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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豪贅婿》第四十九章 老糊塗咯
這過程異常的順利,順利的凌雲都有點不敢想了,以為是做夢。

沒花一分錢,沒動一根手指,就把趙老四悉心經營十幾年的地盤全部拿下,這簡直就是比電視劇裡的情節還誇張。

可是這一切卻又都發生在凌雲身上,凌雲使勁掐了自己一把,嘶,有點疼。

嗯,原來這真不是在做夢啊!

不過凌雲可沒有感到輕鬆,他從猛子口中得知趙老四有幾十號兄弟跟著他,一直盤踞在城南一帶,是名副其實的南城霸王。

現在南城霸王死了,還是被他手底下的人開槍打死的,這不得亂成一鍋粥。

「猛子,你有把握鎮住趙老四那幫手下嗎?」凌雲不無擔心。

猛子很輕鬆地打了一個響指,深不以為然,笑道:「老大,你怕是不知道,趙老四已經很久沒有管內部的事情了,他洗白上岸後,幾乎不參與了,一直是我在管理這幫人。」

凌雲點點頭,原來如此,難怪這個小子有這麼大把握。

又認識了張峰張龍兄弟,就是在場的另外兩個大漢,他們是同父異母的兄弟,不過感情確實很好,張峰老大,張龍是弟弟,一直跟著猛子混飯吃。

所以這次猛子出手幹掉趙老四,張峰張龍一點猶豫都沒有,立馬一同出手,瞬間擊斃了趙老四這條惡棍。

其實他們也有自己的考慮,既然趙老四肯定要死了,那麼猛子順理成章會成為組織的大佬,那麼他們兄弟二人這兩槍就十分重要了。

首先一個是投名狀,既然要入夥,就得表功,這是頭一功;其次三人一同開槍,都肩負著殺老大的「壞名聲」,雖然趙老四該死,但是傳揚出去畢竟不是好事,三個人手上都有血,就防止日後相互出賣了。

這種關係比小時候穿一條開襠褲還穩,畢竟人命可不是那麼好背的。

「對了,老大,我想問一下孫賴子還活著嗎?」猛子心裡一直惦念著那個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凌雲覺得猛子倒是個重情重義的漢子,到了這步田地,還想著自己手下人,是個當老大的好材料,自己得好好培養。

「孫賴子沒事,我把他製服之後,給他一筆錢,讓他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了。」凌雲給三人吃了一顆定心丸。

三人點點頭,原來如此,心中紛紛念凌雲的好,這樣的老大哪裡找,還沒成兄弟呢,就敢給錢,比起扣扣索索的趙老四簡直是天差地別。

要想從趙老四嘴裡摳出一個鋼鏰,那真是得拿命拚,這幾年,猛子他們也就是混個溫飽,錢是一毛錢沒攢下。

娘的,過著刀頭舔血的日子,卻拿著白菜的錢,根本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所以這也是為什麼這次猛子會出手的原因,實在是忍夠了,不想再被趙老四給剝削了。

「那就好了,多謝老大手下留情。」猛子三人抱拳相謝,心裡十分感激凌雲能出手相助。

「自家兄弟,不必客氣了。」凌雲也學著他們說話,也好拉近彼此的距離。

這時候,昏迷許久的宋仁輝開始發出嗚嗚的聲音,好像有轉醒的跡象。

凌雲趕忙吩咐猛子帶著趙老四的屍體離開這裡,免得宋仁輝起疑心。

「老大,這趙老四的屍體怎麼處理?」猛子問道,他可不敢擅作主張。

凌雲想了想,給出了答案。

「就地埋了吧,也別立牌牌了,生前造孽挺多的,估計早晚被人掘墳,生不來帶,死不帶去的,讓他安穩點吧。」

凌雲嘆息一聲,畢竟是縱橫十幾年的城南梟首,沒想到就此殞命了,還死的那麼窩囊,令人唏噓呀。

猛子一個眼神,張家兄弟上前,趕忙帶走了趙老四的屍體,稍微清理了一下現場。

「對了,知道怎麼說嗎?」凌雲還是有些不放心。

他怕猛子他們露出馬腳。

「那還不簡單,就說回去的路上出車禍了,我量他們也不敢多問。」猛子打起包票來。

凌雲見他如此胸有成竹,也就放心了。

想來眾人苦趙老四久矣,巴不得他兩腿一蹬,雙眼一閉呢,還真是巧了,凌雲替他們達成心願了。

猛子他們帶著趙老四的屍體就離開了現場,這裡只剩下凌雲和宋仁輝兩人。

宋仁輝摸摸後腦,一陣酸疼,漸漸清醒過來。

雙眼迷瞪地瞧著凌雲,然後一臉迷茫,問凌雲發生什麼事情了。

凌雲就說給了贖金,他們人走了。

宋仁輝氣得直往地上捶,他是心疼那8000萬啊,這筆錢如果到了朝暉集團裡,那會產生多大的回報啊,就給了那個惡霸,太虧了。

不過再這麼抱怨,畢竟女婿親自來救了自己,宋仁輝也不好黑著個臉。

他在凌雲的攙扶下,慢慢站起來,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而且手臂和腳踝都擦破皮了,整個人很虛弱,全無精神。

「爸,我們先去醫院吧,您這樣子必須得看醫生啊!」凌雲勸道。

宋仁輝還想著先回集團看看,他放心不下公司的事情啊,可是剛邁出一步,就差點踉蹌倒地,根本沒有力氣去處理事情了。

他重重地嘆一口氣,無奈地同意了凌雲的提議,在他攙扶下,一瘸一拐地上了凌雲停在附近的車。

宋仁輝坐到後座,就整個人都虛脫了,癱軟在車座上,大口大口地喘氣,顯然驚魂未定。

他這次能死裡逃生,還真是多虧了自己這個女婿了。

別看平日裡碌碌無為的,沒想到關鍵時刻他還真頂事,能單槍匹馬來,這點讓宋仁輝大為驚愕。

在他的印象裡,凌雲就是一個吃軟飯的傢夥,平時悶聲不響的,如果不是有了娃娃親,宋仁輝不會把女兒嫁給他。

雖然宋仁輝嘴上不說,但是打心眼裡瞧不起這個贅婿,也就給他安排一點閑差,讓雨瞳當半個傭人使喚。

可是沒想到,才半月的功夫,自己離開雲州才幾天吶,凌雲已經成為這座城市響噹噹的人物了。

宋仁輝不得不承認,這是自己第一次走眼,而且算是半個瞎子了,這麼好的女婿在身邊,居然不知道,老糊塗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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