東哥,現在東哥可算是他的嶽父了。

「從一個普通的士兵,成長到你現在的地步,不可想像。」海青璿由衷的驚嘆,因為在第五部隊那麼優秀的軍校裡,也沒有培養出一個如陳志凌這樣的優秀戰士。

如果第五部隊的戰士,能有陳志凌一半的質素。那麼國家的武力會讓世界震驚。

陳志凌沒有細說,道:「我沒有試過有同學,沒試過進大學,上早自習,晚自習,或則大學的風花雪月。這是我人生的缺憾。」頓了頓,道:「從正式進入狼牙特種部隊開始,那年我十五歲,所殺的人,到底殺了多少,到底從多少生死邊緣跑出來。我自己也記不清了。」

海青璿道:「其實我倒覺得你不該遺憾沒有正常生活,你的性格傲然如刀,正常的生活不適合你。你就該是現在這樣,一怒之下,疾行千裡,取人頭下酒。」

或許有很多人會羨慕超級英雄的一身本領,羨慕他馳騁在世界的大舞台上,做出耀眼的功績,讓世人為之驚嘆。這份榮耀,可以迷倒萬千少女,可以讓無數熱血青年為之翹起大拇指。更讓許多老一輩的智慧老人也點頭讚歎。

但誰能知道,在超級英雄的背後。承受了多少心酸,艱辛。陳志凌從小的生長環境就告訴他一個道理,在生存面前,你沒有資格軟弱。他八歲就要開始照顧幼小什麼都不懂的妹妹陳思琦。

沒有人會來同情他,也沒有人來施捨他。若不是他還有一些運氣,遇到了爺爺趙正義。又遇到了人生的貴人葉東。也許,他早已經在十二歲那年,因為被一群混混**,從而再也無法有正常的人生觀。

也是因為那次**,讓他發了瘋的想要強大。他很聰明,很有靈性!趙正義教他國術,他很快就融會貫通,甚至青出於藍。

進入部隊後,憑藉著聰明,紮實的功夫。很快被選入狼牙特種部隊。

他的槍法,各種狡詐戰術,詭雷,全部學的爐火純青。第一次殺人,是教官讓他擊殺一名死刑犯。

用的是重狙,近距離的狙擊死刑犯的腦袋。一槍開出,腦漿噴射,血水全部濺到陳志凌的臉上。那時候,他才十五歲。

殺過後,教官請他吃飯。吃的是完全生的牛排,還有豬腦。熱氣騰騰,剛從豬腦袋裏取出來的。足足半斤豬腦。

那些豬腦,就像是他剛剛殺的死刑犯的腦漿。

陳志凌當時明白,他必須吃下去。如果不吃,就會被剔除出狼牙特種部隊。那麼,他的人生依然無法強大,輝煌。

所以,他咬牙吃完了牛肉,豬腦。拚死命的吃,吃的時候,自己用手掐著大腿,將大腿生生的掐掉一塊皮。

吃完後,沒有吐!

也是這樣一堂課,讓他習慣了死亡。習慣了在戰場上漠視生命。

在邊境上,力戰毒梟,戰俄羅斯入境的雇傭兵。殺殺殺……在那一年裏,在叢林裡。所有的記憶都是血色,為了活下去,不擇手段的殺。

時至今日,陳志凌有時候看自己白凈如玉的雙手,他卻已記不清,到底殺了多少人了。

男兒當殺人,殺人不留情。千秋不朽業,盡在殺人中。

殺一人為罪,屠萬是為雄。屠得九百萬,方為雄中雄。放眼世界五千年,何處英雄不殺人!

陳志凌的心,在從屍體堆中爬出來時,就已經學會了心狠手辣,對待一切敵人,絕不留情。無論是繈褓中的嬰兒,還是白髮蒼蒼的老人。但為敵人者,殺殺殺!

一般在對敵的狀態中,像海青璿和陳志凌這樣放聲聊天,唱歌是為大忌。電視裡,那種在戰地的晚上,一名士兵思鄉情切。拿出一把口琴吹著,並唱著。然後流出淚水,乃至全部人跟著一起唱的情景看起來感人。可在現實中,身為班長的會第一個上前將那吹口琴的新兵蛋子抽翻在地。

戰爭時,最忌思鄉和弄出聲音,點篝火都是絕對不可以。要不當初項羽被圍在垓下時,怎麼會被一曲思鄉歌給徹底瓦解了呢?

