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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門渡劫之自我救贖》第45章 20萬來源
?無意中我發現丁曉飛在ATM機取款的時候,銀行卡裡有十多萬的存款。我記得丁曉飛曾經給過父親一張銀行卡,我搜遍屋裏每個角落只有這一張卡,不出意外應該就是這張卡。這些錢應該是他自己這些年攢下的血汗錢,當初他竟慷慨的用來賠償家屬。刮目相看之餘,我開始相信照顧病人,是他發自肺腑真心地懺悔和補救。他的品行是善良、淳樸的,他清澈的眼眸就是最好的證明,我不該用自身摸爬滾打多年的社會經驗和有色眼鏡來看待這個小夥兒。

眼下正是尹慧用錢之際,看著ATM機裡顯示十萬的字樣,並且我清晰的看到了銀行卡的密碼。我的大腦中曾閃現過一個念頭,也許我可以把這筆錢先行借用拿給尹慧。僅僅是幾秒鐘的時間,我的理智就阻止了這個念頭。

一來是因為十萬數額太小,起不了多大作用;二來這筆錢以尹慧的個性,我拿到了怕是她不會接受;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因素,這樣就違反了地府的規定,白素素清楚的告訴我,用錢只能靠自己的雙手,這樣的規定杜絕了利用靈魂獲取意外之財的捷徑。

也許我可以用丁曉飛的身份神不知鬼不覺的取走這筆錢,據為己有。如果報案這筆錢以我律師專業的角度分析絕無追回的可能,自己偷走自己的錢怎麼追回?即使沒有地府規定的限制,這樣的做法也會讓我的良心不安。

誠然,每個人心裏都有一個對事件判別是否可行的道德標準,或者說是做人的底線,也可以稱之為,為人處世的原則。只是這個標準每個人的界限不盡相同,有高有低。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正面積極的道德觀念往往會限制你走向成功的步伐,正確的道德觀念和成功算是一對矛盾體,此消彼長。我並不是給自己塑造一個道德模範的標本,我的道德觀念是隨著我的為人處世和社會閱歷慢慢糾正過來的。我曾經不擇手段,為了自己事業更進一步傷害了張哲一,那是我幡然醒悟的一個點。

話外音扯遠了,回歸正題。就在尹慧絞盡腦汁借錢的時候,也是丁曉飛取錢的契機提醒了我。我的手裏還有一筆存款,是尹慧不知道的。

我打電話約尹慧,在她奔波的間隙,在一處私人小區的樓下才得以見面。我告訴她這幾天我和兩個老人輪番照料,時間安排的很合理,一切順利。打消她的顧慮之後,我才問她借錢的進展如何?兩三天的功夫,她臉上的顴骨處日漸消瘦。她愁眉不展,說正在想辦法。

我問她,你們兩口子難道沒有存款嗎?尹慧愣神片刻,說,丁曉飛,這麼多天的相處,我不怕實話告訴你,秦遠是掙了些錢,當初我和秦遠結婚花了不少,還有買房……這些年沒攢下多少積蓄,我現在開的這輛Q5都是秦遠當初銀行貸款買的。我在我爸手底下工作,錢的事兒沒分那麼清楚,需要用錢我告訴我爸一聲,自己在公司的帳戶上提取。可現在我爸遇到……

我婉轉的提示說,你應該回家找找存款,也許會有新的發現。我一本正經的接著說,現在很多男人私下裏都藏有小金庫,也許秦遠也動過小心思。你試著找找,萬一找著了呢?比如床底下、鞋盒裏、書本裡等等犄角旮旯,我特意調高音量強調他平時愛看什麼書之類的。我是當事人自然清楚,我還有一張二十萬存款的銀行卡夾在一本法律專業的書籍裡,我的提示在不暴露身份的前提下,已經不能再明顯了。

尹慧若有所思,沒有當回事兒,也沒有對我產生猜忌。她轉而接起了電話,「趙總,對對,是我,我是尹長天的女兒尹慧,你還記得我嗎……」

話語已經帶到,說多了反而會惹來猜疑,她這架勢要忙一陣子,我識相的揮手告辭。

其實這二十萬真不是我瞞著尹慧的私房錢,這當中還有很長的一段故事。那是我去中道律所任職的第二個年頭,2013年年末。

那時我漸入佳境,春風得意,坐穩了律所的位置。在金錢、物質、利益的威逼利誘之下,擔任當事人委託律師接案子接紅了眼。我想趁著眼下手裏接到的案子多,多收攬些錢財,同時可以傳播我良好的業界口碑,無可厚非。

很平常的一天,我無意中留意到前台站著一位闊太太正在糾結選擇律所的哪位律師。我們四目相對,她嘴角微微上揚,轉而看著律所名下律師的資料牆,比對之後和前台果斷的確認說:「就是他了,秦遠秦律師。」

闊太太穿著一件貂絨皮草的外套,走路大搖大擺的姿勢頗為招搖。律所根據每個律師的業績,給配了單獨的辦公間,我把她迎到我的辦公室坐下。接了杯熱水放置在茶幾上,開始攀談。我們做了簡單的自我介紹,我得知她是呼市當地一家生產公司的老闆娘,姓石,三十多歲,當時比我大許多,但她的目光始終圍繞在我的身上遊走。

「秦律師,年紀輕輕,就待在這麼大的律所,處對象了嗎?」她一邊說,一邊褪去皮草外套,捧著水杯,豐腴已不足以形容她的身材。

我的目光在她身上稍作滯留,她的嘴角就自然流露出信心滿滿的笑意。我躲避著她尖銳的目光,義正言辭的說:「我個人的情況與案子無關,石女士,請你詳細的敘述下你的案子,談談你的訴求,哦,就是你打官司的目的,想到達到什麼效果。」

她舉起水杯喝水,潤了潤嗓子,從隨行的包裡取出相關的文字資料,自己留了一份,另一份遞給我,慢慢悠悠的講述案情:「2011年2月,我們甲公司與太原乙公司簽訂了一份,關於聯營生產配套耳機和數據線的合同。合同規定由我們甲公司投入價值為350多萬的生產線,太原乙公司負責投入220萬現金作為合作資金,我們雙方共同組建生產部,聯合生產經營。」我快速翻轉到合同的頁面,一邊瀏覽,一邊聽石女士的敘述。起初這石女士的談吐讓我刮目相看,她口齒伶俐,出口成章,後來我仔細辨別才發現,她完全是在複述合同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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