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遊戲法則》第451章副本通關
然而,在六星長弓極致的誘惑下,林默僅僅只是猶豫了一下,毅然還是答應了夢無痕:「好,我答應你。」因為素顏白楊他們的損失太大,如果林默只顧著自己拿到這把六星武器,就算素顏她們不說什麼,林默也會受到自己的良心譴責。
要知道,除了六星自選裝備以外,能源之城五環任務其他的獎勵,還包含了5萬金幣,500點資源值,20顆4星天賦寶石與7級紅藍藥水各500瓶,與50張初級技能升級卡在內,以及四件保底五星裝備,甚至概率六星,說不定剩下的那四件裝備就出了一兩件六星呢!
關鍵的是,這些獎勵足以彌補素顏她們的損失。
似乎很是相信林默的人品,在達成一致意見後,夢無痕毫不猶豫的將交易欄上異皇爆出的四件裝備,推送給了林默。
正好這四件裝備都是用的上的,法系頭冠讓柔雪許憐兒她們分去,護盾給白楊,槍給弱水三千,至於那張長弓,自然就是歸屬林默自己了。
而夢無痕歸還的【龍雲劍】與護盾,可以分別還給初墨跟白楊。
分配完異皇掉落的戰利品,倆人便向著守在能源之城入口的NPC重衛卡喏走了過去,準備找他提交任務。
一邊趕過去,林默則是將其他裝備與物品放進包裡,留下了異皇使用的那張血色長弓在手中,一陣端詳——
【噬血】(武器弓五星裝備):
裝備天賦:未鑲嵌
物理傷害:700
附加屬性:爆發力+70
耐久度:20/20
攻擊速度:0.6
附加技能:嗜血(主動,開啟技能後,使得裝備者獲得吸血效果,下一次普通或技能攻擊對目標造成傷害的70%轉化為自身恢復,註:群體技能吸血效果下降到20%。能量消耗5點,冷卻時間12秒。)
職業限制:獵魂師
等級限制:50
未鑒定……
未鑒定狀態下的噬血弓,基礎物理傷害都要比林默現在裝備的40級五星帝王弓高出100多點,可想而知鑒定之後,這張弓的物理傷害應該能達到800,可以直接給林默帶來200+物理傷害的提升!
最具價值的是附加技能【嗜血】,這簡直就是一個保命利技,可以想象到,當被打成殘血的時候開啟【嗜血】,然後一個350%傷害係數的【萬箭歸宗】打出去,自己頭頂跳起一連串的恢復,殘血瞬間變滿血……
如果是使用【極冰箭雨】的話,吸血成效必定會更好,即便吸血效果降低到20%。
不過林默現在的等級才只有48級,何況還需要回安全區進行鑒定才能裝備,所以有些戀戀不捨的看了手中雕刻著火龍圖案的血色長弓一眼,林默便將其放到了包裡。
與夢無痕一同來到NPC重衛卡喏的身前,倆人當即觸發了與卡喏的對話。
「年輕的冒險者,你們已經從能源之城裡出來了嗎?」一雙泛著紅光的血眼從夢無痕與林默倆人身上掠過,卡喏口語深沉道:「怎麼樣,你們給我帶來的是好消息,還是壞消息?」
「我們已經殺了異皇了。」言語聲中,林默打開任務列表看了看,果然見得【能源之城5最終聖戰】的任務後面已經刷新出了一個亮著的「提交任務」選項。
而聽到倆人肯定的回復,卡喏不禁顯得有些不可置信:「真的嗎你們……居然殺了異皇?」
「好傢夥,你們居然有這種實力,實在讓我有些震驚!」說著,卡喏驚喜道:「既然你們已經成功通過了能源之城所有的考驗,那麼接下來,就請接受你們應有的獎勵吧!」
話音剛落,倆人不約而同的在任務後方點了下提交任務,下一刻,一道悅耳的系統提示音於林默的耳邊響起——
「叮~恭喜你與隊友聯手完成了任務【能源之城5最終聖戰】,系統檢測到最終存活人數兩人,獎勵已進行平均分配,恭喜你獲得任務獎勵經驗值+18000000,金幣+25000,遊戲幣+200,兌換幣+20(你的專屬獎勵),資源值+250,隨機裝備+5(其中保底一件六星自選裝備,另外四件保底五星,幾率六星,裝備將進行roll分配),4星天賦寶石升級石+10,7級紅藥水+250,藍藥水+250,獲得初級技能升級卡+25!」
獲得任務獎勵的1800萬豐厚經驗後,一束金光於頭頂灑落,升級了……
「叮~恭喜你升級了,當前等級49級,獲得屬性提升生命值上限+40,獲得3點自由屬性點,下次升級需要35000000點經驗值!」
邊上的夢無痕並沒有升級,還是49級,而成功升到49級與天榜第一夢無痕達到平齊的林默,則是終於將天榜第二的戰、冰之給擠了下來,躍身打進第二名的寶座!
簡直讓人難以想象,未來戰場中國區天榜的第一人與第二人,此刻居然就這麼站在一塊,同處於能源之城外!
而在林默看來,他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夢無痕,超越夢無痕,指日可待。
有目標才有動力。
正當林默這麼想著的時候,耳邊忽然又響起一道系統提示——
「叮~玩家夢無痕與你進行交易,你獲得了金幣+25000,4星天賦寶石升級石+10,7級紅藥水+250,藍藥水+250,初級技能升級卡+25,物品已發送至你的背包,請注意查收!」
「叮~玩家夢無痕放棄除保底六星裝備以外其他四件裝備的分配權,任務獎勵裝備已發送至你的背包,請注意查收!」
「遊戲幣無法交易,資源值一天只能交易一次,欠你的250點資源值,下次給你。」
夢無痕果然說到做到,簡直讓林默有些不敢相信,難道他就真的對這麼多的獎勵,一點都不眼紅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