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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情告急:總裁請別撩》第718章 送你回去
「傑哥,我送你回去。」我一個箭步衝上去,用力從雪地上扶起了他。

他真的喝多了,應該是因為心情苦悶把整瓶茅台酒都給喝光了,他平日裡是不大喝酒的,早就聽說過茅台酒的後勁很足,看來,是真的了。「依依,你太狠心了,說離開就離開,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丫頭啊,這一輩子我活了二十八年,光是愛你就愛了十四年啊,你要讓我怎麼辦?你怎麼能那麼狠心地離開呢

?我是不會同意的。」他被我扶起來後,嘴裡喃喃說著,我扶著他高大的身材吃力地走了幾步,他搖搖晃晃的,身體重心全部趴在了我的身上。

我只能用力撐住他,他已經醉得不省人事了,邊說手胡亂地要去拉車門,可手在發著抖,伸了幾次夠不著後,隻得垂了下來。

「傑哥,進去吧,我送你回家。」我嘆了口氣,邊用力扶著他,邊拉開了車門,輕聲對他說道。

他似乎才注意到了我在存在般,噴著酒氣問道:「呀,你是誰?怎麼與我的依依長得那麼像呢?」

我一時哭笑不得,他這是不認得我了,這樣更好,就當是一個陌生人送他回家吧。

我將他扶進後座上躺好,拿了車上一個睡袋蓋在了他的身上。

然後走進了駕駛室裡發動了車子。「依依,不要離開我,我做夢都想娶你,許越給不了你幸福的,相信我吧。」冷昕傑在後座上不停地嚷著,「這輩子我從沒有對另一個女人動心過,為什麼我如此的癡情卻盼

不來你的一點點真心呢。」

他在後座上不停地叫著我的名字,一會兒後,我只聽到『哇』的一聲,他竟然在後座上嘔吐了起來。

我心裡特別的難受。

傑哥,對不起,我不能違心地跟你在一起,你應該找一個更好的女人,但那個女人絕不是我,你太優秀了,我配不上你。

我咬緊牙關,小心翼翼地開著車,聽到他在後座上不停地嘔吐著,我心情特別的糟糕。

好在路程並不遠,很快我就將車開到了牙兒衚衕口,停在了他家的四合院面前。「依依,不要走。」我下了車將車門打開,他蜷縮在後排上,我將他的雙腿拉了出來,這樣便於讓人看到他在車子裡,可就在這個過程中,他突然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臂,朝

我哀求著喊。

我愣了下,抬眼間就看到他滿臉通紅,眸底裡全是傷心痛苦。

「傑哥,對不起。」我心疼了下,可沒有猶豫,咬緊牙關,狠了心,一隻手去掰他的手臂:「我不該答應給你一次機會的,是我錯了,對不起。」

我掰著他的手指帶著哭腔地說著,可他抓得我的手臂緊緊的,我只能用力去掰,掰了一次又一次,只是男人的力氣太大了,我掰不開來。

正在我想辦法如何掰開他的手指時,他突然用力一拉,我整個人朝車子裡倒去,一下就倒進了他的懷裡。

「依依,是你嗎?一定是你,是我的依依。」他一隻手抖索著捧起我的臉,另一只有力的大手抱起我的身子,一下就翻過去就將我壓住底下,唇湊過來就要吻我。

我大驚失色,用力掙扎,但男人高大的身子特別的沉,我的掙扎似乎無濟於事。

「傑哥,放開我。」我厲聲喝道。

「依依,我想你,做夢都想你。」他滿臉通紅,喃喃著將唇貼了上來,眼看著他的唇就要吻到我的唇了,我急了,將頭一偏,躲了過去。

就在此時,我看到車窗外一道白光一閃而過,心葛地沉了下去。

難不成這是被狗仔隊跟蹤了麽!

而這時冷昕傑沒有吻到我後,並不甘心,雙手都伸過來捧住我的臉要強吻我,但到底是喝醉了酒,手指哆嗦著,好幾次都被我掙扎掉了。

「傑哥,求求你放開我。」我一邊奮力掙扎著一邊大聲哭了起來,哭得很無助。

聽到我的哭聲後,他似乎有些清醒了,停住了,歪著頭看著我愣神。

我瞅準了時機,用力一把推開了他。

他沒有提防,一下被我推得掉到了座位下面。

我趁機快速爬了出來,一爬出來,就扭頭四處看著。

這時天空中大雪滿天飛,所有的人都躲進了家裡,外面人跡罕至,那麼,剛才那道白光是錯覺嗎?街道上鋪滿了白白的積雪,又厚又深,我想可能是積雪的反射光吧,應該不會有什麼人跟拍的,畢竟天太冷了,再說了,我與冷昕傑根本就沒有什麼,就算是有人拍到了

也沒有什麼所謂的,我又沒做什麼見不得人的事,總不能把他丟在飯店裡不管吧,更不能讓他喝醉酒後開車,那樣多危險呢。

該對他說的,我都已經跟他說清了,我的責任盡到了就好。

這樣想著,我走到大門口按了下門鈴,然後跑到一邊躲了起來。

很快,保姆李姨開門走了出來。

她是認識我的,我不能讓她看到我,免得到時告訴冷昕傑後又該誤會了。

「先生,先生。」李姨走出來一眼就看到了車門大開的豪車裡的冷昕傑,立即臉上變色,走了過去,驚訝地說道:「這是怎麼了?怎麼會醉成這樣呢?」

我看到保姆彎下腰去扶他,他有人管,已經沒事了,我放了心,扭頭朝衛家走去。

回到家後我沖了個涼,穿著厚實的睡衣躺在床上午睡,可剛才與冷昕傑的那一幕又出現在腦海中,一時心情煩亂。

我不會告訴他,為了衛程程的病,我竟然又做了許越的情人,半年!

我忽然呵呵笑了起來。

我還真是賤,不願意做他的妻子,卻要做他的情人!

但那又怎麼樣呢?我愛他,做他的情人又如何?

這輩子我已經不再憧憬婚姻了,能跟愛的人呆在一起,多一天就算一天吧!

如果要我接受洛小夕肚子裡的孩子而裝聾作啞地做他的妻子,就是現在我照樣不會接受的。至於情人,不過是半年而已,沒有壓力,沒有後果,我愛他,願意給他,更不用去看吳向珍的臉色,其實又有什麼不好!他未婚,我未嫁,就算是呆在一起,也沒有違背

倫理道德。但這時,我已經下定了決心,半年後,我要離開這裡,去到一個沒人能找得到我的地方,汪淇涵幫我對付吳向珍,要回了妮妮,現在我對衛程程所做的這些,算是對她的報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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