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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妖二代》第二十六章 新人勝舊狗
李羨魚的第一反應不是回頭,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個小鹿亂跳,跳到祖奶奶身後尋求庇護,想了想,覺得不保險,便跳到三無身後。

然後他才回來,看到自己之前所處的位置,站著一個渾身是血的年輕男人,他的喉管被人割斷了,濃稠的鮮血染紅了胸襟。

「噝!」

李羨魚倒抽一口涼氣。

所以,祖奶奶剛才是和他在說話?

「你們能看到我?」年輕人抹了抹血,端詳一男二女。

李羨魚也在端詳他,注意到這傢夥並沒有白內障,除了毫無血色的煞白臉龐,他的眼神與常人無異。

悄悄捅了捅三無的腰,示意她趕緊除魔衛道,但三無沒動作,保持著呆萌安靜的姿態。

祖奶奶解釋道:「他不是怨靈。」

李羨魚指著他:「都這樣了還不是怨靈。」

祖奶奶恨鐵不成鋼道:「靈體死而不散,皆因執念,而執念多種多樣,並不是只有怨氣。」

年輕人環顧自身,道:「我死的雖然不太優雅,但我心中並無怨氣。」

李羨魚心中大定,咳嗽一聲,道:「兄台,在下李羨魚,乃秩序維護者,專門清理流連人間的陰魂鬼魅,閣下既已死,何不速速散去。」

年輕人沉默片刻:「咱們都是現代人,好好說話。」

李羨魚:「哦。」

年輕人道:「我叫張晨,其實我跟了你們很久,從你們踏進那一家的門,我就注意到你們了。」

李羨魚驚道:「S縣老闆就是被你纏上的?」

張晨點點頭。

祖奶奶聞言,頓時恍然,「難怪我嗅不出怨氣,原來並非怨靈,既然如此,你為何糾纏人家。」

李羨魚附和:「為什麼?」

「奶油的腿是S縣的店主打斷的,」張晨目光落在薩摩身上:「它是我的狗,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麽。他虐待我的狗,一報還一報,我纏他一段時間,令他體虛氣弱,噩夢纏身,自然便會放過他。」

李羨魚恍然大悟,一切問題都解開了,難怪店主夢到的是男人,難怪要打斷他的腿,這是主人回來給愛犬報仇了。

「我早該動手的,只是前段時間他母親頭七回魂,不準我靠近他兒子。」那哥們說:「即便含怨而死,心裡終歸惦記兒子,這就是母愛。」

「你也不差,你都死了還不忘記給愛犬報仇。」李羨魚心說,這算哪門子的事兒,人狗情未了?

張晨幽幽道:「它叫奶油,其實第一次見到它時,它已遭人遺棄。」

第一次見到奶油,是在小區外的橋下,張晨抄近路過橋底時,碰到了當時剛出生不久的奶油。

張晨SD淄博人,大學在華東師範讀的,畢業後如絕大多數同學那樣留在滬市發展。滬市是一個工資差距很大的城市,底層工資甚至有一個月三千不到的,高薪資可達……這個我也不知道,畢竟都是窮人,想象力沒那麼豐富。

總之在大學生多如狗的一線城市,你很難剛畢業就找到體面工作,房租又貴,物價又貴,省吃儉用活的還不如老家的泥腿子。於是沒多久,進了社會的女朋友就宣布和他分手。

這人吧,寂寞了,又找不到女朋友,只能養條狗來消遣寂寞,別誤會,是精神上的慰藉,絕對與肉體無關。

那天下著雨,沒帶傘的張晨頂著雨,抄近路經過小區外的橋底,他看見一隻渾身泥濘的小奶狗,孤獨的縮在橋底,面對突如其來的不速之客,抱以害怕和警惕的眼神。

它有一雙烏溜溜的瞳孔,看著你的時候,總讓人覺得是在哀求和討好。但它對人類有極大的戒心,絲毫不敢靠近張晨,張晨也覺得小奶狗臟,一人一狗默默等到雨停,張晨給它買了一根熱狗就走了。

第二天路過橋底,張晨發現小奶狗還在,似乎把這兒當家了。那一天,張晨又給了它一根熱狗,隨後離開,這樣的日子過了將近一個星期,張晨為數不多的善心消磨殆盡,便沒有再去。

