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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黑老公,請離婚!》第41章 42,疑點重重
彼時,公安局刑偵樓上。

「老大,米婭就是四年前在京雲大酒店自殺的女客人桑梅的好朋友?」

在看卷宗的鐵鏡在文件上看到米婭這個名字之後,驚呼的詢問了起來。

「嗯。」

季北勛答應的漫不經心,正細細的看著那些檔案。

這些資料,其實四年前他就已經看過了。

當時,他就覺得這個案子疑點重重。

一,一個約人見面的女子,怎麼會在約會前幾個小時選擇自殺?

二,那張燒焦的結婚證到底是誰的?

當時他是讓手下小喬報的案,鐵鏡不在國內。

由於身份的特殊性,不便直接介入的他之後選擇了暗中調查:將和桑梅有過接觸的所有人進行了一遍過濾式的調查。

得到的結果和警方的調查大致吻合。

桑梅和一個有婦之夫有染,那個男人名叫孟滿,是個外資公司的投資顧問,收入在他們那個行當還可以,房間是以桑梅的名義開的,那裏是他們偷情的地方。

那天,孟滿和桑梅最後一次見面,為的是談分手。

結婚證是那男人的,桑梅恨極,才燒了結婚證,並在選擇男人離開後在房內自殺。

如此情況,合情合理,孟滿也配合警方做了調查,承認那天去見過桑梅。

大廳的監控也確定了孟滿離開的時間,並且,在之後,桑梅還叫過一瓶巨貴的紅酒,服務生送酒到客房,桑梅還讓人打掃了滿地狼藉的小客廳。

服務生的證詞是:桑梅情緒很壞,一邊喝酒,一邊罵人:「男人都不是好東西,一個個騙死人不償命。」

借酒澆愁,因情自傷,一時想不通下自殺也說得過去。

唯一解釋不通的是,桑梅自殺的時間,不太合適。

如果她沒有約他,也許真是自殺。

可她約了他,還沒把話說完就自殺,太違背常理。

「哎,老大,當初桑梅到底為什麼要約見你?你又為什麼會答應去赴這個約的?」

正當沉思,鐵鏡再一次問到了這個問題。

這也正是當初辦這個案子的曲鋒曾問過他的:「你季二少是那種隨隨便便請得動的人?這麼晚會出現在那裏,肯定有原因的吧……」

季北勛當時是這麼回答的:「這個女人三番四次故意接近我,說她手上有我感興趣的東西,非要和我見一面。所以我才去的。」

「那是什麼東西,居然能讓你生了興趣?」

「一張有我簽名的銀行卡。」

「你的銀行卡怎麼會在她手上?」

「不知道,關鍵是我沒辦過中信銀行的銀行卡,可那筆跡錯不了。」

「所以你去赴約了?」

「是。」

「可在桑梅遺物當中並沒有他人的銀行卡。你拿走了?」

「我沒碰過遺體,也沒動過遺物。」

「那銀行卡呢?」

「這也是我想弄明白的。」

……

其實,桑梅透露的消息不僅僅這點,那時她說,她手上有一張他的結婚證,這說法實在荒唐,所以他選擇了不說。

而這個案子,在警方算是結了案,但是在季北勛這邊,它一直就是一個未了結的懸案,只是這些年,他找不到其他線索來證明這是他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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