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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主不當炮灰》第十四章 養女(十四)(補)
李小琳直接去找了李書凝,她也沒想著報警,她就是覺得這件事情找李書凝,有李家出面,肯定會有辦法的。

「小妹,我知道以前我做錯了很多事情,可是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真的是很重要。」

「小妹求求你,幫幫我。」

「小琳姐,你不要著急,我這邊會幫你查查看的。」

李小琳是真的有些崩潰,她沒想到,張敏劍會拿著她的錢失蹤。

她也想不明白,他為什麼那麼做?

是他出了什麼事了,還是說,一開始就是在騙她的呢?

錢財丟了,猶如在割她的肉,感情呢,這幾年,她一直以為張敏劍是愛她的,那麼現在又是什麼意思呢?

即便出事了,也可以打電話吧?

她記得他說過有一筆很大的訂單,所以房子才會被抵押掉的。

是賺了錢就跑了,還是說都虧了?

這些天,她打了他無數個電話,可是沒有一個能夠接通的。

她是真的沒有辦法了。

李書凝自然知道那個張敏劍是什麼情況了。

拿了一千多萬的錢,張敏劍直接跑了。

一來他覺得自己找到了通向成功的道路,之前創業就能得到那麼多的訂單,還賺了不少錢,無須再依賴李小琳了,即便李家那麼厲害,但是他也沒辦法不是,李小琳只是養女。二來,得到了這麼多錢,今後又有自己可以倚靠的本事,天高任鳥飛,自己也能飛的更高了,何必再去吃苦頭。

畢竟李小琳雖然喜歡她,但是什麼都不會,還要他花心思去哄,還做牛做馬,跟傭人似的,最主要的是,他不喜歡她呀,在他眼裏,李小琳可不是什麼完美的女友。

李書凝那樣的,才是真正他喜歡的類型。

只是可惜的是,李書凝已經有未婚夫了,而且對他也沒有什麼好感,所以他決定,離開那個城市。

去其他城市,先發展起來,到時候賺了錢了,再看唄。

反正這一千萬在手,只需要投入五六十萬,慢慢搞,就能賺錢不是麽。

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能夠一創業就能賺錢,完全就是李書凝在背後推動的,不然創業哪有那麼簡單的。

他的那個同學創業成功,同樣是因為有關係,能夠直接給他訂單,他才能夠短期內快速成功。

李書凝這邊自然不會真的幫李小琳直接把人給帶回來,把錢帶回來。

她只是在貸款到期後,李小琳沒錢償還的時候,把李小琳帶回了李家。

只是這次在李家,李小琳很是尷尬,大家對她都很冷淡,便是李書凝對她也是淡淡的。

林家給她吃喝穿,但是沒給她一分錢。

李小琳的日子也不好過。

卻說張敏劍離開後,立馬找了個很遠的一個南方的城市,在那裏開始重新開始了。

手裏頭有錢,行事作風就顯得高調了起來。

然而一千多萬,看起來是比較多的,但是沒有收入,大肆揮霍的話,也是不經花的。

他做生意,一開始就被有心人看上了,先是拉著參加各種宴會。

去參加比較上檔次的宴會,自身身價總該要提升吧。

所以他買了車,車子買的還挺貴的,將近兩百,加上各種行頭,就花了四五十萬。

住酒店像什麼樣子呀。

正好新認識的朋友說有好的樓盤,說他如果買的話,可以給他優惠價,說是一套小別墅,比較小,但是裝修是非常好的,還特地帶去看了下。

原價要一千多萬,說給他的話,就只需要五百多萬。

對方給出的理由很是站得住腳,又說交個朋友什麼的,覺得張敏劍很有前途,讓他今後多照顧照顧他。

張敏劍直接就把錢給了對方。

在他想來,自己手裏頭除去買車和買房,那還有幾百萬呢,自己的生意也已經在運轉了,以後就在這裏定下來就好了唄。

所以買房買車是應該的。

然而對方說好,三天內給房產證弄好的,可是他等了三天,對方都沒有聯繫他。

再去找對方,電話號碼居然就註銷了?

張敏劍傻眼了。

再去圈裏問人家,人家都說不認識。

而他再去那個小區問,才知道,那個小別墅確實掛著賣,但是並不是建好後沒賣出去,而是有人買走了,掛在那裏的。

主人顯然也不是那個人。

張敏劍被騙了。

他倒是想要報警,可是他想起了李小琳,他的錢來路同樣不幹凈,這要是報警了,豈不是自投羅網?

要知道,來到這裏後,他就已經花重金換了身份證了的,所以一般情況下,即便李小琳那邊報警了,也絕對找不到他的。

所以他不能報警。

張敏劍很是惱火,五百多萬啊,就這麼被騙了?他卻毫無辦法。

他不知道的是,那五百多萬,最終回到了李書凝的手裏。

李書凝也絕不會把錢還給李小琳的。

李家不缺錢,但是這些錢,憑什麼給李小琳呢?

張敏劍被騙了一回,自然謹慎了許多。

只是生意那邊,明明原先已經有單子了,可偏偏這會,原材料居然出了問題,等到了合同時間到了,居然沒法交貨了。

張敏劍也急了。

要知道違約金還是很高的呀。

之前雙方關係還很是融洽,這會直接就翻臉了。

張敏劍直接賠了兩百多萬,當然這兩百多萬同樣最後到了李書凝手裏。

當時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有單子,他預留的時間也是很長的呀。

他根本就不覺得自己會沒法交貨或者違約什麼的,所以違約金高就高了,第一筆單子,他是非常重視的,而且單子也比較大,卻沒想到會出這種事情。

之後他很長時間裏頭都接不到單子。

但是既然廠子開著,自然是要養活一批人的,而且還有各種房租什麼的,每天要支出去的錢不少。

原本野心勃勃,覺得自己即將踏入富豪行列了,可此時手裏頭卻沒多少資金了。

之前出入各種宴會,那些衣服什麼的不都要買麽,人家請吃飯什麼的,不得請回來麽。

而且他幾個月一直都是住在五星級酒店的豪華套房裏的,這幾個月下來,價格也是非常高的。

之前請吃飯就更不用說了,一頓下來,都是幾萬幾萬的,一次吃得最多的時候,還吃掉了七萬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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