幾天之後,同樣的一場小雨,他心血來潮跑橋底看了一眼,愕然發現,小奶狗竟然還在原地。

它變得更加瘦弱,也更骯髒。身體狀況很不好,無精打採的蜷縮著,聽到動靜,耳朵警惕的抖動,可看到張晨時,它顯得極為振奮,蹣跚著跑了幾步,朝他發出細細的嗚咽。

張晨很熟悉這種眼神,狗等到主人的眼神,他老家有養狗。

「它在橋底待了好幾天,我猜是在等我,這傻狗把我當主人了,我不過是餵了它幾天而已,它就賴上我了。」張晨苦笑一聲,嘆道:「當初我要是沒回去,它是不是得死在那裡?」

「後來呢?」李羨魚接過祖奶奶遞來的辣條,他站中間,祖奶奶在左,三無在右,他們吃著辣條,聽著張晨的回憶。

張晨把頭撇開,不去看他們,繼續道:「我把它領回家了,起先我是不願意養狗的,當時我給它買了一根熱狗,扭頭就走了,結果小傢夥東西也不吃了,連滾帶爬也要跟上我,我踢了它幾下,還要跟……委實見它可憐,就帶回家了。」

「後來發現養條狗其實還挺不錯,至少下班了,你打開家門,家裡不是空蕩蕩的,有這麼一條狗會守著門口等你回來,你開門的瞬間,它會搖著尾巴扒你褲管。出晚飯,也不用靠遊戲打發時間,可以牽著它出去遛彎,家裡總算多了點生氣。」

漂泊在大城市,無依無靠,兩個單身狗相互取暖。狗撿回了一條命,人有了一個伴兒。

狗把人當主人,人或許也有在那麼一瞬間把狗當家人。

李羨魚嚼著羊肉,聽的津津有味:「可你還是拋棄它了,為什麼。」

張晨沉默半天,擠出一絲苦澀的笑容,「因為女朋友,後來我交到了女朋友,也不是本地的,我追她的時候可辛苦了,交往之後,在我的提議下她搬來與我同居,節省了一筆房租,但她也養狗,養了一隻孫紅雷。」

李羨魚驚道:「孫紅雷?!你確定嗎。」

「.....是鬥牛梗。」張晨道:「它倆老打架,奶油天天被欺負,我女朋友也不喜歡它,覺得家裡有一隻狗就夠了,建議我把它丟了。我自然不同意,我倆沒少為這事吵架,直到有一天,下班回家,我女朋友新買的包包被咬破了……」

「然後你把它丟了?」

「嗯,」張晨點頭:「我沒有選擇,那天我們吵的很兇,她甚至說了分手,不把狗丟了,我倆就結束。女朋友和狗之間選一個,你怎麼選?」

「等一下,」祖奶奶突然打斷,義憤填膺道:「何其不知體統的悍婦,竟為了這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忤逆丈夫,甚至威脅。這樣的女人,在我那個年代是要休出門庭的。你堂堂七尺男兒竟如此懼內,渾身沒半點男子氣概,禮崩樂壞,傷風敗俗。」

李羨魚感動的淚流滿面:「祖奶奶,時代不同了,現在是女人當家作主的年代。您也不是一睡百多年,還看不清這世道?」

祖奶奶反駁:「瞎說,就算跟著你爸的那些年,我也沒見過這種悍婦。」

中國騰飛的二十年,也是男人地位一落千丈二十年吶。

李羨魚嘆道:「沒辦法,你要知道,我中華大地上,至今還有三千多萬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的單身狗。」

以手撫陰坐長嘆,畏懼房價不可攀。

「那天晚飯之後,我帶著它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就在這裡,把它栓在了這顆樹下。我並不覺得自己欠它什麼,隻當我倆緣分已盡,它不再是當年的小奶狗,缺了我一樣能活,而我也該走自己的路。就當彼此是生命中的過客,緣盡了,便分道揚鑣吧。」

這就過分了,李羨魚雖然不是愛狗人士,卻特別痛恨那些胡亂丟棄寵物犬的人。

「寂寞的時候喊人家小甜甜,後來新人勝舊狗,就說緣分已盡。呵,男人。」李羨魚吐槽一句,想起對方好歹是個鬼,自己不該這麼皮,忙端正態度:「您繼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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