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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化與傳承》第381章 381章光球居然掉級了
如果說這一次進入的還是青色光球,趙星應該還會選擇一次性的修鍊到天亮,他現在已經迷戀上了『一周提升一級練氣士等級』的舒爽狀態;至於去小光球內體驗夢境,他倒不是那麼迫不及待了。

畢竟再絢麗的夢境經歷,也比不上他提升一級『練氣士等級』來的更實在,至少他在夢入體驗中所獲得的技能提升,通常會很難高過他這『練氣士等級』的提高吧。

除非他是恰巧錯過了『高級修真者的夢境經歷』、或者是錯過了喪失世界中『中級進化者的升級過程』,這種情況肯定會讓他覺得可惜;但他覺得這種情況出現的幾率很小,他錯過的幾率也很小。

眼前的問題是:他這一次是不是還要再進行『光球內的吐納練功』了。

經反覆思慮之後,他決定這一次還是得做『光球內的吐納練功』,只不過這練功時間設定為三輪次的吐納練功;正常狀況下他如果全力去吐納練功,他應該練滿六個輪次。

至於他這麼考慮的目的,就是想藉助這一次機會,正好來確定一下自己在光球內、吐納練功時,到底對於光球的能量抽取會產生多大影響。

因為這也牽涉到了『當以後再次晉級青色光球』時,他得限定每次從光球內吸收能量的上限;他在維持自己吐納練功的同時,還得考慮到讓光球『獲得能量增量並繼續晉級』,他當然也很期待『青色光球再晉級之後』所帶來的新變化。

把時間設定為三個輪次的吐納練功,是考慮到把以前的『吸收能量時間』減半,這樣以前一次就可以晉級的周期,調整為兩次晉級一級的周期。

因為考慮到光球是剛從『青色光球』降級為『藍色光球』,其所欠缺的能量不會太多;他決定做兩次實驗,看看在此節奏之下,藍色光球能否恢復為青色光球。

如果能夠恢復,那麼在以後晉級為青色光球之後,他吐納練功的節奏,就照此辦理。

而如果經此兩次實驗之後,藍色光球依然不能恢復成青色光球,那他再次進入藍色光球時,他將不再會進行吐納練功,他得全力去吸收小光球,全力讓藍色光球恢復成青色光球之後,再去考慮吐納練功的事宜。

他可不敢去冒『讓藍色光球再次掉級』的風險,真要是出現那樣的情況,他覺得自己恐怕就再也不能進入光球空間了。

而且,一旦再次的晉級青色光球,那他練氣士提升一級的周期,就得調整為三次一級了,他必須保證青色光球內所蘊含的能量,能夠持續的維持正增長。

確定了思路的趙星,開始在藍色光球內吐納練功。

這裏練功時產出的光帶效應,也同在青色光球內類似,只不過是各個光點之間的距離,相比著會近些。

當預定的吐納練功輪次結束之後,趙星就近吸收了一個紫色小光球。

......

1980年的3月下旬的某一天,正在某市的大學上學的於志平,因為想做些『倒買倒賣』的生意,和人一起來到了另外一個城市——S市。

說起來他這個倒買倒賣的生意思路也很簡單,在當時的民間內,小範圍的傳播著這樣一個消息:「在全國解放前,一些民間人士手裏邊,持有國外銀行發行的一種債券——大龍券,由於在解放後無法交易,當時已經成為廢紙一張了。但是,那家國外銀行對這些債券是一直認帳的,而且由於該銀行的經營業務良好,該種債券的價值也比之前又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國內想做這種生意的人,就是希望低價收購這種『大龍券』,再高價倒賣給願意收購的人。

當然,或許於志平這次去查探消息的地方,人家也不是不知道『大龍券』的價值,但只要對方聯繫不到『最終願意接手』的買家,那其出賣價格就不可能太高,否則肯定是沒有人要的。

於志平打算要做的,就是中間人的角色,只要對方的出售價格,讓自己這邊的上家可以有錢賺,那他這個中間人的角色就可以乾。

而且,對這一點大家都是明白人,這種交易的中間不一定要過幾道手呢;只要持有『大龍券』的人,無法自己親自到國外的銀行那裏去兌現,那他就得經中間人操作,要不然放在家裏只能當個畫看。

於志平這一次來S市的目的,就是看貨;他並沒有帶錢,而且他自己也籌集不出這個本錢。

對於有關『大龍券』的內情,他也是這次在寒假放假的期間,聽家鄉的幾個要好夥伴說起的;人家認為他大學裏邊的同學來自全國各地,有可能更方便打聽到『大龍券』的消息,就讓他操心一下;夥伴們也說了,一旦他有信息,收購資金方面由人家去考慮,賺的錢,肯定算他一份。

故而放完假、回到學校之後,他就開始打聽這事了,畢竟這生意能掙大錢,讓他很有動力。

然後是經同學介紹,他和一個學校所在城市的校外人員,在這種生意上有了共同的話題;那人告訴他,在其親戚所在的S市,可以聯繫到『大龍券』,不過如果打算看貨的話,得支付給人家一筆看貨錢,才能得到看貨的機會。

按照那人的說法,貨主對那『大龍券』也是很寶貝的,支付看貨錢是需要證明『確實有購買能力』,一旦交易成功,看貨錢就算是交易金的一部分了,但如果不交易的話,看貨錢就不退回了。

於志平上大學所在的城市,和自己家鄉的所在並不是一個地方,在那個年代裏,彼此間又沒有打電話聯繫的條件,雙方在進行異地溝通時,都是靠寫信;而且異地寄信時,是不可能當天就能寄到的。

更讓人討厭的是,像這種事情在信上溝通時,來來回回幾次都不一定能夠溝通明白。

對於志平來說,他在這事情上該做的,就是去打探消息的真實性而已;至於去S市看貨需要花費路費,他自己出也沒有問題。

但要涉及到看貨定金的事情,那就得不少錢了,他可不願意夥伴們為此去預付錢,畢竟這裏邊的路數太多;他是寧可不去看,也不能萬一讓夥伴們受騙,讓他自己無顏以對。

所以,對於對方的條件他是直接表態道:「看貨交錢是不可能的,因為還不知道你的貨的真假,也沒有談價錢,萬一對方漫天要價,就是為了掙看貨錢呢?」

他接著表示道:「我個人是沒錢,不過有幾個好朋友在合夥做這個生意,如果可以看貨,我過去看看,確認貨品和價錢合適的話,我會通知我的朋友們帶錢來購買。」

他繼續又強調一點:「再說了,如果沒有誠意,我至於要大老遠的自費去那裏看貨呢。」

幾天之後,對方回話說『可以免費去看貨』。

於是,兩人在這一年3月的某一天,坐火車來到了S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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