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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農場混大唐》第一百八十四章 認錯人了!
李愔在太原府又待了半個月後,便不得不回京城,之前李世民只是派人叫他回去,而這次,李世民直接動用了聖旨,聖旨一下,他就算有天大的事兒,也必須得回去。

否則,以李世民的脾氣,下次絕對是派人來抓他回去。

李愔一走,王家鬆了口氣,只是,就在李愔返程的前一天晚上,月兒慌張的跑到李愔住處,告訴李愔,他和王憶歆的事兒,已經被王家人知道,王憶歆擔心王家責罰月兒,便讓月兒逃到李愔這裏。

就在李愔想去看看王憶歆的時候,王仁祐帶著幾個人來到李愔的住處。

顯然,王家人這次要動真格的,家醜不能外揚,所以不會對王憶歆怎麼樣,但月兒卻達到了他們忍耐的極限,想要拿月兒開刀,月兒也是意識到這一點,否則不會逃到李愔這裏。

李愔找出一件他去年穿的男裝,大小正適合月兒,讓月兒去換上。

等月兒換好衣服後,李愔帶著月兒一起,來到門口。

王仁祐一見到月兒,便怒道:「你這賤婢,竟敢私自逃走,給我拿下,送交官府。」若不是李愔在這兒,就不是送交官府,很可能是直接被打死,在氏族,打死個奴隸只能算家常便飯。

見跟著王仁祐過來的幾人上前,李愔語氣淡淡的道:「王縣令真是好大的威風,跑到我的住處來抓人。」王仁祐此時的官職是個縣令。

王仁祐道:「殿下,這是我王家家事,便是陛下親至,也管不到。按大唐律,奴籍者擅自出逃,主家可以任意處置。」

「你的家事我的確管不到,但是,你認錯人了,他可不是什麼奴籍,他是我的一個跟班。」李愔道。

「殿下莫非當老夫老眼昏花?」王仁祐臉色難堪的道。

「可是,王縣令確實是認錯了啊!」李愔攤了攤手,表示自己很無辜。

王仁祐臉色一陣變幻,「殿下,得罪了。上,把這賤婢給我拿下!」

若是換成王仁輔,可能這件事就過去了,作為家主,懂得審時度勢。但王仁祐是屬於那種很迂腐,很古板的人,做事一條道走到黑。

李愔一聽,活動了一下手腕,好久沒跟人動手了,也不知道這幾個人夠不夠自己活動一下拳腳。

一共五個人,幾乎是一招一個,全部被李愔輕鬆搞定。

搞定了幾人後,李愔笑道:「念在這次是王縣令認錯了人,本王對於王縣令帶人來刺殺本人一事,便不再追究,王縣令自可離去。」

王仁祐哪能想的到,一個皇子,竟然能夠如此輕鬆放倒他帶來的五個人。

人沒抓到,帶來的幾個人全部被放倒,讓王仁祐的臉色非常難堪:「老夫豁出去王家聲譽有損,也定要到陛下面前參你一本!」

李愔無所謂道:「那是我父皇,你想參就參唄,我父皇肯定向著我啊!」

「你……」王仁祐氣的渾身發顫,卻拿李愔沒什麼辦法,他的確可以繼續回去叫人,李愔再厲害,又能打的過幾個?但是,帶幾個人過來,和帶幾十人,幾百人,這性質能一樣嗎?他性格衝動,但不代表沒腦子,李愔沒有把月兒藏起來,而是直接帶出來,就說明李愔是有恃無恐。

「哼,我就算隨便把女兒嫁個人,也不會嫁給你!」說完,王仁祐甩甩袖子,一臉氣憤的走了。

李愔回道:「你女兒我還就娶定了,逼急了我就上門搶人!」

「你敢,你可以試試,看你能不能搶的走!」

「試試就試試,以為我不敢?」

「哼,不可理喻!」

王仁祐走後,月兒擔心道:「姑爺,小姐她不會有事吧?」

李愔拍了拍月兒,安慰道:「放心吧,我在王家有人,一旦你們小姐有事,立刻會有人把你家小姐救出來。」

早在半個月之前,特種部隊的一個十人小隊就已經趕到了太原府,並且做好了佈置。

今日即便月兒沒有逃出來,一旦王家要對她怎麼樣,特種部隊也能及時趕到。

再過兩日,第二個特種部隊的十人小隊也會趕到,兩個已經今非昔比的特種部隊小隊,不說去王家如入無人之境,但基本也不會有什麼阻礙。

不過,這只是為了以防萬一,王家多半不會把王憶歆怎麼樣。

王仁祐剛回到王家,便在門口遇到了王仁輔。

「二弟,你可是去了梁王那裏?」

一聽到李愔,王仁祐便氣不打一處來:「豎子,簡直欺人太甚。」

王仁輔嘆道:「二弟,你太過衝動,好在你帶去的人不多,事情沒有鬧大,否則,你讓憶歆怎麼辦?」

「怎麼辦?哼,我就當沒生過這個女兒,竟敢與人私定終身,看我不打死她。」王仁祐說著,見門口放著一根洗衣棒,拿起來就往王憶歆的院子走去。

王仁輔連忙攔住王仁祐:「二弟,你別衝動。發生這樣的醜事,誰也不願意見到,但是,就算你將憶歆打死,又能有什麼用?三弟馬上回來,等三弟回來,咱們再商議一番。」

有王仁輔攔著,給了個台階下,王仁祐才將棒子扔掉,真讓他把女兒打死,他自己第一個就捨不得。

過了有半個多時辰,老三王仁孝匆匆趕了回來。

兄弟三人在一間屋子裏商量起來,但這件事著實有些難辦,若是跟王憶歆私定終身的是個普通人,王家可以讓其消失掉。但是,涉及到李愔,王家敢讓一個皇子消失掉,李世民就能讓王家消失掉。

王仁孝提出儘快給王憶歆找個夫家,這一點也被王仁輔給否掉。王家倒是可以控制住自家這邊的人,但最大的隱患就在於李愔,就怕李愔鬧起來,到時,事情必定瞞不住。

所謂紙包不住火,萬一將來這件事被夫家知道,到時候,等於平白給自己樹立個敵人,五姓七家有誰能忍受嫁到自家的女子是個曾經跟人私定過終身的?

然後就是隨便給王憶歆找個人家嫁了,一般的讀書人,別說王憶歆跟人私訂過終身,就算是嫁過幾次,都有人搶著要,沒人會嫌棄。

程咬金現在的媳婦,不就是死了丈夫再嫁的清河崔氏女子,程咬金可是國公,連國公都不嫌棄,其他人,除了五姓七家,誰有嫌棄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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