不過陳志凌和海青璿不同,他們的敏感很強。也料定克爾林奇在黑夜裏不會出動。所以他們可以無所顧忌一點。

這一夜,過的格外安穩。

第二天天剛微亮,叢林裡有股子潮濕青翠,青草氣息撲面而來。鳥兒唧唧怎怎,蟲子聲音也跟著發出。還真有些鳥語花香的意境。

叢林裡有薄薄的霧,這對陳志凌和海青璿來說是好事。陳志凌一直含著龍玉,感受了下身體。毒素意外的已經徹底被清除。他欣喜的跳下樹,活動了下身體。體內氣血跟著翻騰,龍精活虎,這種力量在身的感覺讓陳志凌感到格外的踏實。

海青璿也跟著跳下,看到陳志凌沒事了,大為欣喜。兩人補了下妝,開始上路。補妝……是補偽裝油彩。之前進入叢林,為了避免被全世界觀眾認識,兩人做了這種必要的偽裝。

後來海青璿與陳志凌在潭水邊把油彩洗掉了。現在要進入沙漠,有可能會曝光在俄羅斯的衛星雲圖裏,所以偽裝是必要的。

早上七點,陽光印染在大漠上。大漠的沙子如染了一層淡金色。有涼爽的風吹過,在沒入大漠,身體並不饑渴的情況下。這樣的景色是極美的。尤其是這樣的早晨,讓人有種想要在沙漠裏打滾,享受母親懷抱的衝動。

陳志凌與海青璿在附近找到了水源,水源類似潭水,一邊是苦的。一邊是淡水。兩人將身上的水壺裝滿了能喝的淡水。然後對視一眼,彼此露出鼓勵的眼神,開始向沙漠裏行進。趁著早上,兩人腳下發力,一口氣奔出了三十餘裡遠。

沙漠裏的沙限制了兩人的速度,不然以他兩的時速,能比越野車還快。

三十裡跑完,已是上午九點。

陳志凌和海青璿各珍惜的喝了一口水,勻速前進。陽光越來越大,沙子被風吹著,太容易迷眼。一望無際的沙漠,讓陳志凌和海青璿看久了,都覺得有些眼睛不適。

如果要征服沙漠,有三樣裝備是必備的。水,潤唇膏,墨鏡。可惜陳志凌和海青璿沒有墨鏡,為了簡潔方便,兩人進叢林並沒帶夜視儀。因為他們兩人的眼力能電目生芒,根本不需要這些東西。

而在沙漠待久了,容易讓人產生類似雪盲的癥狀。

接近上午十點,碧眼金雕出現在兩人的上空,不停的盤旋。陳志凌皺眉的看了眼天上的扁毛畜生,對海青璿道:「如果被它一直跟著,到時候東突恐怖組織支援的直升飛機過來,用重挺機槍掃射,我們恐怕無法倖免。」

海青璿深知陳志凌所言不虛,抬頭看扁毛畜生卻是飛的老高。根本無法擊落,道:「這畜牲太狡猾了,我們想個辦法把它騙下來。」

陳志凌沉吟道:「克爾林奇的速度最快,不過她不會一個人來追你。她要跟後面的大部隊一起。以我們兩人的速度,已經走出了五十裡路。車臣恐怖組織要追上來,至少慢我們一個小時。這是時間差。」

海青璿也分析道:「東突的支援直升機,準備,起飛,過來也還至少要一個小時。」

陳志凌苦笑道:「這一個小時內,如果拿不下這頭畜牲。那傳出去,就是一頭畜牲把我們兩給拿下了。還真夠諷刺的。」

「我倒是有個辦法。」海青璿思忖著道:「這畜牲這麼精明,我們來招假死。你看日頭越來越大,它老在上面盤旋估計也夠嗆,只要它忍不住來看究竟,或則想吃我們,就趁機斃了它。」

陳志凌道:「也只有這個辦法了。」商議完畢,兩人表演逼真,假裝被蠍子咬到,掙扎一番,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這種兩人被蠍子咬死的把戲,騙正常的人類肯定騙不到。但是碧眼金雕始終不是人,騙它應該是可以的。

風沙瀰漫,烈日當空。

沒有美好的駝鈴聲,只有無情的大漠。這還是剛入大漠,越往裏走,將越艱難。

雖然這大漠沒有華夏甘肅玉門的大戈壁那麼艱苦卓絕,卻也足夠殘酷!

只有在大漠裏,或是無情的汪洋中。才能體會到,人類面對自然世界,是多麼的渺小。

碧眼金雕在空中盤旋了足足半個小時,風沙幾乎要將陳志凌和海青璿給掩蓋住。這頭扁毛畜生終於忍不住,飛低了,越飛越低。

陡然!碧眼金雕目露凶光,張揚利爪撲騰向海青璿的臉門。

噗噗噗……

陳志凌和海青璿一直為它準備的勃朗寧手槍一起發射子彈。

碧眼金雕瞬間中了三槍,鮮血飛灑,撲騰著落向陳志凌的身邊。陳志凌一把接住,跳了起來。「哈哈……」陳志凌忍不住大笑,道:「狗日的小畜牲。你真是個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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