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點來登入喔~!!
《英雄領主創業記》第405章沒叫錯名字的地獄廚房
歐文忍著噁心解剖了一隻食魂妖,就跟他猜測的一樣,寄生體內並沒有內臟這些東西,因為食魂妖以靈魂為食物,自然不需要腸胃這些東西,所以在寄生後,為了節省不必要的消耗,會吞噬掉內臟,作為自身成長的養分。

「這就是食魂妖的真面目嗎?」歐文以前見過食魂妖,但是當時不願惹事的他選擇遠遠離開,這還是第一次正面擊殺食魂妖,因此對許多細節並不是很清楚。

往寄生體內的食魂妖上撒了些鹽,受到刺激的觸手飛快的揮舞著,想要擺脫上面的鹽分,但是鹽粒早已融化到食魂妖體表的粘液中,那甩脫的了,很快食魂妖就化為乳白色的濃汁,隻留下一個堅硬的螺殼。

「還真是滷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弱點如此明顯,讓歐文頓時對食魂妖失去了興趣,接著大把撒鹽清理掉剩下的食魂妖跟大量幼崽,獲得一筆經驗值。

但是歐文又不是搓澡的,會隨身帶著一背包的鹽,兩三袋就差不多,不可能撒滿整個地下室,於是他拿出召喚之書,將穴居人召喚出來。

穴居人長得那叫一個醜,跟成了精的娃娃魚似的,爛土豆一樣的腦袋上根本看不到眼睛在哪,倒是一張大嘴顯眼無比,跟鯰魚似的。

沒辦法,穴居人生活在黑暗潮濕的洞穴中,眼睛早就退化了,跟蛇一樣,靠熱感應行動。

不過除此之外再無優點,尤其是個體的戰鬥力,完全可以忽略不計,但是它們有一個特長,打洞。

穴居人能夠吞食泥土,混合唾液後,泥土會變得像水泥一樣堅固,還具有防水的能力,因此它們打的洞經久耐用。

不過歐文召喚穴居人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讓它去打掃衛生。

接到命令後,穴居人愉快的放下手裏的短矛,然後趴在地上一舔一吸,好傢夥,倍乾淨,別說蟲子了,青苔都沒了,直接露出水泥地面。

生活在地下的穴居人屬於雜食生物,幾乎沒有它們不吃的,食物包括魚蝦,蛇鼠,蘑菇,蟲子跟苔蘚,很多時候穴居人甚至會吞食腐泥,攝取裏面的養分,所以整個地下室對於穴居人來說不亞於披薩屋,那些小蟲子跟食魂妖的幼崽簡直就像是披薩上點綴的玉米粒跟香腸,肥嫩多汁,簡直就是舌尖上的美食。

問題是歐文忘了穴居人不是乾飯機器,吃飽了後就再也吃不動了。

好在維持穴居人繼續停留耗費的魔力並不多,正好跟他的魔力恢復速度持平,所以歐文就放任穴居人在地下室活動,隻給了它兩個任務,一個是吃乾淨,另一個是打一個地下通道,順便把屍體都埋了。

回到上面的歐文找了個閣樓,打算清理一番作為暫時的落腳點,可看著閣樓裡鳥類,貓科,鼠類等乾屍,還有厚厚一層鳥糞跟灰塵,頓時打消了剛剛的注意,甚至心裏開始有些後悔選這個鬼地方當基地了。

無奈之下,歐文沒有住在費心佔下的孤兒院裏,而是跑到熟悉的天台上,至少哪裏的鳥屎會被雨水沖乾淨。

等天黑了,睡了一覺的歐文揉了揉眼睛,用瓶裝水刷牙洗臉,然後開始收拾武器準備去街上逛逛。

兩把散彈槍被他收到背包裡,身上就藏了兩柄鍍銀匕首跟一把小轉輪手槍。

若是遇到麻煩,以他的樣貌跟體格,匕首什麼的掏出來沒啥威懾力,主要還是靠手槍。

歐文挺喜歡手裏這把小轉輪手槍的,使用筷子粗細的點22LR口徑子彈,看起來威力還不如炮仗,

實際上作為防衛武器很可靠,後坐力可以忽略不急,穩定性高,穿透力低,所以遇到強盜時你可以毫不猶豫的掏出來一口氣打光彈藥,然後還有時間幫對方叫一輛救護車,只要別遇到堵車,對方的小命還是能保住的。

雖然殺傷力不高,但是強盜又不是真正的亡命之徒,冒著中槍的危險去搶幾十美刀,還不夠醫藥費的,因此讓歐文避免了很多麻煩。

從天台上下來後,背著背包帶著兜帽的歐文很自然的融入到周圍的陰影中去,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他的蹤跡。

地獄廚房的環境比他想像的還要糟糕一些,建築陳舊,道路殘破,垃圾遍地,到處都是各種塗鴉,周圍的路燈十個有九個不亮,尤其是靠近巷子口的路燈,無一倖免,全部被打爆,誰讓這些地方是進行某些交易的好地方,自然不能見光。

僅有的幾個還亮著的路燈下聚集著一些流浪漢,他們圍著燃燒的汽油桶,相互分享劣質的烈酒跟從垃圾箱裏翻出來的食物。

實際上只要別有不良嗜好,這些流浪漢還是能夠維持最基本生存需要的,可惜流落到街頭的他們最需要的不是食物,而是那些葉子跟非法藥品,這導致他們的身體跟精神受到嚴重的摧殘,很多橫屍街頭的流浪漢不是死於飢餓或者失溫,而是過度使用那些東西造成的併發症跟器官衰竭,可以說是自己作死的,因此雖然同樣是流浪者,歐文從不跟他們有過多的接觸。

歐文還發現臨街的窗戶全都拉上厚厚的窗簾,根本看不到裏面在幹什麼,除了保護私隱,最主要的是怕有人在外面瞄準給一槍爆頭了。

這一點都不誇張,一條街沒有走完,歐文就發現三五夥準備打劫的傢夥,還有三起非法交易,這鬼地方叫地獄廚房真是一點沒叫錯。

因為注意隱藏,歐文順利來到一家便利店。

雖然歐文年齡不大,從外表上看只有十一二歲,但是在這鬼地方,這年齡足以讓他們拿起槍來搶劫過路的倒霉蛋或者便利店了,因此五大三粗的店主並沒有大意,手直接放在櫃枱下的散彈槍上。

這家便利店不大,但是東西倒是挺齊全,歐文拿了幾袋食鹽,兩條骷髏銀項鏈,還有從最底下翻出來的兩盒22LR口徑子彈,對,這裏的便利店順便還賣子彈,因為購買子彈不需要出示任何證明,給錢就賣。

歐文交錢走人,不過有幾分注意力還是放在那個店主身上。

在這裏搶劫事件屢見不鮮,被店主覺得有危險當面或者背後打死的倒霉鬼並不少,可以說就跟西部時代兩個牛仔見面時差不多,誰先開槍就能活下去,至於被打死的顧客是不是劫匪,這並不重要,就連警察都不會因此多管閑事,因為住在這裏的人十有八九留有案底,攜帶武器刀具就跟口袋裏的香煙打火機一樣常見,說他們試圖搶劫,誰都難以反駁。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問題
內容不符
內容空白
內容殘缺
順序錯誤
久未更新
文章亂碼
缺失章節
章節重複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