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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極追兇》第五章
時明亮看著雜亂的草叢眼前一亮:「這裏有很明顯的搏鬥痕跡,我就說嘛,一個大活人怎麼可能悄無聲息地被人扼死。」

市公安局的運屍車到了,張維檢查過屍體過,組織來人將屍體運上車拉回局裏。這才跟陳鋒一起也來到馬路的對面。他摘下手套,問分局的刑警:「一起普通的殺人強*奸案,幹嘛非讓我們特案隊過來?你們自己不就能解決了嗎?」

其中一個分局刑警有些汗顏地開口道:「這不是第一起了,前年和去年連續發生過三起類似的案件。現場遺留的線索太少,而且兇手作案頻率不高,到現在還沒個頭緒,所以這次我們直接報到了市局,請求支援。」

現場勘察完畢已經是下午兩點多了,在對周圍擴大搜索後,沒有再發現其他的情況,寧致遠決定收隊回市公安局。臨走時寧致遠對兩個分局的刑警說:「我們這邊屍檢和現場勘察報告出來後會通知你們,你們帶上之前三起案子的卷宗過來,我們一起開案情分析會。」

「好,寧隊。」分局刑警信心滿滿地說,「這次有你們市局特案隊出馬,相信案子一定會被偵破的。」

屍檢和證物分析都需要一定的時間,特案隊的人一直忙到晚上七點多,才算完成基本工作。張維回到特案隊辦公室,一臉倦色地敲了敲工作室的玻璃門,寧致遠看了看時間說:「今天就先到這吧,報告明天上班再出。陳鋒,明天早上給分局打電話,讓他們十點過來開案情分析會。」

「付小凡的案子剛結,本以為這個周末可以好好休息一下,誰承想這案子都連成串了。」時明亮揉著肩膀嘆息道。

寧致遠輕笑一聲:「好歹也算是休息了一天,不錯了。回去養足精神,明天看看分局的卷宗,如果真是連環案的話,接下來還有得忙呢。」

回到家裏,安靜幫寧致遠掛好外套催促他趕緊去洗手準備吃飯。「我不是打電話讓你自己先吃嘛,怎麼不聽話?」寧致遠洗完手去廚房時,路過餐廳看見餐桌上擺著的兩副碗筷,皺了皺眉嗔怪道。

「我不太餓,乾脆就等你回來一起吃唄。」安靜一邊把準備好要炒的青菜下鍋一邊說,「湯已經煲好了,你盛一下吧。」

寧致遠從碗櫥裡取出湯碗,打開湯鍋先嘗了一口:「味道不錯,煲了很長時間吧?」「嗯,中午就煲上了。」安靜答道,「你要是喜歡,我可以經常煲給你喝。」

「還是有媳婦好呀,」寧致遠邊盛著湯邊揚起了嘴角,「無論什麼時候都有人惦記著。不過下次不用等我吃飯。你也知道,一有案子,我指不定什麼時候才能下班。你每天都等我,時間長了胃會受不了的。」

安靜把炒好的菜盛到盤子裏,轉過身看著寧致遠,眼裏滿是心疼之色:「你還知道時間長了胃受不了?那你怎麼就不能按時吃飯呢?我今天去超市買了纖維餅乾,以後你放在包裡一袋,不能按時吃飯的時候,可以先墊墊肚子。」

「好,我一定照辦。」寧致遠點著頭,幫安靜把飯菜端到餐桌上去。心裏一直暖融融的,他本是一個獨立性很強的人,從到d市公安局工作至今,一直是自己一人,以前只顧忙工作,倒也沒覺得怎樣,現在有人天天記掛著自己,這種感覺還真是不錯。

翌日上午十點,市公安局特案隊辦公室的會議區,特案隊和分局來的兩位刑警張超、鄧孝言一起開案情分析會。張維先對屍檢情況進行了說明:「死者女性,年齡大概十八至二十三歲之間。身高一米六四,體重五十一公斤。死亡時間為四月二十五日夜裏十一時至二十六日凌晨一時之間。」

「死者顏面呈紫紺色,有腫脹和皮膚點狀出血。眼結合膜有斑片狀出血點。頸部有明顯扼痕,左側一個指壓痕,右側三個,還有一個小指痕不太明顯。經解剖,死者頸骨有骨折現象,由此可見兇手是個左撇子,力氣很大,單手扼頸。」

「除了頸部傷,死者全身有多處軟組織挫傷,說明死者生前曾和兇手搏鬥過,死者指甲裡有少量的皮屑,經鑒定不是死者本人的,極有可能是兇手的。另外死者子*宮有損傷,曾經做過人工流*產手術。死者下*體受損嚴重,背部皮膚有擦傷,但不是生活反應,說明兇手是先扼死死者,然後*********我靠,要不要這麼重口味!」陳鋒感覺一陣的噁心,其他人也都皺起了眉。張維睨了他一眼,繼續說:「兇手採取了防護措施,沒有留下任何體*液,所以無法採集dna。從屍體下部的損毀程度來看,兇手口味的確很重。」張維頓了頓說,「不僅是前面,後面也被侵犯過。」

「什麼前面、後面的?」方建業疑惑地問道。坐在他身邊的時明亮在他耳邊低語道:「就是被***了。」方建業聞言,臉色漲紅,如果只是特案隊的人在還好些,可當場還有兩個並不熟悉的分局刑警,他摸著鼻息輕咳兩聲以掩飾自己的尷尬。

寧致遠見張維說完了,沖時明亮揚了揚下巴。時明亮趕忙打開手裏的資料說:「共有兩個現場,都沒有留下指紋,兇手全程戴著手套作案。第一現場位於馬路的南側,從痕跡上判斷,被害人是被兇手從路邊拖進綠化帶的。現場有明顯的搏鬥痕跡,共有兩組腳印,一組與被害人的鞋子相符,另一組腳印長二十七厘米,從鞋印上判斷是皮鞋,但鞋底沒有明顯的花紋,有可能是磨損嚴重或是釘了前、後掌。」

「根據腳印可以推斷出是男性,身高一米七八到一米八三之間,體重七十五到八十公斤,體格健碩。第一現場有血跡,經鑒定是被害人的。」

「第二現場位於馬路北側,只有一組男性鞋印,沒有被害人的。這組鞋印的兩隻腳深淺程度不同,可以推斷出是兇手單側負重,也就是把被害人扛在肩上或者夾在腋下,從第一現場移至第二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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