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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大叔在異界》第436章 老約翰雜貨鋪
作為商隊的管事,弗利沙需要處理的事情很多,但是雇傭商隊護衛顯然是一件極為重要的事情,畢竟他可不想商隊中混入強盜的探子,或者本身就是強盜小偷,另外一些虛有其表的草包也必須排除,所以他難得抽出時間來處理這件事。

這已經是第三天了,弗利沙已經雇傭了不少護衛,北地勇猛善戰的傭兵讓他省了不少事,不過也讓接下來的挑選越發的嚴格,但是布魯斯還是輕鬆過關。

布魯斯雖然剛剛成年,但是身高接近一米九,體重超過二百磅,可看起來體型並不臃腫,一看就知道接受過嚴格並且成體系的訓練。

事實也是如此,布魯斯雖然沒有獲得家族傳授騎士呼吸法,但是卻接受過完整的騎士基礎訓練,比如使用劍盾的技巧跟武器的保養,再加上夢境中學習掌握的戰鬥技巧,還有那源自於崑崙的練氣術,硬氣功,手合會訓練等,一般激活生命能量的大騎士都不是他的對手。

弗利沙作為這次商會特地挑選出來前往北方開拓商路的負責人,不論能力還是眼力都是超人一等的,從氣質與舉止上能夠看得出布魯斯恐怕是剛剛分家的貴族子弟。

這樣的貴族子弟自幼接受過良好的教育,接受過完整的基礎戰鬥訓練,最重要的是足夠安全,成為強盜探子或者小偷小摸的幾率可以忽略不計。

除了可能缺乏戰鬥經驗,布魯斯簡直是完美的護衛人選,所以弗利沙直接給予了他二級護衛的薪水,這未嘗也沒有拉攏他的打算,畢竟人才難得。

商隊護衛的工資分為三個級別,商隊自己培養的護衛除了新人,一般都是二級薪水,只有少數經驗豐富並且實力不錯的被評為三級,而臨時加入的護衛都是一級薪水。

不過作為大商會,一級護衛的薪水也相當豐厚,否者也不會招募這麼多好手,但是布魯斯上來就拿到二級薪水,還是引來了不少剛剛被招募的臨時護衛的嫉妒眼神,不懷好意的意圖十分明顯。

人群中,一個光頭壯漢收到周圍傭兵的眼神示意,自持勇武的他並不在意被人當槍使,因此冷笑一聲晃著粗壯的膀子就像一頭黑熊一般往布魯斯身上撞過去。

這個光頭壯漢確實有他自豪的本錢,在冷兵器時代,身體的強壯程度就代表了戰鬥力,更何況從外表上看,光頭壯漢要比布魯斯高半頭,粗壯兩圈,壯的就像一頭熊一樣。

而他光頭紋身的外表也表明他是出身北地部落的蠻人,這些蠻人可是敢拎著斧頭跟半獸人面對面互砍的主,哪怕在傭兵中,也很少有人願意招惹他們。

可他的下場可不怎麼樣,布魯斯伸手就捏住了他粗壯的脖子,然後把他像小雞一樣單手就舉了起來,任由他用儘力氣掙扎也沒有讓布魯斯的手鬆開,直到他快翻白眼了布魯斯才將他丟在一旁,看著他坐倒在地上雙手捂住脖子不斷喘息,渾身大汗淋淋,就像水洗過一樣。

布魯斯出手的時候,沒有任何人插手,甚至開口阻止,哪怕作為商隊主管的弗利沙也是饒有興趣的在一旁看著,甚至點了點頭表示讚許。

實力就是通行證,就是特權,所以弗利沙當場宣布布魯斯獲得三級護衛的薪水,並且帶領一個小隊的護衛。

對此沒有人有意見,這些護衛都是弗利沙精挑細選出來的好手,他們當然知道單臂將一個快三百磅的壯漢舉起來需要多大的力氣,這股力量如果用在戰鬥上,足以將一個披甲戰士從頭到腳的砍成兩半,哪怕使用厚實的盾牌都擋不住對方兩招,完全是碾壓的下場。

而且一般人可不會擁有這樣的力量,恐怕也只有哪些強大的異族或者激活生命能量的大騎士才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這樣的存在簡直就是殺戮機器,沒有人願意招惹這樣的存在,特別是沒錢拿的情況下。

布魯斯與光頭壯漢之間的衝突只是一個小插曲,整個商隊依然按部就班的做好出發的準備。

並且在第二天就出城踏上返回的路程,布魯斯也牽著自己的馬跟隨商隊出發,開始了自己的遠行。

遠行並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各地的貴族可沒有修路的習慣,哪怕大貴族也最多在領地內修建幾條通往重要城鎮的道路,其它地方完全是由人踩出來的土路。

所以一旦颳風下雨,走在這樣的路上簡直就是一種折磨,而且如果一段時間內沒有人經過,野草跟灌木會很快重新將路覆蓋,所以出了城鎮就全是野外。

眾所周知,野外是不安全的,不光遊盪著各種野獸,還有更加貪婪的強盜,否者一個商隊要那麼多護衛幹什麼,吃閑飯嗎。

因為展現出足夠的實力,所以布魯斯不需要做一些雜活,比如上前方探路,哪可不是光看看就行的,他們隨身帶著工具,需要提前將前面道路上坑窪的地方填平,完全是個體力活。

而且他們還是誘餌,真以為讓他們探路只是為了填填坑,路上被驚動的怪物不是逃走就是拿他們打牙祭,不論怎麼樣,對商隊來說都是一件好事,既示警,又節省了一筆薪水。

好在這條算是大路,黑曜石伯爵會定期派遣巡邏隊清理,危險並沒有那麼多,不過偶爾也會有漏網之魚。

在傍晚,商隊來到路邊的空地準備紮營過夜,一個跑出去撿木柴的倒霉鬼就不小心掉進了狂鼠的洞穴,等到護衛被他的慘叫驚動後趕到,他已經被洞穴中的狂鼠啃掉了下半身,躺在那裡奄奄一息,商隊護衛唯一能做的就是給他一個痛快,不會再受到折磨。

因為那頭狂鼠已經順著洞穴從另一個出口逃走了,所以護衛在給了對方一刀後,直接將屍體塞進狂鼠的洞穴中埋了,然後幾人就返回剛剛開始搭建的營地,至於那具屍體會不會被路過的野獸扒出來吃掉,或者成為那頭也許再次返回洞穴狂鼠的宵夜,那跟他們又有什麼關係,他們不是牧師,也不是聖武士,能把對方埋了就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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