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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愛的人》第852章 價比黃金(第二更月票900+)
法官雙手攏在一起擱在桌上,面無表情地對顧念之點了點頭,「原告,說出你的理由。∠菠±蘿±小∠說」

這是在法庭,不管是同意,還是不同意,都要言之有理,有法可依。

顧念之微笑著點一下頭,轉身看著金婉儀和顧嫣然的方向,笑眯眯地說:「兩位好像對我的問話很期待的樣子,難道你們是故意交出一個假清單,等著我來問話?」

然後各個擊破?

顧念之可不是能被人牽著鼻子走的人。

「反對。原告用臆測代替事實汙衊我的當事人。」金婉儀馬上駁斥顧念之。

法官垂下眼眸,看了看顧嫣然上交的那份顧家財產清單,想了一下,還是對顧念之說:「原告,請注意你的措辭。」

「好的,法官大人。」顧念之對著法官的方向躬了躬身,再看向金婉儀和顧嫣然,神色一整,嚴肅多了,說:「在說出我的理由之前,我想請問金律師,你有沒有對你的當事人說過,詐騙罪是犯法行為。金律師,你又知不知道,協助你的當事人作偽證,對你來說更是重罪。」

「你什麼意思?」金婉儀臉色遽變,「顧念之,你這是爭產案,是經濟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你扯什麼詐騙罪和偽證罪?!」

「難道不是嗎?」顧念之走到她們面前,高挑的身材立在金婉儀和顧嫣然面前,氣勢逼人,很有壓迫感,「金律師,你應該對你的當事人普法,告訴她什麼叫詐騙罪。根據我國法律,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情節嚴重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這一條完全適合你的當事人顧嫣然。」

顧嫣然忡然變色,雙唇激烈地顫抖,但因為昨天的言多必失,她還有一絲理智,強忍著不跟顧念之說話。

金婉儀先安撫地看了顧嫣然一眼,讓她不要擔心,然後才對顧念之慢悠悠地說:「顧念之,你這樣當庭威脅我的當事人,我可以向法庭申請禁製令,不許你自己為自己辯護。」

顧念之呵呵笑了兩聲,把手裏捧著的文件夾對著金婉儀的方向打開,說:「金律師,幾乎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有同樣的規定{每個人都有代表自己進行訴訟的天然權利,這個權利是在律師的代表權之上。只要我精神狀態正常,是完全的法律行為責任人,法庭就不能剝奪我代表自己進行訴訟的權利。——金律師,法學原理是一門很好的課,如果你不記得了,可以利用每年的繼續教育學分要求,去重修一下這門課。」

金婉儀跟著冷笑兩聲,氣勢不輸顧念之:「顧念之,你還是這樣,一點長進都沒有。在法庭上動輒進行人身攻擊,你以為這樣就能幫你贏得官司?」

「金律師,你的長進也不大。首先,人身攻擊不是一個法律上的定義。其次,人身攻擊的意義包涵了對他人的身體進行攻擊。——所以你的指控毫無依據。」

「一,我沒有犯法。二,我沒有攻擊你的身體。所以你說我人身攻擊,本身就是一種誹謗。人身攻擊不是法律定義,誹謗卻是法律定義。」顧念之神色淡然地翻開自己的文件夾,「不過我們今天不是討論這些問題的時候,跟我爭口舌之利,金律師你就是爭到明年都沒有用。」

顧念之像是在說一件顯而易見的事,就跟天要下雨,樹要颳風一樣,沒有絲毫的自得和欣喜。

金婉儀卻最痛恨顧念之這一幅誰都不放在眼裏的樣子,在法庭上這幅樣子,顯得真理和法律都站在她那邊,讓人忍不住想罵人。

顧念之素著臉看向顧嫣然,淡定地說:「還是說回詐騙罪。顧嫣然,你的律師沒有給你普法,我今天就代勞一次,先聲明,我普法不收費,是國家好公民。」

「反對!原告所提話題跟本案無關。」金婉儀沒辦法了,眼看顧念之越扯越遠,她不能讓她牽著鼻子走。

不等法官發話,顧念之立刻說:「法官大人,我會證明我的話題,跟本案有重大關聯。」

顧嫣然氣昏了頭,連耳根都紅了。

顧念之要證明什麼?!

難道證明她是詐騙犯?!

顧嫣然唰地一下站了起來。

金婉儀忙止住她:「顧大小姐稍安勿躁,我有分寸。」

她暗示她已經對策了,顧嫣然才慢慢地又坐了回去。

顧念之有些惋惜顧嫣然沒有當庭發作。

看來這一次,她的脾氣控制的還不錯。

顧念之無所謂地敲了敲桌子,說:「被告顧嫣然,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就你的案子來說,你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以非法佔有顧家財產為目的,騙取的私人資產數額巨大到令人髮指的程度,所以如果你執意隱瞞,不把全部財產清單交出來,我可以保證你的量刑,會是最高等級——終身監禁。」

「你汙衊我!」顧嫣然終於被激怒了,高高的胸脯一起一伏。

金婉儀忙打斷顧嫣然的話,搶著對顧念之說:「顧念之,在法庭上說話要講證據,你憑什麼說我的當事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她本來是顧家親生女兒,什麼叫非法佔有顧家財產?」

顧念之長長地「哦」了一聲,兩手一攤,「好吧,我說得不嚴密,顧嫣然應該是以非法佔有屬於『我的那一部分』顧家財產為目的。——這你不能否認吧?我們今天站在這裏打官司,就是為了這一部分屬於我的顧家財產。」

金婉儀一時被顧念之堵得說不出話來。

確實,她們來打爭產案,就是顧念之對顧家財產有訴求。

「看,顧嫣然,你的律師都說不出話來了,可見我說的沒錯。——你好好想想,我給你五分鐘時間考慮,看看是不是重新上交一份顧家的財產清單。」顧念之把一張白紙拍在顧嫣然面前的桌子上。

再回頭看著金婉儀,「金律師,我們來談談偽證罪。按照我國法律,在法律訴訟中,對案件重要情節隱匿罪證或協助作偽證,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犯偽證罪的,從重處罰。」

顧念之把最後一句話說得很重,「金律師,你想好沒有?如果你堅持這一份清單是真的,你極有可能涉嫌作偽證。還有,你為什麼沒有在這份財產清單上簽字?而是只有顧嫣然簽了字?」

金婉儀咬了咬唇,腦子裏迅速思考著,避開簽字的敏感話題,繼續反駁顧念之:「顧念之,根據我國法律,而如果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就我而已,我沒有有意誘導或者協助製造證據,所以就算證據有不實之處,我也不涉及偽證罪。」

顧念之有些意外,金婉儀真是進步了哈,居然能給她懟回來……

不過她沒有表現出來,也沒有再追問金婉儀沒有簽字的事,算是放了她一馬。

顧念之眉眼輕閃,又問:「是嗎?但是你要想清楚,是不是有意偽造,得看法院怎麼判定,並不是你自己說一句『不是有意』,就能脫罪的。」

到了法庭上,必須要有切實的證據鏈證明自己確實不是有意的。

金婉儀再次沉默下來。

顧念之先聲奪人,一頂頂大帽子扣下來,讓她們先對自己產生懷疑,她才好進行下一輪進攻。

「法官大人,我之所以說被告顧嫣然有可能涉嫌詐騙罪,被告律師金婉儀有可能涉嫌偽造證據罪,是因為我這裏還有一份顧家財產清單。」

這時,顧念之把夜玄給她的顧家財產清單拿出來交給法院工作人員呈給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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