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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掌天道》第3638章 宇宙十大規律神(二)
凡是陰性物質它反映出來的東西,都比我們陽性的東西層次高,它屬於超高層次的。所以樹有時候說它會說話,現代科學試驗搞什麼?二棵小樹,把這邊的樹「啪」砍死了,然後去捕捉那些它的反映的那種波紋,給記錄下來了。把這樹一砍死之後,那邊那棵樹的波象心電圖似的啪啪跳得很高,然後抖起來。以後拿著刀對著這棵樹剛一比劃,樹的波又打出來,又高高地出去了,好象它懂得要殺它似的。

這個試驗我們做了很多了,反映出什麼問題呢?它懂,儘管它不會說話,但裏面也有這種信號接收。什麼支配呢?它裏面的陰性物質。以前說的樹精,什麼樹精啊?無非是在那個環境下它那裏面的陰陽發生轉化。它由一個一般的生命在受到特定環境刺激的時候,變成以陰性物質為主體的生命了,變成超高級生命了,成精了,樹精。

就象我們人裏面,就象我們有一類稱為大師的,過去不都說「神」啊「仙」啊,無非是把握了陰陽,知道了怎麼轉換,而一旦把陰性功能轉換出來的時候,常人不理解,說這是「半仙之體」,什麼「真人」、「神」、「仙」之類的。神仙都是人來做,人人都有這種慧根,人人都可能辦得到的事。就看誰能把握陰陽,實現心物辯證的轉換。

法爾如是天公:別稱五行生剋製化律天公,擁有五行生剋製化律神格,司掌五行生剋製化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於創造無限個全能宇宙時誕生的抽象神明,代表著整個宇宙五行生剋製化律總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創造和操縱無限個全能宇宙(無限個維度)的所有五行生剋製化律,是無限個全能宇宙所有五行生剋製化律的根源和主人。

法爾如是天公人格化的形象為人族彩種人美男子,頭戴彩金冠,身穿彩色長袍,掌混沌至寶——五行生剋製化律神杖。

五行生剋製化律:這是宇宙萬物發展的第二規律(動力模型),指明了萬物生生不已、運動平衡的理和法。

萬物由陰陽相交而生,而生成的萬物可歸納為五大類屬性,即土、金、水、木、火。這五大類屬性的事物間存在著相生、相剋的關係。其相生的關係是: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相剋的關係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遵循相生的規律去組合事物,就會出現生生不已的局面,反之,運用相剋的規律去組合事物,那麼衰敗、消亡將隨之可見。生中又有克,克中又有生,只要組合搭配時注意了這些,又運用了穩定結構(如三角形結構、五角形結構都是較為穩定的),事物在向前發展時,就會出現指衡的局面。反之,則會出現極為不穩,最終向相反方向發展的結果。

分別一切天公:別稱天人合一律天公,擁有天人合一律神格,司掌天人合一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於創造無限個全能宇宙時誕生的抽象神明,代表著整個宇宙天人合一律總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創造和操縱無限個全能宇宙(無限個維度)的所有天人合一律,是無限個全能宇宙所有天人合一律的根源和主人。

分別一切天公人格化的形象為人族藍種人美男子,頭戴藍金冠,身穿藍色長袍,掌混沌至寶——天人合一律神杖。

天人合一律:無論是天,還是人,都是在陰陽根本律的作用下,陰陽物質在不同的時空點上相結合而產生的復性物質。天人是能夠感應的,人體本身,也就是一個小宇宙,小天地。天人合一律認為,人類誕生之始,就與自然界的運行、變化、發展協調一致,並同宇宙進行著能量與信息的交換。

儘管人與天有個體差異,但總趨勢是一致的。通過氣功的習練,可以使個體差異在氣功態下逐漸消失,與宇宙真氣相通相融。天人合一律是人類社會運行、發展、變化應遵循的規律。

盡未來際天公:別稱中成極反律天公,擁有中成極反律神格,司掌中成極反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於創造無限個全能宇宙時誕生的抽象神明,代表著整個宇宙中成極反律總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創造和操縱無限個全能宇宙(無限個維度)的所有中成極反律,是無限個全能宇宙所有中成極反律的根源和主人。

盡未來際天公人格化的形象為人族青種人美男子,頭戴青金冠,身穿青色長袍,掌混沌至寶——中成極反律神杖。

中成極反律:由陰陽根本律可知,處於同一共同體內的陰陽,經過調諧後,可以處於平衡狀態,陰陽之間是可以轉換的,但是這種轉換是以地點、時間、條件為轉移的。所謂陰陽平衡即是「中成」,陰陽轉換即是「極反」。

由於陰陽運行的總趨勢就是陰陽平衡,於是「中」就成了追求的目標。以中為度才能「成」,是謂「中成」。當事物未經調諧,發展至終極時,同樣會自然地進行轉換,達到平衡態,這就是極反。

幻現住世天公:別稱因果循環律天公,擁有因果循環律神格,司掌因果循環律的先天冥古大能,存在於創造無限個全能宇宙時誕生的抽象神明,代表著整個宇宙因果循環律總和的具象化。可以任意的創造和操縱無限個全能宇宙(無限個維度)的所有因果循環律,是無限個全能宇宙所有因果循環律的根源和主人。

幻現住世天公人格化的形象為人族黃種人美男子,頭戴黃金冠,身穿黃色長袍,掌混沌至寶——因果循環律神杖。

因果循環律:因果是禪釋之家認識事物處理問題的重要方法,也是現代哲學必須涉及的辯證法的重要範疇。因果為哲學體系中的十大規律之一,居於舉足輕重的位置。根據因果律,萬事萬物都不會孤立地產生,在其產生後也不會成為孤立的事件而無後影響。

所有的事物,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後事之果乃在於前事之因。此因有此果,此果又為彼事之因,而達於彼事之果。如此循環不已,以至無窮。因果律不僅在社會領域可廣為運用,在人生領域也同樣大有用武之地。因果律無時無刻無處不存在,時時刻刻處處都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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